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

2019年广西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05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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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现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且已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或者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不满3年,但连续至今担任行政村(社区)正职满5年,且目前在岗担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   3.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有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视情况与获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4.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柳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且随军家属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19年7月15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定向招聘或降低招聘条件聘用,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使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并已经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含辞职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   (7)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8)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含15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7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19年7月15日之前。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填表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此外,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提交报考申请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时至4月17日17:00时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8:30时至4月18日17:00时(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天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在2019年4月11日8:30至4月17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其他岗位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2方可申请开考,以下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1)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柳江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2)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因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岗位,2019年仍出现不足比例情况的岗位;(3)招聘硕士的岗位、招聘专业技术十级和十级以上的岗位;(4)招聘岗位为该行业、地区急需紧缺的岗位。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城区、新区的主管部门是同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同)须于2019年4月22日12:00前向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处理意见。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无人报考的岗位和确定不开考的岗位,将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下同)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9年4月26日9:00-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所有报名工作结束后,改报不成功(含不改报的)的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将退还回原缴费卡。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审批程序见附件2)。   (二)缴纳考试费时间   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查同意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若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时至4月19日17:00时。   (三)下载报名表和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且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系统会生成报名表和准考证电子文件,请及时下载该电子文件并妥善保存。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   取得祖国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其中,居民暂时只能报考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   考生须参加报考岗位对应笔试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附件3)对应内容(本次统一招聘考试不使用中小学教师类〔D类〕)。   2.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分值各15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二)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笔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星期六),笔试地点:由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公布。专业科目笔试不收考试费。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详见《岗位表》。专业科目满分50分。   (三)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照顾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报考岗位没有专业科目笔试要求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3;报考岗位有专业科目笔试要求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3+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四)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6月底前)。   报考人员可以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19年6月底前)。   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市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其中,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不作合格分数线要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3.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时间(2019年6月底前)。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4.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6月底前)。   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后,请进入名单的报考人员,按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后10天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落款时间以及辞职证明上单位同意辞职的时间也必须在这个时间),未能提供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特别提示: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取得相关部门盖章方为有效证明。   5.面试入围人选递补。未在规定时间联系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6.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5个工作日。   7.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8.面试的组织(2019年7月)。   市直招聘单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区招聘单位的面试由县、城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新区招聘单位的面试由新区管委会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面试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市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五县五城区两新区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县、城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   (一)根据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严肃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对于在2019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已经完成考核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19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0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四)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体检、公示以及手续办理由安置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五)本公告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六)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0772)2828697;   4.监督电话:(0772)2827590。   附件1.柳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岗位表   附件2.2019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考指南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   附件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附件5: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附件6.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操作手册   附件7.照片更改申请表

2019年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招聘辅警200人公告

  贵港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贵港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 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贵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贵政办发〔2017〕6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性质、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   (一)辅警性质。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招聘岗位。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岗位。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三)招聘名额。本次共招聘辅警20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贵港市公安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急需、特殊工作岗位可适当调整,具体以职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4.勤务辅警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定向招聘退役士兵的岗位,学历可适当放宽;文职辅警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职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为准;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还应当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7.勤务辅警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58厘米;文职辅警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55厘米。具体身高要求以职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为准;   8.公安机关规定的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4.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8.现役军人的;   9.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   10.属我局在职在岗辅警的;   11.从我局辅警岗位辞职的,或曾参加我局辅警招聘进入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招聘资格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理论考试→专业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面试、体能测评、理论考试、专业考试(指急需特殊职位)、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注:车辆驾驶职位资格初审及面试均合格者参加驾驶技术专业技能考试,不需参加体能测评和理论考试。  四、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工资由市财政经费统一保障,月工资为3500元左右(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聘用后按贵港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层级、薪酬晋升;   (二)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   (三)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四)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批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五、报名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19年4月4日起,可通过贵港市人事人才网(Http://gg.gxrc.com)、贵港市公安局“贵港公安”(微信名: ggsgaj)、“贵港警事”(微信名:ggspolice)等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xgg.gov.cn)查阅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6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咨询电话:0775-4572034。   2.报名地点:贵港市公安局大门门卫室东侧(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558号院)。   3.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属于优先招聘人员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烈士证明、因公牺牲证明、士兵退役证等),填写提交《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应聘者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经核验后退还本人。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我局及下属单位本次招聘的两个以上(含两个)职位,否则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六、面试   面试结合报名同步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当场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3名考官,面试不计分数,结论只有合格和不合格,有2名以上考官结论为合格则视为面试合格。  七、体能测评   除车辆驾驶职位外,其余职位资格初审及面试均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一)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女子:8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二)体能测评成绩评定标准   按照《贵港市公安局辅警招聘体能测评成绩评分标准》(见附件3)执行。个能测评成绩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每项目成绩须达35分以上且四项总成绩达到200分以上方为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的综合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计算公式为:体能测评综合成绩=四项总成绩÷4。   (三)相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  八、理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参加理论考试。   (一)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信息化应用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公安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方面的知识,具体内容见《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理论考试复习题库》(附件4)。信息化应用主要是计算机日常办公相关内容。   (二)理论考试组织形式。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三)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及结果运用。理论考试成绩于考试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视为合格。合格者的理论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九、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有特殊专业技能要求的职位需进行专业考试(具体见职位计划表)。体能测评及理论考试均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60分(含)以上为合格。合格者的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十、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一般职位:招聘总成绩包括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评综合成绩,两者权重各占50%,即:招聘总成绩=理论成绩×50%+体能测评综合成绩×50%。   (二)特殊职位:招聘总成绩包括理论考试、体能测评和专业考试综合成绩,三者权重分别为30%、30%、40%,即:招聘总成绩=理论成绩×30%+体能测评综合成绩×30%+专业考试成绩×40%。  十一、体检、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政审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属优先招聘类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人选;其余人员属一般职位的按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的确定人选,属特殊职位的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的确定人选。   确定人选中出现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没有候补人员的,从同意岗位调剂的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体检。体检参照人民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其中视力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二)考察。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劳动合同签订   (一)聘用前公示。根据政审情况,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贵港市公安局“贵港警事”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聘用为贵港市公安局辅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期合同,合同期三年。初聘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建立侯录库   体能测评、理论考试均合格但本次招聘未聘用的考生全部纳入贵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侯录库。自本次招聘结束起一年内,如我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用原则,可直接从本侯录库中人员按规定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同等人员待遇。  十四、有关纪律要求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应聘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十五、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 “贵港警事”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统一发布理论考试、体能测评、专业考试、体检、政审等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通知以及各招聘环节考试考核结果的公告,不再另行采取其他方式告知。请考生保持密切关注“贵港警事”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网站。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手机号码有变动的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理论考试、专业考试、体检、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辅警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各类辅警招聘培训均与本次辅警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 贵港市公安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待发布,点击查看)   2.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贵港市公安局辅警招聘体能测评成绩评分标准.doc   4.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理论考试复习题库.pdf   注:具体职位计划表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将近期尽快予以公布,请持续关注。   贵港市公安局   2019年4月3日

广西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就业见习招募公告

  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招募公告  一、招募数量和工作岗位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7名,主要从事社保业务经办等工作。  二、招募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党的领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向价值观、责任感、领悟力、细致度及主动性,有耐心,品行良好;   4.执行力强,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信息技术专业、财会专业人员优先。   7.就业见习应招人员须为离校(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募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募。招募按照发布招募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26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就业见习应招人员必须在广西人才网上注册账号并通过系统操作将电子简历投至我中心,而后下载已填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就业见习申请表》连同毕业证书扫描件发送至bh2063848@163.com。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招人员将电话通知。应招人员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发现不符合应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一般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   资格复审:面试前需携带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办公室(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待遇   就业见习人员在广西人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系统操作将简历投递我中心后,如被正式招用,则依照文件相关规定签署《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3-12个月。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见习期待遇:大学生1700元/月,本科毕业生1900元/月,每月购买不低于1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后,如果留用,签订合同后享受“五险”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9-2063848   (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   附件:毕业生申请见习步骤操作流程图.docx

2019年广西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2019年度社会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满足我单位的业务工作需要,2019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非在编岗位聘用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工作,品行端正,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思维敏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学习能力;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广西人才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和单位公告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   (一)报名方法。   1.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可采用网上或现场方式提交应聘材料,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材料包括:《广西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相关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   接收材料时间:2019年4月2日至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南宁市中新路2号广西自然资源厅大楼821 室;网上报名材料请发至邮箱gxgtpx@126.com。   联系人:钟智伟0771—5388420  五、资格审查、考试及面试   (一)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二)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人事部门电话通知本人持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集中笔试、面试;   (三)笔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四)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进行积分计算总成绩。  六、复审及名单公布   (一)笔试、面试结束,对拟聘人员进行复审。并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到二乙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拟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体检报告,并携带应聘材料原件到单位核验。   (三)根据复审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网站公布。  七、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八、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应聘人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应聘人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2019年4月2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1953人公告

  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南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9年度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用人单位包含市局直属单位与各城区(开发区)分局,共计划招聘辅警1953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 一般为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31日至2001年3月30日期间出生)或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部分工作岗位年龄适度放宽,具体以职位计划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4日8:00至4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可登录“南宁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http://118.24.175.187:8080),或通过南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www.nngaj.gov.cn/)首页“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题信息”中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布,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   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离)职的应聘人员,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南宁市公安局(不含五县)辅警。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4月18日8:00起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我局(不含五县)在职在岗辅警报名。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我局将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jfcz)发布考生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复习范围将于4月4日在“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jfcz)统一公开,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笔试时间暂定于4月下旬。   (二)体能测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笔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2),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执行(见附件3)。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市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单位面试。   (四)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在本次公开招聘结束后一年内有效,如所报考岗位出现缺额,用人单位可在本单位面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补录。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 体检   各用人单位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局对其进行考察。各用人单位配合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用人单位辅警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通过南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各城区(开发区)分局门户网站、“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jfcz)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三)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辅警首次聘用月工资待遇为3150-35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以后每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即可晋升1级,最高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七、相关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771-2891971,0771-2891166。   (二)我局将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附件: 1. 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2. 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   3. 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   4. 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南宁市公安局   2019年4月3日

2019年广西大学招聘16人公告

  广西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职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素质过硬。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二、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16人;行政管理人员8人;专业技术人员8人,其中教师3人(附属中学2人,附属小学1人),医生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应聘者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书或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如获得拟录用资格后未能在规定日期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书,学校有权取消拟录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审查——学校审批——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具体如下:   (一)报名   应聘者登录“广西大学招聘网”(http://zp.gx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岗位条件,网上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3日 — 2019年4月12日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   请应聘者自行登录“广西大学招聘网”个人账号查询资格审查反馈结果。“退回修改”的可根据退回原因完善报考信息后再次提交申请或删除已填报信息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次申请同一岗位,如需改报其他岗位,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删除报考信息后方可改报;“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考生本人未留意资格审查反馈信息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3日 — 2019年4月13日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需办理网上缴费手续,初试费用为5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具体缴费事项在广西大学招聘网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核   报考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医生岗位的人员,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初试前提供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日上班时间,到附属中学、附属小学或校医院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现场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初试。   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行政管理岗位的人员,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初试,初试结束后入围复试的,须在复试前提供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工作日上班时间,到学校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现场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复试。   招聘岗位均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如某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事处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是否开考。   (三)初试   初试的主要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除医生岗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外,其余岗位均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广西大学主页(http://www.gxu.edu.cn/)、广西大学招聘网另行通知。   初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进入复试。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行政管理岗位的,在本招聘简章公布前已经由学校认定为《广西大学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西大人〔2017〕61号)中君武学者特聘岗位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以下简称人才配偶)可以选择不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选择直接进入复试的,不占进入复试人员指标;报考中学教师岗位且满足优先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进入复试环节,不占进入复试人员指标。   入围人选将在广西大学主页、广西大学招聘网予以公布。   (四)复试   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组负责。采取如下方式进行:   1.专职辅导员岗位、行政管理岗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中学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   3.小学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   4.医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复试结束后,各岗位考试总成绩按如下确定:   1.专职辅导员岗位、行政管理岗位:人才配偶选择直接进入复试的,复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的名次即确定为总成绩的名次。其余考生总成绩的名次由初试成绩的30%和复试成绩的7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各占35%)确定总成绩后进行排位。   2.中学教师岗位:按考生初试成绩的15%,复试成绩的85%(结构化面试占30%,试讲占55%)确定总成绩;符合中学教师岗位优先条件人员按复试成绩(结构化面试占35%,试讲占65%)确定总成绩;   3.小学教师岗位:按考生初试成绩的30%,复试成绩的70%(试讲占50%,答辩占20%)确定总成绩;   4.医生岗位:按考生初试成绩的60%,复试成绩的40%确定总成绩。   入围复试的人员,需在复试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复试费用为5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具体缴费事项在广西大学招聘网另行通知。   各岗位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进入政审环节。具体事项将在广西大学主页、广西大学招聘网另行通知。   (五)审查   对入围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在历次运动中的表现、是否参加组织情况、奖惩情况及不足之处等进行审查,并对有疑义人员形成审查情况报告。   有自动放弃进入审查候选人资格者,可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   具体事项将在广西大学主页、广西大学招聘网另行通知。   (六)学校研究审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相关规定管理,实行“3+3”聘期,即:聘期前3年不入编,结束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聘期后3年内可申请进入事业编制,通过学校入编考核的,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聘期结束未能通过入编考核的,不再续聘。中学教师、小学教师目前聘用在广西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担任教师工作的,最近一次在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的连续任教年限可计入“3+3”聘期内。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填报信息或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的,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该考生报考申请。   2.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但不接受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但在读或已考取更高学历、学位并决定攻读的人员报考。如隐瞒情况报考,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身份证号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牢记并妥善保管。   4.本次招聘各环节信息均通过广西大学主页及广西大学招聘网发布,不安排电话通知,请各应聘者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通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广西大学人事处0771-3236887   广西大学附属中学0771-3235672   广西大学附属小学0771-3237164   广西大学校医院0771-3235667   举报电话:0771-3237354   附件:广西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xlsx   广西大学   2019年4月3日

2019年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310人公告

  2019年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经发布。本次共招录310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7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上午,笔试复习用书可参考《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一本通》教材,查看网址:http://www.edu-book.com/tag/51。  2019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7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6个岗位3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3年4月3日至2001年4月3日期间出生)。   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初级专业技术的招聘岗位,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岁以下(1978年4月3日以后出生);面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或随军未就业家属的招聘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45岁(1973年4月3日以后出生);面向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招聘岗位,可以放宽到50岁(1968年4月3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   2.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招聘岗位:   (1)须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   (2)部分面向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的岗位。   3.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19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内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7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5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为贵港市(含县市区)或2019年4月3日前常住户籍为贵港市(含县市区)。   (三)市直、各县市区单列定向招聘其辖区内随军未就业家属的岗位,必须符合《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贵政发〔2015〕1号)的规定。即2019年4月3号前经批准随军并办理了随队户口迁移手续、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随军现仍未就业家属。   (四)定向招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仅限于在贵港市辖区内服务期满2周年(服务期限截止2019年8月31日)且在岗或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五)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士官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的专设岗位,户籍仅限于贵港市辖区(含县市区)。   (六)桂平市定向招聘扶贫开发重点县特设岗位,仅限于桂平市户籍(或者生源地)人员报考。   (七)根据《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市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全区统一网络平台报名。  三、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4月17日17:00   (二)报名方式、填报要求和上传相片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gxgg.gov.cn)或贵港人事人才网(www.ggrsrc.com)访问链接 “2019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系统”进入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报考须知和《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三)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4月18日17:00   1.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依据本公告和《计划表》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在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者。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直接与《计划表》所列的电话联系。   2.查询资格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应不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4月19日17:00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缴笔试考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缴费共100元。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开考比例   达不到开考比例需改报岗位时间:2019年4月26日8:30—17:00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于2019年4月23日中午12:00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县市区先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不同意调整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应给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在改报时间内进行改报岗位,改报其他岗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2019年4月26日18:00前完成。   (六)退费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之一的,报名结束一个月内按考生缴费帐号退还考试费。①不选择或不符合改报考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②报考免笔试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20人不须参加笔试的考生。   (七)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方法   打印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9日10:00。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从报名系统上下载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并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笔试准考证照片必须与报名系统照片一致,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四、加分办法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总分30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对应内容。   (二)笔试时间   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四类)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分四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分六小类)   (三)笔试地点及考试规则要求: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严格遵守。   笔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位数情况,统一或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含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2019年6月下旬),考生可登录 “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六、面试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9年7月10日前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于2019年7月4日中午12:00前,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才能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查   1.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时间:2019年7月10日前。   2.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2019年7月13日前。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19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   (3)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含中师)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和下列之一。   ①2019年4月3日前常住户籍为贵港市(含县市区)的人员提供户口簿;   ②提供能证明生源地为贵港市的相应材料:含有生源地为贵港信息的户口簿或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入学前转出地派出所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面试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5)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   (6)2019年普通高校、职业技校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4月17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7)国外、境外的学历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8)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人员的岗位,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随军随队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口簿。   (9)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10)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士官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的专设岗位须提供户口簿、退役证件。   (11)定向招聘扶贫开发重点县特设岗位须提供户口簿或生源地为桂平市的有效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3.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19年7月18日前。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机关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2019年7月30日前。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gxgg.gov.cn)和贵港人事人才网(www.ggrsrc.com)发布面试公告。   (三)面试的方式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面试的组织实施   1.市直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2.各县市区的面试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4.面试考官的组成和资格。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 其中主考官1人。面试考官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由行政人员担任的,必须是副科级以上领导;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的,必须是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抽取考官、考场。   5.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6.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七、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权重按5:5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加分分数)÷2 。  八、考核   (一)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根据笔试、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和加分的合计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再次并列时,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仍然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   免笔试岗位人选确定。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毕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985高校→211高校→普通院校)→在职本科毕业生。学历相同的,以“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的确定考核。   考核人选报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二)各招聘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经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  九、体检   (一)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报有关部门,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市直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和县市区事业单位拟聘人员报有关审批机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其他   (一)面试公告发布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个人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需增加笔试筛选。  十三、本公告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计划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 4560560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咨询电话:0775- 4561336   监督电话:0775 - 4560910   附件1:2019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pdf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督查绩效考评办公室招聘公告

  北海市铁山港区督查绩效考评办公室招聘启事   因工作业务需要,北海市铁山港区督查绩效考评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1.后勤服务性工作岗位(1名)。主要协助文电、文稿起草、对外联络、会务、工会、财务、后勤、档案管理和教育培训、信息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技能与辅助性事务工作岗位(1名)。主要协助综合绩效考评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和社会评价(公众评议)、绩效评估等日常具体工作,承担督查信息化平台、绩效信息平台管理与应用和机关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积极向上,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文科或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熟悉党政机关工作,有从业经验者或本辖区贫困户子先。   3.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和电子信息系统,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语言表达和行政事务处理能力。   4.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全局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tsgqjx@163.com。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办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不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同放弃报名,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五、工资待遇   1.薪资每月2500-3000元,单位按规定购买保险及公积金。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享受下乡补贴、上下班免费通勤车接送、周末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等。  六、单位地址   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区政务服务综合楼(新楼)二楼203室   联系人:招智秀,联系电话:0779-8610923,13877962686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铁山港区督查绩效考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海市铁山港区督查绩效考评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公告

  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一)桂林市临桂区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要求   (一)桂林市临桂区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要求:   1、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与土地建筑相关设计类专业,年龄在20至40周岁,身体健康;   3、有C1驾驶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类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4月15日。   (二)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通过电子邮箱上传报名材料或现场递交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并有意愿应聘的人员,填写《个人简历表》(见附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现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原件。   报名邮箱:lggtrsg@163.com   咨询电话:0773-5599383   报名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东路4号国土大厦607室  四、录用程序   1.考试   由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择优通知参加考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时间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3.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政审考察   由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核情况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有犯罪前科人员不予录用,并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精神,在试用期满合格后,决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   工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专业专科2300元/月,本科2500元/月;与土地建筑相关设计类专业专科2100元/月,本科2200元/月,均含五险一金。   绩效:按临桂区绩效办文件及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发放。   附件: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个人简历表(模板).doc   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日

2019年广西梧州市事业单位招聘568人公告

  2019年广西梧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经发布。本次共招录568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7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上午,笔试复习用书可参考《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一本通》教材,查看网址:http://www.edu-book.com/tag/51。  梧州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简章   为满足2019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关于印发2019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71号)及《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9年5月19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梧州市各级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68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人数和条件详见《梧州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日至2001年4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3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原则上,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4月3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以2019年4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定向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定向公开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九)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填写《2019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时- 4月17日17:00时   (二)网上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时-4月18日17:00时。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交费办法详见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相关内容。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时-4月19日17:00时   (四)开考的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考缴费时间结束后1天内(2019年4月22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改报和退费   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4月26日8:30—17:00通过网站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2019年4月26日8:30—18:0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6日19: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不想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退还到原缴费卡。   (六)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者,从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14日9:00- 5月19日10:00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面试、考核、体检环节需提供,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分类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分值为150分。按分类进行考试,不同类别的考试使用不同的试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对应内容。   具体“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如下: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考试类别代码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管理类(A类)  ---  11  A类  A类  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  21  B类  B类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  31  C类  C类  医疗卫生类(E类)  中医临床岗位  51  E类 (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  E类  西医临床岗位  52  药剂岗位  53  护理岗位  54  医学技术岗位  55  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56    报考岗位所对应和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在招聘计划的信息栏公布。   2.笔试方式   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6月下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   7.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   8.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初审   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部门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梧州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或政务信息栏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招聘单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面试的组织   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5.面试方式   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加分)÷3;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报考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市(县)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辞聘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梧州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主要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全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考核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严守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说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3817622   监督电话:0774-3817619   附件:梧州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