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组织考核招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0年05月12日讯: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有关规定,以及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控制数)使用计划函复》(南编办计函YBJH450100-03-10428-50029-20200317173105)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组织考核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成立于1956年,是隶属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科研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测量科、地质科、航测制图中心、信息中心、生产经营科、总工程师办公室、办公室、财务科和人力资源科9个部门。主要承担勘察、测绘及地理信息服务工作。
二、组织考核招聘岗位职数及应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勘察设计技术岗:岩土工程、地质工程、建筑学专业技术人员3名;
2.测绘技术岗:测绘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技术人员4名。
(二)招聘范围
不限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服从单位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四)岗位要求
详见《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2020年度组织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表一)。
三、组织考核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公布:在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办公楼和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网。
(二)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方法: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携带本人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免冠半身二寸彩照一张,在报名时间内到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6楼603室人力资源科进行现场资格验证并填写《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组织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二)。联系人:莫惠荃,联系电话:0771-2280633。有关证件及材料要求如下:
1.身份证;
2.《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组织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免冠半身二寸彩照一张;
3.学历证、学位证。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请本人分别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免费的学历和学位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届时一并提供。
(四)资格审查:报名材料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予以张榜公布。
(五)组织面试:对应聘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
(六)组织考核:对面试合格、确定为考核对象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全面考核。
(七)体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八)公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主管局审批同意后,对拟聘人员在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办公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聘用和入编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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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度组织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组织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5月5日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我城区财政局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城区领导同意,2020年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财政局编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0年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121年12月30日至1月6日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10楼1014办公室),联系电话:4823411。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执行(约440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20年江南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信息表(改).xlsx
江南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