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廊坊开发区招聘中小学合同制工作人员108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中小学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8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谋划,规范运作,确保质量。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108名,其中高中教师2名,初中教师50名、校医2名、会计1名,小学教师51名、校医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备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二)具体条件
 
  1.高中、初中教师岗位条件
 
  要求国家及省重点院校毕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报名岗位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学科学段教学工作经历的可放宽毕业院校至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
 
  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2.小学教师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报名岗位相关专业。
 
  3.校医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会计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截止2024年4月23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20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形式与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
 
  http://lfkfqgwh.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01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至4月29日17:00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4月29日18:00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在校成绩证明);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盖章的工作证明原件和本人近2年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具体格式以报名系统实际要求为准。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和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5月5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于5月3日9时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3.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考试为闭卷考试,一张试卷。教师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校医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类相关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会计岗位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财会类相关知识、开发区区情区况。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阅卷结束后,5月14日通过报名考试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而形成的缺额,按岗位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缺考、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按规定成绩被记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5月15日至5月16日,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证件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需审核的证件材料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5月18日
 
  2.面试地址: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可于5月17日9时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评委:面试评委聘请域外人员和域内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共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4名域外评委、3名域内评委,主评委1名,由域外评委担任。
 
  4.面试方式:教师岗位(心理教师除外)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授课技能、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内容,考生提前15分钟备考,面试时间15分钟。心理教师、校医、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评委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及考试人数划分若干小组,面试成绩按照体操打分法计分,满分为100分。因为招聘人数较多、面试人员无法分在同场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对面试人员和招聘名额进行合理划分。面试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面试考试全程封闭管理,统一用餐。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待该学科岗位面试结束后公布。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再组织一次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5月21日在报名系统查询。
 
  (五)体检
 
  入职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履行后续程序
 
  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履行体检、签订劳动合同、通知报到等程序。对于在体检、签订劳动合同、报到过程中因各类情况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人员不能递补。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开发区公办中小学进行3个月的岗位试用,通过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三年内不得调离开发区教育系统。工资标准参照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与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招聘考试失信人员名单。凡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未在2024年8月20日之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以及不能按期(自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岗试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16-2807032、18603169368
 
 
 
  廊坊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廊坊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2024年4月21日


2024年广东茂名信宜市教育系统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聘教师42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信宜市教育局决定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招聘教师4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简介
 
(一)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信宜学校。该校是信宜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位于信宜市玉都街道书香一路2号,与信宜市教育城、钧明城相邻。学校占地198亩,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小学72个班,初中36个班,学生5040人。学校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开学,2024学年将有小学及初中56个教学班,学生2680人。学校由华南师范大学、信宜市教育局联合管理,实行“教师市管校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的管理模式,采用教育局直属管理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以“传承华附品质,成就名校品牌”的建校理念,目标是建设一所高标准配置、高质量发展、独树一帜、特色鲜明,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现代化优质示范学校。
 
(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该校是信宜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位于信宜市玉都新区育才路与梅岗大道交汇处,与信宜市教育城、万达广场相邻。学校占地117亩,总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小学48个班,初中24个班,学生3360人。学校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开学,现有小学及初中共28个教学班,学生1150人。学校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信宜市教育局联合管理,实行“教师市管校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的管理模式,采用教育局直属管理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积极探索具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特色的国际化优质名校之路,致力办成信宜公办学校中的精品示范学校。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关爱学生,师德高尚,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1.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岗位教师须取得对应层次的思政课教师资格。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1)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2)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生;
 
(3)通过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笔试。
 
上述人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后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如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年龄条件。
 
年龄30周岁及以下,硕士毕业生可以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博士毕业生可以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七)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1)。
 
(八)下列情况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12:00。
 
现场报名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4室
 
2.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2)有效身份证;(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5)学业成绩表(需加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6)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7)其他相关证明;(8)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大一寸相片2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材料2-7的原件经审核后当场归还考生。
 
(二)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
 
考试以面试(试教)的形式进行。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8日下午—29日。
 
面试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城校区明德书院。
 
1.资格审查业务考核
 
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成绩、学习表现、是否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综合荣誉等情况进行业务考核,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试教)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等。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届时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签订就业协议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面试分数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如主评委成绩相同,由抽签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签订协议书。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1.体检:考试成绩公示结束后由信宜市教育局通知入围体检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入职前体检。对于初检不合格的人员,由信宜市教育局通知其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检。其他有关事项严格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信宜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和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信宜市教育局栏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全部办理入职所需的手续和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和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方不作任何补偿。
 
4.递补: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同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为2024年7月31日。
 
六、聘用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茂名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是符合《信宜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附件3)等有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的,按不同层次给予相应补贴。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信宜服务满5年以上,可按规定在市直事业单位进行交流,但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违反聘用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八、组织管理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本次招聘由信宜市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本公告由信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原则,如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咨询投诉电话:0668-8814674。
 
附件:
 
 
 
 
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湖北荆州市荆州区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37人公告

  
 
  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促进荆州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荆州区教育局将赴高校公开招聘37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赴高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湖北省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毕业生、湖北省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2024年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荆州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时间节点
 
  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即日起至4月26日12:00,考生可下载《荆州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邮箱(1343014550@qq.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 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可在4月27日(星期六)8:30-11:30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8:30-11:30
 
  2.地点: 长江大学东校区12教学楼104室
 
  3.所需材料:
 
  (1)《荆州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3)学生证;(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5)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在低学段任教。教师资格考试已全部合格暂未认定的,带齐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6)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7)本人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登记照2张。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现场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4月27日9:00至12:00,报名成功人员且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下午15:00—16:30
 
  2.地点:长江大学
 
  (二)笔试注意事项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1:1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成绩
 
  笔试由荆州区人社局、荆州区教育局组织与实施。笔试后发布考生笔试成绩。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分布情况,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面试
 
  (一)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5:1时,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员全部纳入范围。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不同岗位需求,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成绩合格线
 
  对所有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小于5:1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八、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签订就业三方协议后,考生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提出放弃的,视为违约,考生须按协议履行违约责任,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荆州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荆州区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荆州区人社局审定,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荆州区教育局归口报荆州区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荆州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政策待遇
 
  招聘教师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在我区工作第一年需在荆州区农村学校支教服务。招聘教师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在荆州区最低服务期为3年。政策待遇为:(1)编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2)工资:工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工作要求
 
  荆州区教育局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荆州区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荆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荆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16-8497050(荆州区教育局)。
 
 
 
  荆州区2024年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贵州贵阳南明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人简章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南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明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教师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名,其中初中教师11名、小学教师17名、幼儿园教师2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24年4月25日,在南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连续工作满2年且在岗的员额制教师、劳务派遣教师以及“两自一包”教师(2022年4月25日及以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动合同的)。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有报考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3.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5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南明区服务期间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端正、年度考核合格。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4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2019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单位推荐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本人现从教学段(学科)的一个岗位。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任职学校审核,区教育局把关,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获得笔试资格。
 
  考生现任职学校对照《招聘简章》,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任职学校审核通过的,学校在其《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任职学校初审通过的考生凭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南明区萃元小学(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永宁路9号)。
 
  3.报名所需材料: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师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给予改报其他岗位。
 
  区教师招聘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南明区人民政府”进行公布。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1.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于2024年5月21日9:00至17:00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及《报名表》到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地址:南明区新华路19号君悦华庭C栋4楼。《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等后续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笔试结束后,由区教师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区教师招聘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名单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资格复审单位联系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超过24小时未联系到或未按单位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教师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资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需任教学校签字盖章)。
 
  6.截止到2024年4月25日连续满2年的养老金缴纳记录(在社保缴纳机构打印,需加盖印章)及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经区教师招聘办公室核准后,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七、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满分为100分,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试教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试教时间、地点及内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信息。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 + 试教成绩×60%。
 
  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试教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试教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九、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以新一轮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区教师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区教师招聘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教师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南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经区教师招聘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服务期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或南明区。
 
  十二、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见附件3)。
 
  十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5818499
 
  指定网站网址:
 
  “南明区人民政府”(http://www.nanming.gov.cn/)。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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