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2、具有初中、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 -32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视力不低于4.6,符合消防职业健康标准;

  

3、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足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体能测试运动强度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应主动向监考组说明、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应聘人员应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招聘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有被消防队伍辞退、解聘记录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工作地点:

  

1、城东消防救援站(来宾市兴宾区城东街道北四路188号)

  

四、薪酬和福利待遇

  

1、政府专职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

  

2、试用期一个月2400元,录用并签订合同后,转正后月工资4000元起(含五险一金),按照政策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按照12%比例缴纳),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由大队免费提供和发放。

  

3、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在岗执勤备战,试用期过后每月可享受8天轮休假,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带薪休假,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予以扣除绩效、处分等,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将个人材料发送至大队邮箱(3313565776@qq.com)

  

线下报名:带齐个人材料到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来宾市北四路188号)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5月1日

  

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近期个人1寸免冠照

  

咨询电话:0772-4211292(办公室)15878241119(王副站长)

  

注: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

  

  

广西来宾市统计局商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宾市统计局关于公开商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全市公开商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商调岗位及人数

  副科长(含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1名。

  二、商调范围

  来宾市范围内机关单位在职在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及综合协调能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计算机、经济、统计、数学、会计与审计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0日后出生);

  (六)具有公开商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公开商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中员优先;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商调: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担任领导职务未满试用期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商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商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1年8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22日。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来宾市统计局商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近三年个人工作总结、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达来宾市统计局办公室直接报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4楼西前403室)。

  (2)网上报名: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来宾市统计局邮箱:lbstjj@126.com。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面试时携带材料原件到市统计局办公室审核。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统计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市统计局组织进行面试,按最多1:2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无合适人员,经市统计局研究后可不进行商调。

  (四)考察

  来宾市统计局派出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统计局党组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体检及办理调动手续

  确定选调的人员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合格即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统计局联系。联系人:林俐,联系电话:0772-4278800,13977208800。

  附件:来宾市统计局商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来宾市统计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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