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485人公告(含医疗岗)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和《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2年灵山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48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2004年8月1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七)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含技工学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2年8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还应分别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为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人员岗位的,须为灵山县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3.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须为以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毕业班生)身份应征入伍的义务兵,或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经县征兵办审核同意报考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且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

  (2)在部队服役满5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服役满2年:①有参战经历;②个人荣立三等功(含)以上表彰;③在六类艰苦地区、特类岛、海拔4500米以上高原地区服役满2年),在2022年8月1日前退役。

  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等非正常退役以及受到党纪、军纪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在定向招聘范围。

  4.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须为2022年8月1日前退役的士兵。

  5.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在灵山县连续担任村两委成员满3年且在岗。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先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十)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8月1日前(含1日,下同)取得,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2年8月1日之前。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十一)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回避的岗位。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告并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因相关部门不知情或不同意报考而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8∶30—8月5日17∶00。

  报名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对照《2022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网上报名期间报考者暂不需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除定向招聘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外)。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考核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日8∶30—8月8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天内完成。

  报考者须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考试、考核及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风险提醒:如报考人员未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登记表,或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单位无法比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可能导致审查不通过退回而延误报名时机,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不通过的报考者将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报名。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2年8月2日8∶30- 8月9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免笔试岗位不用缴费。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除此以外的其他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2及以上方可申请开考。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如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报考者。报考人员接到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要求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因所报岗位不能开考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改报岗位时间:2022年8月16日08∶30—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6日08∶30—18∶00;

  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2年8月16日08∶30—19∶00。

  (六)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9月19日8∶30—9月24日9∶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风险提醒: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笔试

  1.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两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细分6个小类别: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分类详见附件4)。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E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E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2年10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确定面试人选及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类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于2022年10月下旬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组织实施

  2022年11月7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结构化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4)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1.需笔试和面试类岗位∶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具体加试方案由灵山县卫生健康局制订并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面试类岗位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办法主要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确认竞聘资格过渡考试考核办法》(桂卫办〔2010〕59号)细化执行,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政治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医有关规定情况。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报考时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本人报考情况不知情或不同意而拒绝配合开展考核工作,导致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考核体检工作,视为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

  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公示、聘用

  (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灵山县人民政府审批。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报考时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新聘人员,须在15天内办结与原单位转移或解除人事关系的相关手续,并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以及按前款约定原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批准聘用后被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以在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受聘到其他岗位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3)。

  (三)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应及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1〕4号等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线.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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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2.在线报名系统说明书(考生端)

  3.专业目录

  4.2022年灵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考试分类表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5日

2022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定向招聘2018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和《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19〕156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定向招聘2018-2020届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我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对象

  在钦南区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的2018、2019、2020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原服务单位工作的时间累积不超过3个月。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乱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格和其他条件;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服务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原基层服务单位工作的时间累积不超过3个月;

  (九)原基层服务单位编制限额内出现空缺且需要补充工作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钦南区各乡镇事业单位

  招聘人数:12人

  本次招聘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链接信息,及时进行报名。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原基层项目服务单位。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并亲笔签名;

  (2)身份证、毕业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证件经核验原件后,须提供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见附件3)并加盖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4)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1室(南珠东大街90号),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符合报名条件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当天张贴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3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时间及地点按《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注意事项

  1.面试人选领取《面试通知书》后须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经核验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面试人选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上标明的面试时间,于当天上午7:20分前到达指定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3.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钦州人才网,并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阅手机短信并及时回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六、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及以上,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2.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察,必须深入到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人员服务单位,全面充分地考察其表现情况。重点考察在基层工作的实际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程度,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并综合考察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受表彰奖励等情况。

  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对表现不好、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不进行递补,并取消招聘岗位名额。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入编、定岗、工资等手续。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如聘用人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分配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有序进行。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纪律要求。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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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钦南区乡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条件表

  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面试考生须知

  

2022年12月28日

2022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定向招聘2018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和《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19〕156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定向招聘2018-2020届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我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在钦北区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的2018、2019、2020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原服务单位工作的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乱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格和其他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服务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原基层服务单位工作的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

  (八)原基层服务单位编制限额内出现空缺且需要补充工作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钦北区各乡镇事业单位。

  招聘人数:6人。

  本次招聘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链接信息,及时进行报名。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原基层项目服务单位所在镇的事业单位。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2022年钦北区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并亲笔签名确认;

  2.身份证、毕业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证件经核验原件后退回,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见附件3)并加盖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4.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人社局六楼606室),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符合报名条件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3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面试时间及地点按《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注意事项

  1.面试人选领取《面试通知书》后须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4)。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经核验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面试人选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上标明的面试时间、地点到达指定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3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3.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钦州人才网,并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阅手机短信并及时回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六、考核

  (一)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及以上,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二)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察,必须深入到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人员服务单位,全面充分地考察其表现情况。重点考察在基层工作的实际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程度,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并综合考察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受表彰奖励等情况。

  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对表现不好、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不进行递补,并取消招聘岗位名额。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入编、定岗、工资等手续。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如聘用人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分配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有序进行。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纪律要求。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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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钦北区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22年钦北区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面试考生须知

2022广西钦州市钦南“引才聚贤” 集中招聘22人公告

  钦南区位于广西钦州市主城区,是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广西与东盟联系的桥头堡、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水陆交通枢纽和世纪工程平陆运河出海口,向海优势突出,向海潜力巨大。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钦南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积极融入钦州市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南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钦南区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钦州市钦南区2022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钦南区急需紧缺人才2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详见《钦州市钦南区2022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5)。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年龄: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书;

  (七)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国(境)外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和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编外聘用人员;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五)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六)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员;

  (七)有学术不端问题的人员;

  (八)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的人员;

  (九)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主要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好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招聘的前两天,报考人员将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按报考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材料发送至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邮箱:。同时,此次招聘活动在桂林市、南宁市两地进行专场招聘,应聘人员可在招聘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1.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钦州市钦南区2022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及电子版)。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书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须有学校公章)。

  ④其他佐证材料。

  2.现场报名人员提供以上①②③④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意向岗位。

  ②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③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如报名报考阶段未能举证的,须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附件3),并于考核阶段提供给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4),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举证材料或《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扫描件须于报名时与报名材料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⑤本次集中招聘报名、考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对照本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招聘考试。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书原件参加现场招聘面试,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招聘宣讲及现场报名。此次招聘活动在桂林市、南宁市举办专场招聘会,招聘现场进行宣讲活动并接受现场报名,具体安排:2022年12月27日在桂林市全季酒店(桂林市七星区栖霞路48号)进行专场招聘;2022年12月29日在南宁市天龙湾漫悦酒店(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大道69号3号楼)进行专场招聘;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当天上午12点。

  (四)组织面试。现场报名截止后,由招聘工作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组织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具体安排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五)签订意向协议书。根据意向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签约),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钦州市钦南区2022年招聘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沟通说明原因。

  (六)考核、体检和公示。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工作由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牵头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拟聘用为钦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四、招聘日程安排(附件)

  五、享受待遇

  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对符合《钦南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钦南区办发〔2021〕1号)条件的,还可享受人才生活补贴、租房和购房补贴、医疗优诊、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文件详见附件6。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招聘会前半小时,招聘工作组将举行现场招聘宣讲,向应聘人员介绍钦南区区情、人才政策、招聘岗位需求及条件要求等情况。

  (二)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阳染者和密切接触者须按规定完成健康管控措施后,方能参加现场应聘。应聘者参加现场应聘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级别以上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建议尽早完成全程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和主动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政策相应调整,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提示,且不符合本次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的,造成后果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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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南区引才聚贤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报名登记表.doc

  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docx

  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关于印发《钦南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钦南区办发【2021】1号)

  招聘日程安排

  

钦州市钦南区委员会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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