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中共合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根据《合水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合办发〔2022〕22号)有关规定,中共合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为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九级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职位及人数
 
  合水县离退休干部党建服务中心,隶属中共合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九级职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职九级职员(不含教师和医护人员)、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具有事业身份的在职九级职员。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二)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中共党员;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试用期(服务期)内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
 
  (五)须有一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 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 尚在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8. 未经主管部门、单位同意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 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合水县统办楼530室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中共合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3)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正式录用文件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工资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6)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7)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及电子版;
 
  (8)近年来获得奖励和发表文章、学术研究成果等业绩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中共合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中共合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负责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公开测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然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本次选聘工作。
 
  (三)公开测试
 
  公开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中共合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实施。
 
  1.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侧重机关党建业务知识等,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中共合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另行通知。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选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符合条件的人选提前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工作经验等能力和机关党建业务常识。总分为100分。面试人选名单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在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1. 考察。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中共合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负责,派出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人事档案资料真实性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2. 资格复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五)体检
 
  体检人员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的1:1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只递补1次。
 
  (六)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中共合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及选调人员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查实且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无反映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 选调工作由中共合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和举报受理。
 
  3. 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4. 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34--5525718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4--5526802
 
 
 
  中共合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和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三家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1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1.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
 
  2.主要职责:承担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国民健康相关公共卫生政策研究以及国家和省级期刊杂志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3.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
 
  (二)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
 
  1.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2.主要职责:承担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常见病防治;全省妇幼保健、生殖健康领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全省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业务能力建设等工作。
 
  3.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承德街253-3号。
 
  (三)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黑龙江省眼科医院)
 
  1.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
 
  2.主要职责:承担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预防和治疗,并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防盲等相关社会服务。
 
  3.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65号。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一)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资历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历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8日至2006年4月28日期间出生),具备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28日后出生),具有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28日后出生)。
 
  (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临床医疗工作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须满足附件1中学历、专业、资历等要求,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水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5月27日9:00-17: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进入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在首页“正在进行的考试”中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需要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蓝底或白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完成报名。
 
  3.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在“基层服务项目”栏目进行选择标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项目生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应为认定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人员。
 
  4.岗位查询、网络报名、照片上传、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均通过英才考试网考生报名系统进行。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致电技术咨询电话:400-100-6624。
 
  (二)网上审核
 
  1.用人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5月28日8:30--17: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受理本单位报考人员网上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5月27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5月27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24年5月27日17:00前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说明考生不符合此岗位报考条件,考生可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笔试资格审核(包括现场确认)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急需、短缺专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现场确认
 
  1.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现场确认和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期间(具体时间详见“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退伍证书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审核认定的“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审批表”进行加分确认。
 
  3.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用人单位留存。
 
  (四)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考生,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现场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
 
  (五)准考证打印
 
  缴费考生于2024年6月15日-21日9:00-16: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2.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B涂卡铅笔和0.5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拟定202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试卷鉴定,认定为雷同试卷的笔试成绩无效。笔试成绩拟定于2024年7月19日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对外公布。
 
  4.笔试试卷采取机器阅卷,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外的成绩复核申请。
 
  (七)面试
 
  1.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急需、短缺专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非考生本人原因,面试当天出现1:1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含)以上。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签字确认。面试环节全程录像,录像及评分有关资料保存1年。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进入考核与体检程序的考生名单将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对外公布。
 
  (一)考核
 
  1.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环节。
 
  2.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实地走访、同考核人选面谈、查阅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3.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核。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
 
  1.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签约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kw.hlj.gov.cn)、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及用人单位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85971115(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1-87258413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2024年广东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招聘合同制人员7人公告(第三批)

 

因工作需要,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合同制工人7名。(收费员1名,检验科1名,妇产科医生2名,中医馆康复技术2名,护士1名)
 
招聘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协调能力,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招聘条件要求按照《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执行。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04月26日上午8:00起至05月08日下午4:30。
 
2.应聘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把该表格的电子版(须附上电子照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包括正面和背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专用电子邮箱地址(jmpjhtyy3738337@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公开招聘”字样。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应在2024年04月26日前取得。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应聘1个岗位。经提醒后仍报考2个或以上岗位的,取消应聘资格。
 
4.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将通知参加考试。
 
5.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1.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方式和成绩计算公式
 
(1)笔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中笔试题型为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面试题型为结构化面试。
 
(2)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3)合计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计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情况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查和考察,主要审查应聘资格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拟聘用人员应在审查考察阶段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报名资料原件。审查考察不合格或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可依次递补人选。
 
三、薪酬待遇
 
1.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的薪酬福利按照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合同工薪酬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负责解释,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50-3738337。
 
注:因2024年4月23日发布的招聘信息,附件小程序故障,无法下载,现重新发布。
 
相关附件:
 
 


2024年宁夏医科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6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建设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宁夏唯一的医学高等教育学府,是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有教职员工及医护等人员74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1433人(含临床教师),博士生导师152人,硕士生导师994人。全日制在校生12383人。有雁湖、双怡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700亩,有14所附属医院,52所实践教学基地。现有医学、理学、管理学和工学4个学科门类,22个本科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部(委)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临床医学和药理学与毒物学进入ESI全球前1%。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三、招聘对象
 
  优秀毕业博士研究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身心健康,符合《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中岗位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人员;
 
  9.现役军人;
 
  10.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11.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相应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招聘计划及岗位
 
  共招聘60人,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
 
  六、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4月底前在宁夏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nxmu.edu.cn)和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者将个人简历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见附件)。
 
  (三)资格初审
 
  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初审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
 
  1.学科评估。用人单位组织学科专家对应聘人员的研究方向、水平与学科融合度进行全面评估。
 
  2.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教育教学能力、人际沟通和团队拟合等进行综合考核。
 
  3.专家组考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教学潜力、科研拓展、学科需求、个人发展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拟聘用人员。
 
  (五)学校审定
 
  拟聘用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主要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对通过体检、考察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手续办理
 
  学校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并签署聘用合同和协议。逾期(20个工作日内)未能报到或签署合同、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规定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如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自治区、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方式
 
  政策和招聘咨询电话:
 
  0951-6880569 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
 
  0951-6980034 宁夏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宁夏医科大学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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