2024年广东韶关新丰县第二批医疗卫生类高层次人才招聘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丰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4月26日至2006年4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新丰县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在事业单位提供的薪酬待遇基础上,对于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文件中《“丹霞英才计划”实施方案》“青年人才”认定条件的,经我县相关责任部门认定并报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成功后,另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
 
(一)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由用人单位在上述人才津贴基础上叠加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四)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四、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6日8:30--2023年5月11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按“新丰县高层次人才+职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新丰县高层次人才+20242301+张三+广州医科大学+外科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扫描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fwszp@163.com)。由新丰县卫生健康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 本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
 
2. 新丰县2024年第二批医疗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需提交可编辑版和有签名及日期的扫描版);
 
3.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
 
4. 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5.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能证明所学专业情况的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6.报名时,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获聘人员,需在首聘期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不再续聘。
 
六、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卫生类通用基本能力。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有同分现象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应变沟通能力。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环节其他事项。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总成绩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xinfeng.gov.cn/)公布。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根据岗位分别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
 
2. 考察和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并正式入职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聘用人员,在正式入职后,交通费用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报销,就读高校在广东省内者交通费用报销不超过300元/人,就读高校在广东省外者交通费用报销不超过500元/人。
 
4.本公告由新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新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工作办公室(0751-2251041)。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因岗择人、为用而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专职辅导员岗:6名,因工作性质需要入住学生宿舍,按性别比例男性3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专业不限(思政类、心理类和学校开设专业相关者优先);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入住学生宿舍开展全天候工作;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whzx@cqxqhr.com)。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电话”。
 
  (三)报名要求
 
  1.提交资料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应届生需要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2.时间节点要求。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名资料开展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初审方可进入到面试环节。报名人员与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时须备注详细填写。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核环节
 
  1.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环节。采面试环节按照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以现场答题(口头)、案例分析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计算。招聘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对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 1:1 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与考察、体检人选。
 
  1.体检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心理测试。以书面问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重要参考要素。
 
  3.考察环节。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的考察结论,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递补情形。考生自愿放弃(不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以及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录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校党委审定。
 
  2.公示拟聘名单。拟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被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3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六、相关待遇
 
  1.薪酬标准。按照学校专职辅导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五险一金。聘期内在武汉市经开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本次聘用非在编人员,符合下一年度学校编制内招聘计划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7-84730273(人事处)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监督电话:027-84730276(纪委)

2024年湖北鄂州市勘测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结合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经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鄂州市勘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3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鄂州市勘测院成立于1994年,是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成立,隶属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公益性、基础性事业单位。现拥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专业测绘甲级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界限与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测绘乙级资质。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及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本硕专业或研究方向应相近。
 
  1、测绘类专业(测绘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1人;
 
  2、地质类专业(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1人,地质学及资源勘查工程专业限应届生报考;
 
  3、林学类专业(林学、地理信息科学、森林保护、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1人。
 
  4、非测绘类岗位未招满空出的岗位数,可灵活调剂至测绘类岗位使用。
 
  (二)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2024届高校毕业生;
 
  (8)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如取得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或取得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录用后即形成任职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公益二类事业编工作人员相应层级岗位的工资待遇及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薪酬和绩效挂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鄂州市勘测院负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31日(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填报《2024年鄂州市勘测院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按招聘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到鄂州市吴都大道规划建设大厦市勘测院7楼(709办公室)进行现场初审及报名。
 
  联系电话:027-53083069
 
  ②网络报名:将已填报的《2024年鄂州市勘测院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电子档、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电子版或扫描件等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原件审核在笔试当天进行),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244187102@qq.com
 
  3、报名要求:
 
  (1)按照公告的招考条件,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考生。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
 
  五、考试
 
  考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份,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取得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者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或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之一者笔试成绩加10分。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40%)和专业知识测试(6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根据招聘计划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内完成。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靠前的优先体检。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招聘公告的规定程序办理。
 
  七、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合同聘用制管理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合同制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拟聘岗位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因拟聘人放弃拟聘资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和体检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公告解释权在鄂州市勘测院
 
  咨询电话:027--53083069(鄂州市勘测院)
 
  监督电话:027--60698539(鄂州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竭诚欢迎有志之士来我院工作!
 

2024年湖北黄冈市英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6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引进、储备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鄂人社发〔2021〕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10日核准备案,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研究生)到英山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引进数量、方式。计划招聘引进16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3人、管理岗位3人。博士研究生数量不限。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英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招聘引进方式:采取“公开报名、分类实施、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已在英山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相应待遇。对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八级、十一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可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亲属可在英山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英山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五)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英山城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四、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
 
  2024年5月14日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8:00至2024年5月26日17:00,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下载《英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称报名登记表)、《英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参加考试承诺书》(附件3,下称承诺书),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写规范完善的报名登记表(手写后扫描)、承诺书(手写后扫描)、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扫描件一并打包成“报考岗位代码+姓名”的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yingshanzhaopin@163.com,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资格条件有关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至2024年6月2日17:00。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2.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在英山县委组织部、英山县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审查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
 
  3.对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审查阶段补充或修改报考信息后重新选报。
 
  4.资格审查中的注意事项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①年龄计算的起始时间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5月14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5月14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②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③关于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教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
 
  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四)准考证领取。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试人员须按每场次考试50元的标准缴纳考试费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凭相关凭证免予缴费。
 
  五、测试
 
  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实行“公开报名、面谈考核、择优录用、双向选择”,不设开考和竞争比例,招聘数量不限;硕士研究生岗位实行“按岗招聘、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1.测试内容及方式。根据招聘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测试可采取面谈考核、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或试工等多种方式进行。测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除博士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员。
 
  3.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测试(包括笔试、面试、面谈考核)均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最低合格线为笔试卷面满分折合成百分制后的40%,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计分办法。未加试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加试笔试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5.成绩相同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或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
 
  6.发布测试公告。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公告在开考前至少5天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发布,相关事宜以测试公告为准。加试了笔试的岗位在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测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测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三)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必要时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中共英山县委组织部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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