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关于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为兴宁区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区委宣传部管理,内设机构有综合部、采编部、编辑部。为充实中心专业人才队伍,切实加强中心团队建设,进一步提升宣传工作水平,经区委宣传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采编部记者:2名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融媒体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文字写作能力和扎实的理论技能基础,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合作意识,同意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具备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栏分别相符;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吃苦耐劳、为人正派,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
6.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相关职称的人员;
7.中共党员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待遇及其他
所聘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由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合同每2年一签,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进行考核签订。
聘期内保障政策:
(一)聘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聘用教师薪酬标准,具体标准为:无职称3220元/人·月,初级职称3360元/人·月,中级职称3500元/人·月,高级职称3780元/人·月。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录用等程序进行。由兴宁区委宣传部、兴宁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6日至4月15日止;
2.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兴宁区融媒体中心邮箱:xnrmtzx@163.com;
3.联系电话:0771-3290105;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附件2《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1份;
(4)附件3《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5)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学习经历或有作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
2022年3月26日
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机关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青秀区机关的党建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党建工作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数量、岗位性质、聘期
(一)招录数量。拟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城区机关岗位)。
(二)岗位性质。党建工作指导员为青秀区公开招录的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在党建岗位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三)聘期。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聘期为3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二)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三)中员(含预备党员);
(四)具有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五)具有在党政机关党建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18日(截止到8月18日中午12:00)
2.网上报名所需上传的材料:《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等有关证件;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签名、盖章确认无误后,将《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等有关证件以扫描件PDF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 qxqrdb@126.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18日(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会致电或短信通知考生(请务必保证手机通讯畅通),按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到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24楼2406室审核。审核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
2.《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供现场审核时使用,一份供用人单位资格复审时使用),贴上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由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党组织审查并按要求盖章;
3.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附件2)。
四、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
(一)笔试
笔试主要包括党务工作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等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时间地点待定。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西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门户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报考人员可登录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招录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届时将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告知面试入围人员相关事宜,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核验。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必须到达60分(含)以上)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聘用
(一)确定聘用人选
招录岗位按照考生最终成绩、综合考虑考察、体检等情况分别确定党建工作员拟聘用人选,并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合同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党建工作员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续聘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待遇政策
党建工作指导员在聘用期间比照青秀区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本简章由南宁市青秀区机关负责解释。
党建工作指导员选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5826029,联系人:谢雯雯。
南宁市青秀区会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招聘2人公告
关于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为兴宁区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区委宣传部管理,内设机构有综合部、采编部、编辑部。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公开组织考试,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总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
采编部记者1名,美编1名。
(二)总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3.立场坚定,思想作风硬,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积极进取;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对新媒体有浓厚的兴趣,熟悉新媒体应用,具有一定的互联网思维和媒体融合发展素质。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栏分别相符;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7月以后出生)。
6.优先考虑具有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相关职称的人员。
7.中员优先。
三、待遇及其他
所聘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由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合同每2年一签,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进行考核签订。
聘期内保障政策:
(一)聘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聘用教师薪酬标准,具体标准为:无职称3220元/人·月,初级职称3360元/人·月,中级职称3500元/人·月,高级职称3780元/人·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聘用人员在完成每月基础采编任务的基础上,对市级以上采用的相关新闻信息稿件进行相应奖励。
(三)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录用等程序进行。由兴宁区委宣传部、兴宁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至7月18日止。
2.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兴宁区融媒体中心邮箱:xnrmtzx@163.com。
3.联系电话:0771-3290105,0771-3290306。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附件2《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1份,含本人全身生活照1张。
(4)附件3《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5)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学习经历或有作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南宁市兴宁区融媒体中心
2021年7月9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25名公告
兴宁区兴东街道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 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2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具备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当于大专以上学历。
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职位要求;
(三)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日18:00,逾期停止报名。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书复印件发至邮箱xdjdswb2021@163.com,邮箱主题注明:岗位类别+姓名+院校+学历+学位(如:社工+张三+XX大学+学历+学位)。
(三)资格审核
街道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电话短信通知应聘者参加招聘笔试面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三、招聘办法
(一)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常识、社区工作有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四、 录用
(一)中员或有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定同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用后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城区相关管理部门报备。
(三)本次未被录用的考生择优列入兴东街道工作人员录用储备库,年内需补充工作人员的从储备库中录用。
五、工资待遇
执行兴宁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工资体系标准。
六、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4、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5、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被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771-3244500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兴东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