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来宾市委党校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中共来宾市委党校2022年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实施办法》(来发〔2014〕2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结合工作需要,来宾市委党校决定引进4名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 〔2017〕863号) 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 〔2017〕259号) 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8日—2004年6月8日期间出生),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按(来政办发〔2019〕43号)文件要求放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7.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来宾市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通过邮寄报名的人员需电话联系来宾市委党校。报考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下载《来宾市委党校引进特殊人才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并于6月22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6月22日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引进人才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8—6月22日。
(四)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经初审合格的竞聘人员须参加由中共来宾市委党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评估报考者的专业水准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并进行打分。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人才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中共来宾市委党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名单。
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时间:2022年7月上旬
三、考核和体检
(一)体检
由中共来宾市委党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竞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考核
来宾市委党校将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对入围考核的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参加接受面试、体检、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将从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负担。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2年7月中旬。
四、审批和聘用
1.来宾市委党校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来宾市委党校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来宾市委党校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2.来宾市委党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同时按《来宾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8〕7号)、《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享受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22年7月下旬。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有关规定执行。
地址:来宾市桂中大道西848号来宾市党校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2—4276025;邮箱:rsk7812@163.com
中共来宾市委党校
2022年6月8日
2022年广西来宾忻城县卫生健康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5人简章
忻城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忻城县卫生健康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卫生监督协管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二)思想素质好,四个意识强,热爱乡村振兴工作、吃苦耐劳;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有个别条件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五)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六)具有大学以上文凭,专业不限。文字写作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历的、计算机专业优先聘用;
(六)服从工作安排,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3月14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报名表三份;身份证、学历证、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核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3.报名方式和地点:直接到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宣传教育股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宣传教育股邮箱:rj5528810@163.com。
4.联系人:韦懿格;联系电话:0772-5528810。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通过面试、考核、体检(应聘人员提供近期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费用自理)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月,出差按规定补助,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本简章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忻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14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招聘辅警79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79人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治安勤务岗位辅警73名
岗位二:来宾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文职岗位辅警6名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工作实际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应聘勤务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15日-2004年2月14日期间出生),应聘文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15日-2004年2月14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勤务岗位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验,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15日至3月1日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流程
1.在公告下方下载《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2022年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并按报名表下方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报名邮箱:2706783842@qq.com。
(四)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审核,应聘者必须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因网上报名填写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在笔试环节时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士官、士兵的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成绩,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笔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微信公众号兴宾公安(公告下方二维码)同步发布。
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微信公众号兴宾公安同步发布。
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在体能测评考核合格的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微信公众号兴宾公安同步发布。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来宾人才网、 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微信公众号兴宾公安同步发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辅警政审标准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试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在来宾人才网和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微信公众号兴宾公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与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符合继续聘用的辅警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待遇: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944.13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缴纳部分)。
(二)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加班费(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年度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购买人身意外险、工会会员福利等待遇。
(三)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单位: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政工科,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0772-4215472。
附件: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2022年招聘辅警报名表.xlsx
2022年2月忻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忻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2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办公室文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熟练操作电脑。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五)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工资待遇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待遇为每月1450元(不含五险),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劳动关系存续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签合同或解聘。
(二)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形式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1年。试用期满后,经招聘单位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19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在报名期间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送至县委编办综合股(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9号县府楼三楼县委编办综合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5512065。
(2)网络报名:在报名期间将《报名登记表》(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县委编办邮箱:xc5512065@163.com。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当天,应聘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报名所需要的材料原件以备核验。
(三)面试
我办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聘用
面试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忻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
附件:忻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