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来宾市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人事考试网2021年08月14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普通岗2人,专技岗2人。

  应聘条件:

  1.作风优良、政治可靠,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参加非法团体经历并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与聘用岗位匹配相关知识,熟悉电脑操作、办公室业务相关知识,中文、会计、计算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术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20—40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另:专技岗位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114号忻城县住建局院内)

  联系人:蓝工  电话:18077279170

  樊工电话:13977265938

  (二)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的匹配性等相关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由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公示、岗前培训、聘用及待遇

  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从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全县统一,劳动合同半年一签。综合考核合格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普通岗的工资待遇为每月1450元,专技岗每月25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情况可优先再聘用或解聘;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3日

2021年来宾市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是直属来宾市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业务科室行政辅助岗位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六)专业要求:财会类、法学类、管理类、土建类、地矿类、地理科学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或其他相关专业。有办公室、财务、自然资源管理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每月基本工资2300元,享受就餐补贴。聘用期间单位按规定为个人购买社保、养老等规定险种,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4月1日--4月20日;

  (二)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其他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本局邮箱:lbgtrj@163.com,原件面试时备查。

  (四)面试: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定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聘用方式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进入聘用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本公告由来宾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联系来宾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72-4281031。

  附件:来宾市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