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川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三批考核招聘47人公告(卫生专场)

2024四川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三批考核招聘47人公告(卫生专场)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第三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体检、考核、递补、公示等相关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将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告。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4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卫生专场)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并凭证书、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后。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8:00。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卫生专场)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表》),邮件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有效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并凭证书、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将采取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结合方式,报名后由各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网上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者,携带“(二)填报信息”中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四、专业技能考核

本次招聘的部分岗位将在成都高校组织专业技能考核(详见《岗位表》中标注“成都专场”岗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原则上只进行面试。若同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人数大于30人,则先于面试前进行笔试。若同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如需进行笔试将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相关情况,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笔试后按成绩由高到低取前30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在体检和考核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名额在体检和考核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此次明确为“成都专场”的岗位,如未招满,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另行发布公告进行补充招聘。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市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本科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人才政策待遇

通过本公告引进且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除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外,还可按照《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等政策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博、硕士(正、副高)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给予15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

(二)创业补助:对全职新引进到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博、硕士(正、副高)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5年内给予1500元/月—2500元/月的创业补助。

(三)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按程序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等。

凡报考时属市、县(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员工,在宜高校和科研平台在职人员,或享受过宜宾市各级人才政策的,入编入职后不再纳入人才政策支持范畴。

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31-820319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人才引进政策由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831-5103735。

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831-2316160。

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咨询电话:0831-2323373。

十一、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区号:0831-)

市第二人民医院:8255069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22353

市中医医院:7865004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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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卫生专场)岗位表

2.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卫生专场)报考信息表

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

2024年4月24日

原标题:四川省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卫生专场)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ed8ea227-28ef-4bf2-967b-a60407bd19ac

2024四川宜宾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第一次招聘雇员6人公告

2024四川宜宾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第一次招聘雇员6人公告

为持续深入实施“人才+”战略,围绕宜宾高新区产业发展需求,适应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对专业人才的特殊需要,培养一支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勇于攻坚的干部队伍,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结合干部队伍配备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保障用人单位自主权的原则;

4. 坚持向急需紧缺岗位倾斜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抗压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 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有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在高新区长期工作;

4. 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试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至2024年4月29日未满41周岁)。

7. 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查阅招考职位、招考名额等具体信息,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拨打相关咨询电话。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5月10日18:00,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考者需提交《宜宾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word版和扫描件各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报考职位所需证件、资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在报名时间内打包发送至邮箱997495949@qq.com(邮件标题:“姓名+聘用人员招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其招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职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若某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根据报名可降低为2:1的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和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理论水平、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笔试合格符合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的资格条件复审核验。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需提交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其他材料。

4.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进入后续环节人选。

六、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缺额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开展综合考察,考察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工作实绩以及党风廉政等情况。

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政治标准和专业技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不超过1次。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

九、聘用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宜宾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予以解聘。

十、待遇及管理

雇员实行协议薪酬制,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照年薪25-30万元,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业绩奖金根据雇员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试用期内待遇按基本工资80%计发,不发放绩效和年度考核奖。

十一、纪律与监督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此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831-8753786(高新区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宜宾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1--8753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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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

宜宾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

原标题:宜宾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8032_1.html

2024四川德阳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调减名额及最终报名情况公告

2024四川德阳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调减名额及最终报名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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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调减名额及最终报名情况公告

原标题:2024年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调减名额及最终报名情况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ykszx.com/index.php?id=2187

2024四川泸州市纳溪区信访局招聘编外临聘人员后续安排及有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2024四川泸州市纳溪区信访局招聘编外临聘人员后续安排及有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根据2024年4月2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栏目的其他版块发布的《泸州市纳溪区信访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临聘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目前报名工作已结束,现将本次招聘的后续安排及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初评考核工作

本次招聘初评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特别提醒:本次笔试考试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地点:本次招聘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纳溪区纳江路29号社会治理中心A区一楼。

(三)考试要求: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5月12日带上身份证原件到纳溪区纳江路29号社会治理中心A区一楼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网页的其他版块进行公布。

(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因报名、笔试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5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二)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网页的其他版块进行公布。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纳溪区信访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281590。

七、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本公告由泸州市纳溪区信访局负责解释。

泸州市纳溪区信访局

2024年4月29日

原标题:泸州市纳溪区信访局 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临聘人员后续安排及有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rszk2/content_17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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