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金秀县林业局招聘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单位人才队伍,保障单位工作有序开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良好,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年龄在18-40周岁,有工作经验者,学历、年龄适当放宽。

  (四)具有一定综合协调能力或相关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有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未满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处于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我国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务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局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金秀县林业局办公室(一)进行现场报名(金秀镇灵香路51号)进行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jxxlyj@126.com。

  3.联系人:覃秋丽,联系电话0772-6212801.

  五、招聘方式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再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后择优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资待遇

  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工资为人民币21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人民币2650元(含养老、医保、失业等个人缴纳保险部分)。

  七、用人方式

  实行劳务派遣管理,由金秀金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在我单位上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辞退。

  八、其他

  请应聘者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一经录用后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局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西来宾市金秀县乡村振兴局遴选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信息中心是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二层机构,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组织人事关系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金秀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信息中心人员1名)。

      二、遴选岗位的资格条件

      遴选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全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学历: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办公室工作人员不限专业,熟悉电脑操作,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财务人员岗位需为财经(会计)类专业;信息中心人员不限专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三)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财务、办公室或综合岗位工作经历业务能力者优先。

      (四)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干部调动条件,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遴选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填写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遴选证明、1张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等材料,送至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暂无法当面送达的,面试时须验证原件)。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报考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1日。

      

    电子邮箱:jxxfpb2020@126.com。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功德路37号行政中心2号楼1楼。

      

    邮编:545799。

      

    联系人:金梅珍。

      

    联系电话:0772—6215568。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列入面试人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2日止。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组织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

      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派出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名额,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选人员和公示

      

    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会结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拟遴选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金梅珍,联系电话:0772—6215568。

      附件:金秀县乡村振兴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x

      

    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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