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市投资促进局招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24日讯: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投资促进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信息平台运营工作人员1名。
党务工作人员1名。
招商专员6名
二、工作职责
(一)信息平台运营工作人员
负责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运营及维护;负责我局招商信息平台、办公系统及网络的运营及维护;负责我局电子设备的管理及维护;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二)党务工作人员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扶贫等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商专员
负责招商引资洽谈项目,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年龄30岁以下(1991年6月以后出生),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性格开朗、思维清晰、反应敏捷,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沟通能力和分析能力,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信息平台运营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具有深厚的计算机及网络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机关常用公文、综合材料的写作优先考虑。
(四)党务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专业不限,熟悉机关常用公文、有办公室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五)招商专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熟悉机关常用公文、综合材料的写作,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信息化管理系统、制作PPT等业务知识。条件特别优秀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1)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4)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证件照片和5寸生活照片各1张。
有意者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报名表、证件彩色扫描PDF格式、图片格式电子文档)发至我局邮箱:qzzs123@163.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同放弃报名,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我局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五)公示
在钦州市投资促进局范围内,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不符合招聘条件、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被聘用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式签定聘用合同时,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被聘用人员应在我局规定的时间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2500元/月;
(二)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按规定享受差旅补助(市外:伙食费100元/天+交通费80元/天);
(四)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2500元。
六、其他
欲了解单位详细情况,请登录浏览钦州投资促进网。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777-368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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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投资促进局
2021年6月22日
2021年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公告
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公告
根据《2021年钦南区引才聚贤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钦南区委、区政府同意,计划面向社会招聘9个岗位共50名专业化人才,充实我区专业人才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或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0日-2003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分别可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其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9个,名额50名(详见岗位表)。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珠东大街90号),联系电话:0777-2823181、2838867、2101958。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 22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小二寸证件照2张、《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报名表》一份。如具有中级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请提供职称原件及复印一份、如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请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4.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标准,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不收取报名费。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日,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时的收据凭证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领取准考证(南珠东大街90号)。
6.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7.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20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内容和组织实施
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钦南区委组织部、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专家组成命题和阅卷组负责。本次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
2.笔试时间:
2021年12月5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的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为1:2以上1:3以下的,按程序由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接到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岗位要求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改报。对改报岗位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人员,依据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时的收据凭证退还考试费。
5.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成绩,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6.笔试成绩查询:2021年12月中旬,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笔试准考证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钦州市南珠东大街90号)现场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联系电话:0777-2823181、2838867。
(二)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于2021年12月下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等平台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下旬前,由钦南区委组织部、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
(1)实行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2)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贴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
(三)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确定人选。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等平台公布。
2.考核。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对报考人员做出考核结论。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用人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向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3.体检。考核结束后,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人员,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5年),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人员管理
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双方继续按劳动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待遇及福利
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组成,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负责,个人缴纳部分在本人工资中扣缴,绩效奖金按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的一半发放,享有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程序要求审查考生资格,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0日
2021年广西浦北县招聘特岗教师210名公告
广西浦北县2021年招聘特岗教师公告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为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2021年我县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义教特岗教师200名、中职特岗教师10名。具体报考条件请查看《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
报名时间:6月1日—10日
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进行报名。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附:
1.浦北县2021年义教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2.浦北县2021年中职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浦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5月31日
附件:广西浦北县2021年招聘特岗教师公告附件1-2.doc
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考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和《钦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政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共6个事业单位面向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工作人员6人。本次考试为全区统一报名、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已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钦州军分区工作处备案的驻钦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原现役消防部队人员随军家属);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1年4月6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含6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4月6日之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该平台网址链接将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链接信息,及时进行报名。
本次考试报考岗位在网上报名平台统一表述为“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考生统一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后,再按要求和程序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进行选岗。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名单见附件1。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2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网址:http://zp.cpta.com.cn/gwyexam/register/gotohelp.htm),注册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下载地址:http://download.people.com.cn/zhaopianshenhe.rar)处理后的照片,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3日12: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半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4月10日8:30-4月13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开考比例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7日8:30—5月22日10: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内容和组织实施
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总体成绩共同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7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选岗程序。
4.组织实施
2021年7月26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3)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选岗
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以及定向招聘人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依次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和条件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按照选岗结果,市直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钦南区、钦北区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分别由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
(二)人选公布。按照选岗结果,确定定向招聘具体岗位的考核、体检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三)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定向招聘具体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可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考核结束后,由定向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考核、体检结果。考核、体检结束后,由定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将考核、体检情况报人社部门。
五、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定向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置随军家属是我市落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具体举措,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定向招聘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2)为准。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选岗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核、体检,公示后逾期不报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已安置,不得再作为未就业人员享受待遇和参加今后钦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0〕23号等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7-2812699。
2.监督电话:0777-2869139。
附件1: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