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65人简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民族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临床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广西全科医师临床技能培训基地、崇左市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培训基地,是中区直、市直职工医疗及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定点医院,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广西卫生系统科技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医院现有职工2260人,其中博士34人、硕士研究生357人,高级职称364人;有2个自治区级重点专科,4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科,1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市级重点学科。医院现面向全区公开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要求和情况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好学上进,身体健康,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能按要求完成相应专业的培训任务。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西医类)报考条件的毕业生。

  (三)非临床类本科学历的科学学位研究生,不能申请参加培训。

  (四)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其他人员。

  二、招收专业及人数(附件)

  三、招收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04月10日--- 04月16日。

  (二)学员依据《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学员端)操作手册》(附件1)进入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http://gxzp.gxws.cn)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

  (三)下载报名表格(附件2),并按表格中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四)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直接递交或邮寄到我院教学管理科203办公室,信封左下角标注住培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士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4.个人简历

  5.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应届生可毕业后补交)

  6.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7.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有证人员提供)

  8.单位委培学员(不含订单定向生)需增附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网上报名结束后,我院依据报名纸质材料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反馈。考生于2021年4月20日登陆报名系统查看,信息填报不完整的考生需于2021年4月21日前完善相关信息,逾期将不再受理。凡网上填报信息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参加现场确认。

  (六)现场确认: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士及硕士学位学历证件原件(应届硕士生持研究生证、学籍证明)于2021年4月22日18:00前至我院教学楼(5号楼)203室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2021年04月2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形式:

  1.理论考试:三基知识(80%)+专业知识(20%)

  2.技能操作考核

  3.面试

  4.体检:定在我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

  医院根据理论考试、技能操作考核、面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分类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名单将在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及我院官网公布。

  六、培训年限

  医学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年限3年(36个月)。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和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由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依据国家培训标准相关专业细则,结合其临床经历和实践能力,经考核后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最多减免时间为1年。

  七、培训证书发放

  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八、培训保障及待遇

  (一)学员薪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各项福利。

  1.医院依法与社会学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2.医院与委培学员签订《培训协议》,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并负责其工资福利待遇,如委派单位发放的应发工资低于我院同类人员应发工资水平的部分由我院负责补齐。

  3.学员的薪资福利待遇参照基地同类人员水平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1)全日制本科毕业无执业证者: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单位部分)+餐补+住房补贴等:6400元/月起;儿科、精神科、麻醉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学员额外增加1000元/月,全科学员额外增加2300元/月。

  (2)全日制本科毕业有执业证者: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单位部分)+餐补+住房补贴等:7400元/月起;儿科、精神科、麻醉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学员额外增加1000元/月,全科学员额外增加2700元/月。

  (3)全日制硕、博士学历者,在(1)(2)基础上增加:非紧缺专业1000元/月,紧缺专业1500元/月。

  (4)学员参与轮转科室正常排班后,享受科室同级别人员同等绩效工资待遇;福利待遇低于上述规定的,按以上标准发放。

  (5)年度绩效按学员出勤考核成绩以200元/月标准发放。

  (6)社会学员按有关章程加入医院工会,享受工会福利。

  (二)社会化学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档案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办公室管理。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

  (三)学员培训期间的休假按培训方案及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各种原因导致培训时间不足,需补足培训时间,延期结业。未能按期结业学员,由本人申请,经基地同意,可延长培训期限,延长期间不享受薪资待遇。

  (四)所有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需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各项绩效等经考核后发放。

  (五)我院将根据桂政办发〔2020〕101号文件两个同等对待精神对培训期间表现优异的住培学员择优留院录用。

  九、学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培训及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培训和工作任务。

  (二)乙方如在培训的第一年内未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未通过年度考核,甲方扣发其当年每月20%待遇。

  (三)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或2年内未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因健康问题等不适于继续培训者,甲方可终止其培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终止培训,解除合同(协议)。

  (四)培训期间,因乙方原因引起医疗纠纷、差错或造成医疗事故,给甲方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乙方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承担相应责任。

  (五)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终止培训,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申明事由。经甲方同意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后,方可正式解除合同(协议)。

  十、注意事项

  (一)曾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出后未满3年者不得报名。

  (二)招收录取后无故不报到的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得报名参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违者按恶意退培处理,3年内不得再参加培训。

  (四)报到时,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有工作单位的学员,作为社会学员入培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作为委培学员入培需提供委培协议。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23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民族医院)教学管理科。

  邮政编码:530001

  联系电话:0771-3394655

  邮箱:gxmzyyjxk@163.com

  其它:搜索424881435(QQ群)或扫以下二维码进入住培招收答疑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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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学员端)操作手册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doc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及人数.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民族医院

  

2021年4月6日

2021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宁干乡人民政府招聘保洁员4人公告

  为加强宁干乡街道卫生保洁工作,我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宁干乡街道卫生保洁员4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不限男女,热爱保洁工作,有责任心,能吃苦。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低保户、困难户优先,有经验者优先。

  5、具有四轮农用车驾驶证者优先。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需准备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5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宁干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注:报名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3.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四轮农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2021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宁干乡人民政府招聘保洁员4人公告

  由宁干乡人民政府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四、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1年5月26日;

  (二)面试地点:宁干乡人民政府四楼小会议室;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由宁干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待遇报酬

  (一)工资待遇:保洁员每人每月1500元(含五险个人负责部分)。

  (二)社会保险待遇:临聘人员参加五项社会保险。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

  本简章由宁干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3575022(宁干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宁干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原标题:宁干乡人民政府招聘保洁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tiandeng.gov.cn/tzgg/t8924862.shtml

2021广西来宾市人民医院招聘病案统计科编码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病案统计科编码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病案统计科编码员2人。

  二、资格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本科或者以上学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医学与信息管理方向)专业,要求具有编码员证。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止。

  (二)报名途径:应聘人员到我院行政办公楼四楼组织人事科现场递交个人纸质版简历及相关材料。

  (三)个人相关材料要求:

  1. 填写附件1《来宾市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表》;

  2. 提供个人身份证、学信网学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现场报名时需审核原件。

  3.工作证明1份(模板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和聘用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入围考核人员。

  五、考核

  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将考核结果提交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及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通过医院内网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

  八、待遇

  以上招聘人员为我院编外聘用工作人员,享受医院现行薪酬制度待遇。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蓄意作假、伪造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者,将被取消资格,我院保留对此给我院带来损失进行追究的权利。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2-4225177

  联系地址:广西来宾市盘古大道东159号来宾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组织人事科

  点击下载>>>

  来宾市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表

  来宾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证明(模板)

  

来宾市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18日

2021广西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4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1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广西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和广西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同时也是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中国卒中中心联盟医院、爱婴医院、全国首批百姓放心医院、自治区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绿化环保医院、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医院、南宁市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4名,聘用人员控制数20名,具体岗位要求见以下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相关条件;

  (五)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在南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i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1yy.com)。

  招聘后续环节信息(招聘岗位核减取消、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i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1yy.com)及单位工作区域。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七星路89号)7号楼8楼人事科819室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71-263629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0月18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10月19日至2003年10月18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10月1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根据岗位条件不同,考试采取面试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附件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采用直接考核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为岗位1至岗位5,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2个工作日向考核人员发出书面通知,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规则。考核指标包括:自身条件、业务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患者满意度、荣誉称号/科技拔尖人才奖、行业认可度、国内外学术会议发言情况、专著、专利、社会兼职等,以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为岗位6至岗位18,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面试前2个工作日向面试人员发出书面通知,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规则。形式为复合结构化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组成,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40分+技能操作60分。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面试、直接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根据面试或考核、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或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经医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从面试或考核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工作人员对照拟聘岗位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医院官网及医院办公区域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招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636282。

  招聘联系电话为:0771--2636290。

  点击下载>>>

  1.2021年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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