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39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队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比赛(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要求具体见《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选岗、公示及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盐城市松江路小学(盐城市武夷山路9号)。先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kfq.yancheng.gov.cn下载《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填写并打印。
 
  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2、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无法提供,则需提供毕业后未就业承诺书);④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⑥贴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片的《报名表》。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④贴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片的《报名表》;⑤因年龄放宽的相关证明材料。
 
  归国留学人员另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5月6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5月7日14:30—18:00到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江苏省2024届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服务未满三年的(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5)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等,具体日期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缴纳笔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考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松江路18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笔试费。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材料等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
 
  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形式为微型课,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查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由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选择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命题。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面试成绩和名次。
 
  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四)选岗
 
  选岗工作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需统筹。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按规定执行试用期。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1.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2.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68820818。
 
  3.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18252222510。
 
  附件:
 
 
 
  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云南昆明市宜良县教体系统优秀教师引进16人公告

 

根据宜良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2024年拟引进优秀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简介
 
(一)宜良县简介
 
宜良县位于昆明主城东南部,全县国土总面积1913平方公里,辖4镇2乡3个街道办事处(含汤池),总人口43.1万。宜良凭借着良好的区位优势、丰富的自然资源、独到的地域特色,历来享有“滇中粮仓”“烤鸭之乡”“花乡水城”等美誉。宜良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教育公平、缩小发展差距、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结构、改善办学条件,先后新建宜良一中、匡山小学、清远小学、宜良一幼,合作举办宜良长水实验中学、北航云南创新院实验学校、昆一中宜良学校,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教育体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二)引进学校简介
 
1.昆明市第一中学宜良学校(宜良县第一中学)
 
学校创建于1926年2月,学校占地286亩。2010年2月,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三等高级中学。2023年5月,宜良县人民政府与昆明市第一中学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昆明市第一中学宜良学校揭牌。现有52个教学班(高中48个、初中4个),在校学生2913人(初中学生173人,高中学生2740人)。教职工231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5人,高级教师83人。有昆明市名校长1人,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1人,昆明市杰出园丁2人,春城名师1人,昆明市名班主任11人,省、市、县、校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72人。学校先后被评为“云南省文明学校”“昆明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校园文化系列活动优秀单位”“全国中小学班主任专业化班集体建设研究实验学校”,并连续12年获高考质量进步奖。
 
2.宜良县第二中学
 
学校始建于1957年11月,办学渊源可追溯至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的雪堂书院,以及1926年成立的“宜良县立初级中学”。学校占地80.9亩,校舍建筑面积34662.48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18907平方米。现有54个教学班,其中初中12个班,高中42个班,有学生3100多人。目前有教职工243人,含研究生8人。初中专任教师58人,县级以上骨干12人;高中专任教师185人,县级以上骨干29人,其中昆明教学名师3人,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10余人,市级教坛新秀11人。高考连续14年以优秀成绩跻身昆明市郊县区前列,连续10余年荣获昆明市高考综合质量优秀奖。先后荣获“云南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云南省科普示范学校”“云南省青少年校园羽毛球特色学校”等称号。
 
3.宜良县匡山小学
 
学校始建于公元1691年,原名雉山书院,1984年开始称宜良县匡山小学,至今已有三百多年的办学历史,属县直属学校。学校位于县东城区乡鸭湖小区内,占地91.3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9048平方米。现有7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555人、专任教师183人。有省、市、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113人;昆明市教学名师3人,昆明市教坛新秀16人,昆明市名班主任11人,昆明市最美班主任1人,宜良县教学名师3人,宜良县教坛新秀6人。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国家教育部重点课题实验学校”“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教育部规划课题全国重点实验基地”“教育部教师发展基金会校本建设重点实验学校”“全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全国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及数十项省市荣誉。拥有国家、省级科研课题13个,其中国家级教育部重点课题8个,云南省重点课题5个。
 
4.宜良县清远小学
 
学校始建于1912年,位于宜良县城区温泉路惠风巷,属县直属学校。学校占地74.82亩,有教学班72个、在校学生3409名、教职工173人。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等113名,占教师总数的65.31%;副高级及以上职称36人,占比20.8%。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云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先进实验学校”“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昆明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昆明市科普教育示范学校”“昆明市平安校园”“昆明市绿色示范学校”“昆明市文明校园”“昆明市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二、引进人数及岗位
 
宜良县教育体育系统本次拟面向昆明市外引进优秀教师16名(昆明市第一中学宜良学校4名、宜良县第二中学9名、宜良县匡山小学2名、宜良县清远小学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及范围
 
(一)引进范围、对象
 
面向昆明市外引进优秀教师,引进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副高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
 
2.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
 
3.担任过省、市(州)名师工作室名师,省、市(州)级命名的教学名师、名校长;
 
4.获得过省、市(州)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的;
 
5.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获省、市(州)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
 
7.近两年担任中高考学科教学,所教学科成绩其中一年在市(州)排名前五的优秀教师。
 
(二)引进的条件
 
1.须是公办基础教育学校在职在编,且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教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规定;
 
3.熟悉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
 
6.原则上引进教师需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可以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试用期除外);
 
4.有伪造、涂改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5.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坚守教学岗位的;
 
6.有师德师风不良行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7.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
 
1.引进到宜良县工作的教师,在职称岗位空缺范围内,可优先聘用到对应的职称岗位;
 
2.引进到宜良县工作的教师,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宜良县或参加县外选调考试。
 
四、引进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引进公告
 
在宜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yl.gov.cn/)、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等相关媒体上发布优秀教师引进公告,广泛宣传本次引进优秀教师相关政策,发布相关信息,宣传、推介宜良县,吸引各类优秀教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邮寄至指定地点,并电话告知。
 
(1)电子邮箱:yljtjrsk@163.com ;
 
(2)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匡远街道雉山坡52号宜良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联系人及电话:招老师,0871-63956812。
 
纸质材料请以EMS邮寄。报名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恕不退还。快件正面注明“宜良县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报名材料”。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以邮件寄出日期为准。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昆明市宜良县教体系统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报名表》1份(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教学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在工作县(区)排名情况,需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教科研业绩证明材料、个人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证明材料、昆明市宜良县教体系统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诚信承诺书等证明材料(附件3)。
 
(3)报名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1张,按要求整理打包(附件4)。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信畅通。在引进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或填写错误等情况,无法联系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依据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版)进行资格初审。请注意材料一致性。
 
(四)面试
 
1.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符合引进条件的提出面试意向,发布面试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遴选。
 
2.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依据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面谈,根据面谈情况量化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7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若面试者的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该面试者在该岗位的成绩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的引进环节。
 
模拟课堂内容由评委从教学大纲内抽取,结构化注重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了解,采用100分制。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将在宜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yl.gov.cn/)、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公示5个工作日,应聘者可在以上网站相关栏目查询。
 
4.确定初步人选。
 
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同岗位报名人员面试量化评分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初步人选。
 
(五)资格复审及政审
 
1.由宜良县教育体育局和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由宜良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对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3.宜良县教育体育局联动相关部门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是否有违法乱纪和受处分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4.资格复审及政审通过人员列为体检人员。不通过人员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由宜良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合格的列为拟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引进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宜良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拟引进人员进行严格考察,成立由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良县教育体育局、引进单位组成的考察组,通过核查拟引进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到引进人员工作单位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对拟引进人员身份及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初步引进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初步引进资格。
 
(八)确定引进人员
 
初步引进人员资格经宜良县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后,报宜良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确定为引进人员。
 
(九)公示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宜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一)实现公开制度。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调入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调入人员,不得安排在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调入单位负责人和从事调配工作的人员在调配工作过程中,与拟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调配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材料审查。依据规定流程、步骤完成相关程序。
 
(四)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调配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照权限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调配工作纪律和原则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调配工作纪律和原则、弄虚作假的调入人员,取消其调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六、保障措施
 
凡引进的优秀教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按照在职在编事业同等级别人员进行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在职在编同等级别教师执行,同时,被引进优秀教师的子女需转入我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入学入托的,由领导小组优先安排。
 
七、本方案由宜良县教育体育局及各引进单位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宜良县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宜良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71-6395681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
 
宜良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71-63956810。
 
 
 
 
 
宜良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浙江丽水龙泉市招聘教师4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要求以2024年4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龙泉市外定向委培生报考需经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定向委培生不得报考。
 
(七)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4月28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2: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2: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共5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30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龙泉市教育局人事科505室(0578-7266708)或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至rsk7763727@163.com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无需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小学语文教师2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小学语文教师1岗位;学前教育教师1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学前教育教师2岗位;学前教育教师3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学前教育教师4岗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回已缴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18日。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所有岗位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地点: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创业大道199号),因西门道路施工,请从龙泉市广济街学校南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龙泉分院校门)进。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请带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七)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若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及其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八)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预先下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好《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龙泉市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九)面试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和机电一体化教师(电气方向)岗位采取“技能测试(70%)+模拟上课(30%)”面试形式,其余岗位均采用模拟上课面试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为总成绩不合格,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然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若招聘岗位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按实际总成绩合格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学前教育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且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满相应最低工作服务期限(详见计划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及审核均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教育局 0578-7768067、0578-7266708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0578-7763729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浙江丽水龙泉市招聘教师4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要求以2024年4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龙泉市外定向委培生报考需经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定向委培生不得报考。
 
(七)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4月28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2: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2: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共5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30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龙泉市教育局人事科505室(0578-7266708)或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至rsk7763727@163.com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无需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小学语文教师2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小学语文教师1岗位;学前教育教师1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学前教育教师2岗位;学前教育教师3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学前教育教师4岗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回已缴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18日。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所有岗位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地点: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创业大道199号),因西门道路施工,请从龙泉市广济街学校南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龙泉分院校门)进。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请带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七)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若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及其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八)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预先下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好《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龙泉市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九)面试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和机电一体化教师(电气方向)岗位采取“技能测试(70%)+模拟上课(30%)”面试形式,其余岗位均采用模拟上课面试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为总成绩不合格,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然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若招聘岗位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按实际总成绩合格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学前教育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且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满相应最低工作服务期限(详见计划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及审核均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教育局 0578-7768067、0578-7266708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0578-7763729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