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集中招聘183人公告

  灵山县隶属“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钦州市,位于钦州市的东北部。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灵山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灵政办发〔2019〕44号)、《灵山县企业高层次人才培育和引进暂行办法》(灵办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灵山县2021年“聚才灵山”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83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71名、学校35名、卫生医疗机构63名、企业1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灵山县2021年“聚才灵山”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二、招聘对象

  (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的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的人员可不限毕业学校。

  (二)海外知名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参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和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的人员。

  (三)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5日后出生。

  (四)报考卫生医疗机构指定需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对毕业院校、年龄不作要求。

  (五)企业招聘对象以需求表中的具体要求为准。

  钦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招聘范围。企业招聘岗位只面向灵山县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聘用人选。其中,本科生参加面试,硕士研究生以上直接参加考核。企业招聘的方式和程序由招聘企业自主决定。

  四、招聘安排

  (一)递交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可通过网上和现场递交报名登记表,每人可选报3个意向岗位,网上和现场填写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不实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2021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集中招聘183人公告

  1.网上递交。

  参加高校现场招聘的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招聘的前一天,填写好《灵山县2021年“聚才灵山”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发到相关单位,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的发送至灵山县委人才办电子邮箱lsxrck@163.ex1.http.80.qinzhou.ssl.6aas.cn,报考学校岗位的发送至灵山县教育局电子邮箱6428351rsgg@163.ex1.http.80.qinzhou.ssl.6aas.cn,报考卫生医疗机构岗位的发送至灵山县卫健局电子邮箱lswjjrsg@163.ex1.http.80.qinzhou.ssl.6aas.cn。报考企业的发相应企业邮箱。

  2.现场递交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学生证、“三方”就业协议书或成绩表(已毕业的携带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在招聘当天现场递交报名登记表。

  (二)高校现场招聘

  根据岗位需求的专业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部分招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区内外高校参加现场双选会或举办专场宣讲会,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签订引进人才意向书等程序。现场招聘日程安排如下。

  

  以上日程安排的时间、地点如有更改,或新增高校现场招聘点,会提早在相应高校网站和校园发布,并电话通知已报名人员。

  五、享受待遇

  引进事业单位人才可享受灵山县引进人才的安家费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待遇。 标准如下:

  1.安家费补贴。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10万元,硕士研究生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5万元,“双一流”学士本科生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3万元。

  2.五年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引进人才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硕士研究生的引进人才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双一流”学士本科生的引进人才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

  3.在灵山本地首次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10万元,硕士研究生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6万元,“双一流”学士本科生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3万元。

  4.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引进人才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硕士研究生的引进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双一流”学士本科生的引进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

  本公告由灵山县委组织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灵山县相关单位联系:

  灵山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0777-6527158)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7-6886286)

  灵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7-6428351)

  灵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7-6883750)

  附件:

  2021年灵山县聚才灵山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提取码:4pjl)

  2021年灵山县聚才灵山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ug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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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港市商务局面向全市招聘科室工作人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25日讯:贵港市商务局是负责全市内贸流通、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口岸开放等行业管理及服务职能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加挂贵港市口岸办公室牌子。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科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学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专业:汉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等相关专业(熟悉办公室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的优先);

  3、年龄:30岁以下;

  4、性别:不限;

  5、政治素质好,能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7、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5日—12月12日。

  四、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贵港市商务局办公室302(贵港市港北区江北大道西段353号)。

  (2)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ggswj866@163.com邮箱。

  2、提交材料:

  (1)贵港市商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个人近期工作学习总结。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招聘考试,具体招聘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六、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分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60%。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占总成绩40%。

  将笔试、面试成绩得分按6:4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参加应聘人员条件均不符合所招聘岗位要求的(总成绩得分在60分以下的),由招聘小组商定另行组织招聘。如果本次招聘录用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的,重新安排下一次招聘,不能在本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招录。

  七、公示、录用

  对拟聘人员将以电话形式发出录用通知,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聘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八、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2933681、2933818

  贵港市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1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918人公告

  为满足河池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市11个县(区)和35个市直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18人。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6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报考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岗位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报考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村“两委”成员岗位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改善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以《河池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应分别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2.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连续担任定编定工全额补贴村“两委”班子成员满3年(含累计满3年)且在岗。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3.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大学生”岗位的,需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只能报考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4.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岗位的,生(兵)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或报考岗位所在县(区)。

  5.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应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且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和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制数)的驻河池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或按有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河池市直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河池市直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各县(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本县(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的岗位。

  6.“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1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4月1日起,可以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

  https://hc.gxrc.com/)、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rsj.hechi.gov.cn/)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报考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了解有关报考政策、网络报名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

2021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918人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s://hc.gxrc.com/)进入“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注册并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

  2.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3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附件4)。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2科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缴费,再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本人身份证、脱贫户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扫描件、《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填报单》(附件5)以压缩的电子文档并注明报考人员姓名发送至邮箱:hcrsks@126.com,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以及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减免考试费用,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将考试费退回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4日17:00。

  (四)岗位改报

  市直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

  县(区)及以下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两委”成员、“脱贫户家庭大学生”、“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岗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于2021年4月18日17:00前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情况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1年4月22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21年4月22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19:00。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4日8:30至5月22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类别、范围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医疗卫生类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类别的测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考试。

  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3)。

  (六)应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七)照顾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八)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照顾加分。

  (九)笔试其他要求

  1.命题、阅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2.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询。

  3.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笔试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21年7月中上旬。

  四、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要核实《报名登记表》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面试时间:2021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对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两种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除参加结构化面试外,还需参加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实际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场工作人员、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承担聘用考核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2021年8月中上旬。

  六、公示和聘用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时间:2021年8月底前。

  七、相关政策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港澳台居民报名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使用核定的中小学校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定编定岗不定人”方式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八、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早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8-2558810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778-2303185

  附件:

  1.河池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提取码:oo9n)

  2.4.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提取码:89d1)

  5.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填报单(提取码:5wk6)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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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海市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浦县革命烈士纪念馆临时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辅助岗位1名、后勤保障岗位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0日至2003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10.其他不适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11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合浦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合浦县廉州镇中山路40号);联系电话:0779-7220681。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于11月12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谈考察现场设5名考官,根据上述要素对应聘者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于11月19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薪酬待遇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核定的标准执行,普通辅助类岗位月工资经费标准为2800元、后勤保障岗位为2500元(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20681。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xls

  2:合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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