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138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用人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现将河池市宜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第二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河池市宜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38人,其中教育部门117人,卫生部门19人,公证部门1人,财政部门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7.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专业人才。

  8.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9.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21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138人公告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通过双选招聘会以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等方式进行。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招聘工作组参加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洽谈、面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学位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3.《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个人承诺书。

  6.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1.教育部门:

  (1)2021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报名时间:2021年3月13日,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二层8号厅21、22、24、118、119号展位;

  (2)广西高校毕业生春季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桂林分会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20日,报名地点:桂林理工大学屏风校区,具体时间安排以广西大学生就业网公告为准;

  (3)广西高校毕业生春季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百色分会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27日,报名地点:百色学院东合校区,具体时间安排以广西大学生就业网公告为准;

  (4)河池学院双向选择洽谈会:报名时间:2021年3月下旬,报名地点:河池学院,具体时间安排以河池学院双选招聘会公告为准。

  2.卫生部门:

  2021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报名时间:2021年3月13日,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13号厅114、115、116、117号展位;

  3.综合部门:

  2021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报名时间:2021年3月13日,报名地点:公证部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二层8号厅33号展位;财政部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一层2号厅130号展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双选招聘会现场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考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选派。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教育部门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口述)与试教相结合的方式;卫生、综合部门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口述)、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由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应在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招聘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抽调、借调或调离。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对于广西区外入桂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36号)要求管理。参加双选会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双选会场,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

  六、咨询电话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3188029

  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0778—3188460

  河池市宜州区卫生健康局:0778—3188125

  河池市宜州区司法局:0778—3142547

  河池市宜州区财政局:0778—3188427

  附件1:《河池市宜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空缺岗位计划表》k.xls(提取码:u0wy)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l.xls(提取码:7onk)

  附件3:《河池市宜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j.xls(提取码:oxih)

  附件4:个人承诺书20210311.doc(提取码:r40b)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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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玉林北流市民政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20日讯: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主要从事民政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有较强的责任心;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年龄男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30日后至2003年11月30日前出生);女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30日后至2003年11月30日前出生,已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年数对应放宽年龄到36周岁至40周岁);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民政局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面向北流市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民政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提前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12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民政局三楼办公室,地址:北流市一环南路七里36号(旧党校大院内),联系电话:0775-6223347。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2张;

  (6)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已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还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5.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审查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计算机操作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进行电脑操作测试,测试方式是使用电脑现场操作。主要测试电脑操作熟练程度,文字组织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依据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北流市民政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可按参加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开考。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计划为2021年12月上旬。面试公告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发布。

  3.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民政局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以工作经历长短、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北流市民政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名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北流市民政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民政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民政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北流市民政局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北流市委编委办、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财政局备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一)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考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3347(北流市民政局办公室)

  0775-6238431(北流市民政局党建办)

  监督电话:0775-6335277(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

  附件:北流市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北流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19日

2021年梧州市藤县藤州镇藤城卫生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2日讯:藤县藤州镇藤城卫生院位于藤县藤州镇登俊路86号(即旧藤县人民医院),辖11个社区和2个行政村,开放床位116张。

  主要担负居民群众预防卫生保健,儿童计划免疫,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和辖区农村卫生管理等工作。设立的科室有:内儿科、妇产科、外科、中医推拿科,五官科、住院部、公共卫生服务部。

  配置有DR、彩色B超、全自动心电图、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多普勒胎心音监护仪、腰椎牵引床、颈椎治疗仪、红外线治疗仪、新生儿辐射抢救台、救护车等先进的仪器和设备。

  一切为了病人,一切方便病人,合理收费,优质服务是我们卫生院的服务宗旨。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人数

  

  学历

  

  年龄

  

  岗位要求

  

  医师

  

  临床医学、农村医学、中西医结合

  

  1

  

  中专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执业助理医师职称及以上

  

  影像技术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1

  

  中专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技士职称及以上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有意者请直接到藤县藤州镇藤城卫生院门诊三楼办公室现场递交资料报名。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下午5点。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现场审核: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

  地址:藤县藤州镇登俊路86号。

  联系电话:0774-7282155(院办)。

  (四)管理和待遇

  试用期结束并经考核合格,由本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办理五险一金,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管理。

  未尽事宜由藤县藤州镇藤城卫生院负责解释。

  藤县藤州镇藤城卫生院

  2021年10月21日

2021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24日讯: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财经学院成立于2004年,由原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2010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单位,2012年成为外交部和教育部授牌的中国—东盟金融与财税人才培训中心,2013年成为广西特色高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获广西高校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2016年获教育部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立项、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7年成为教育部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广西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单位、以优异成绩顺利完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注重内涵式发展,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大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二、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三、招聘岗位

  为满足我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98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原则上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于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九)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网址:

  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

  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2日至30日,其中现场确认时间:11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应聘者需按时带上纸质应聘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应聘岗位条件相匹配,应聘报名是否成功以现场确认签字为准。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表3),《工作经历证明》(见附表4),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填写《中共党员证明》(见附表5),上述证明均要求签字盖章。请将上述材料和其他应聘材料按照《应聘材料制作要求》(见附表8)存进一个文件夹,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公开招聘工作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请应聘人员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按照《应聘材料制作要求》装订成册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学校正门口门卫室。

  报名要求:(1)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者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3)不符合本公告所列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5)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包含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未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三)考试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学历且无职称要求)的考试方式为笔试+结构化面试;应聘其他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要求)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经报学校同意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

  1.试讲

  试讲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素养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应聘者试讲结束后,当天公布试讲成绩。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灵活运用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一岗位的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汇总综合成绩。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按照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学历且无职称要求)的,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应聘其他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要求)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该岗位面试成绩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考试方式可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报主管部门同意后适时调整。

  5.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计划于12月初开始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具体方式、地点和考场安排等视新冠疫情情况而定,考前3个工作日在我校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另行电话通知。

  6.考试健康状况监测

  (1)按照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编制的《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考生即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管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参加考试应满足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的要求。考生应如实报告并承诺考前14天内有关居住、出行、接触和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打印并填写《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考生考前自我健康状况记录表》(附表6),同时打印健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标识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三码联查(附表7),于考试前将上述打印材料交给工作人员。未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请全体考生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好口罩。

  (2)对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国(境)外旅行史,或从有本土新冠病例的省(区、市)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入桂,抵邕后需提供48小时以内在广西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阴性证明。

  (3)考生应主动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填报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信息的、不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与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①来自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病例的省(区、市),且未能提供考前广西区内48小时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②广西健康码非绿码,且未能提供考前广西区内48小时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③出现发热(体温≥37.3℃)且不能够提供近两天内医院证明为其他疾病引起发烧的考生;

  ④不提供考前14天进行健康监测承诺的考生。

  (5)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疫情防范的要求和措施,若有变化,届时以上级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通知为准,并按最新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

  (四)考核

  考核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会议研究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与公示

  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学校同意,按规定办理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若试用期内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档案材料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应聘咨询电话:0771-3852561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2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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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1: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岗位信息表

  附表2: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报名登记表

  附表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表4:工作经历证明

  附表5:中共党员证明

  附表6: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考生考前自我健康状况记录表

  附表7:三码下载操作流程

  附表8:应聘材料制作要求

  广西财经学院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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