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各类人才队伍。更好地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和《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平桂区区级、乡镇级和村级三级扶贫信息(档案)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2021年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其中面向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招聘4名;面向平桂区区级、乡镇级和村级三级扶贫信息(档案)员招聘16名;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平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至2003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六)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1.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参加基层服务项目。

  2.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需服务期满(含2021年服务期满人员)方可报名。

  3.西部计划志愿者需在平桂区内工作满一年(含一年)

  (七)平桂区扶贫信息(档案)员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扶贫信息(档案)员需在平桂区内从事扶贫信息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具有全日制大专文化程度的扶贫信息(档案)员需在平桂区内从事扶贫信息工作满两年(含两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2021年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5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自2021年5月1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xxgk/)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现场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1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平桂扶贫移民服务中心4楼410人事股办公室)。

  4.资格审查: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1)户口本;(2)身份证(有效期内);(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用于粘贴笔试、面试通知书)、报名表2份(需贴好照片)。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若报考者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报其中的一个职位。

  (三)招聘方式

  1.面向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平桂区区级、乡镇级和村级三级扶贫信息(档案)员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分值满分150分;共计300分。

  2.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

  (2)笔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8:00-12:00、15:00--18:00,逾期不领取笔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3)开考比例: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又确需要补充人员的,经平桂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开考。有关信息在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前。

  (4)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的次天公布。

  (5)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五天内在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

  面试由平桂区组织部、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2021年6月5日。

  (2)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5)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1年6月3日上午8:00-12:00 、15:00—18:00,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单视为自动放弃。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亲笔签名,按手印)。

  4.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

  体检工作由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7月。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进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环节的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放弃资格书面申请,否则按随意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州市平桂区人社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平桂区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平桂区人社局人事股0774-8832433)。

  

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

  附件1:2021年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2021年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1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关于印发2021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教办〔2021〕17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开展2021年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区2021年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7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18至35周岁(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1.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2.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视其实际缴费年限,即从2021年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3.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城区范围学校不算在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以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等执业条件。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计划表)。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尚未获得书,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其他毕业生在报考时必须具备合格学历证书,报名时尚未获得书、但已具备符合认定相应资格证要求条件(已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测试合格证明、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体检合格)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在面试前必须提供书原件(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且具备符合认定相应要求条件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对放宽报考年龄的代课教师,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年限证明。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违反生育情节严重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证明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报考条件详见《2021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2021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公示→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于2021年5月20日前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1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联系。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贺州人才网”(网址:https://hz.gxrc.com/)首页中部“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必须上传本人健康码(绿码)截图。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等免费下载。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

      3.资格审查。

      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5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6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6月5日17:30至6月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hz.gxrc.com/)首页中部“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贺州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7日17:30。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2021年贺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1年6月1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2021年6月1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职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分需笔试和免笔试两类)

      需笔试和免笔试的岗位详见《2021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如有变动,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上午 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请登录报名网站)。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1年7月上中旬)。由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八步区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1年7月中下旬)。

      面试时间详见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公告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

      (1)需笔试岗位:八步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

      (2)免笔试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方式的报名材料)送达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1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拿到的,不需提供)(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书, 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面试前三个工作日于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试教、结构化面试(同一岗位的答辩所提问题须保持一致,具体面试方式见《2021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等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有笔试的岗位,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报考县级以上学校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综合成绩(总成绩)。

      (五)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综合成绩(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者优先。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考核对象必须提供计生证明)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8月上中旬)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由各地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对拟聘人员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1.补充招聘条件。经过第一阶段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由市教育局根据空缺岗位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组织复征的,参加了2021年贺州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平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钟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考生,且取得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报名。免笔试的考生只能填报免笔试的岗位。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得再参加补充招聘,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第二大点“招聘程序”第(四)、(五)、(六)条执行。

      其他事项。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权限管理分别由区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

      (2)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3)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聘用且被清退符合报考年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

      以上(1)(2)(3)项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

      加分材料必须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提交资格审查单位(注:报考八步区岗位者提交八步区教科局,报考市直学校岗位者提交相关市直学校)。

      (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四)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五)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贺州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简章所列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以在(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公众号等发布公告的时间为准,请考生保持关注。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八)具体招聘事宜由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5日

      附件1:2021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

      附件3:《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

      附件4: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doc

      附件5:核心课程证明(样本).doc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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