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河池巴马瑶县甲篆镇招聘公告
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2022年公开招聘村级防贫监测信息员公告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防贫监测信息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岗位及人数:
村级防贫监测信息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年龄在20-35周岁(含)之间,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监测户优先。
(二)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岗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勤奋敬业;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领导,大局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强。
2.工作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会简单操作word文档、excel表格等日常办公软件;
3.没有身兼其他岗位;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工作职责
配合甲篆镇实施乡村振兴指挥部完成村级乡村振兴工作;协助村基层组织、后援单位、帮扶干部完成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完成甲篆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薪资待遇
聘用期间,待遇按照我县防贫监测信息员工资规定进行发放。同时,年终由镇指挥部联合自治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对村级防贫监测信息员进行考核。村级防贫监测信息员被差评或存在问题被通报的,将视情况终止聘用,并清退出防贫监测信息员队伍。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8日—3月15日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贫困户提供帮扶手册信息页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甲篆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六、招聘方式
机试与面试相结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持本人有效证件参与机试、面试。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甲篆镇实施乡村振兴指挥部咨询。联系人:肖 晗,联系电话:19177801327;黄 志,联系电话:18877822401。
(三)本公告解释权为甲篆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甲篆镇人民政府(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甲篆街1号)。
2022年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县委员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党员干部教育基地讲解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素质,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三)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0日至2004年7月2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四)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环江籍的人员。
(五)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报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满足下列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1.有讲解员工作经历者;
2.旅游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环江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环江纪检监察网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8:00—12:00,15:00—18:00(周末除外,可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相关材料到hjjw347@163.com)。
2.报名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大楼四楼办公室(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西圩街6号),联系电话:0778—882134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请带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4.资格审查: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名者。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并宣布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一)体检
体检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负责。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相关管理及福利待遇
按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环政发〔2016〕25号)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按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工资待遇的通知》(环政发〔2021〕38号)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对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其他未尽事宜,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咨询:0778—8828173。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月7月20日
附件: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2年广西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主招聘241名教师公告
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107号)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2022年市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师241名,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大学本科以上和学士学位以上。具体岗位条件以《2022年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3)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专业要求。
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办法、方式、面试方法及要求
(一)招聘办法
采用直接面试、组织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方式
1.招聘会(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各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2.组织现场招聘方式。针对参加招聘会(双选会)招聘后仍有空缺的职位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各招聘单位要在2022年7月30日前,明确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招聘。面试必须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同一职位的面试必须安排在同一考场,考场考官要按照专业类型要求来设置, 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5人(其中主考官1人),专业技术考官要占70%,但须保证招聘单位的考官不得高于50%。
(三)面试方法及要求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或者说课+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核验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
2.报名登记表、个人承诺书;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聘用审核
(一)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整理聘用核准备案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公示。
(二)核准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市级人社部门核准相关聘用材料,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六、相关政策
(一)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一)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河池市教育局人事科:0778-2107621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0778-2271080
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0778-6212194
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0778-6212194
河池高级中学:0778-2101495
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0778-2288375
河池市民族高级中学:0778-2213780
河池学院附中:0778-3142195
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0778-2283288
附件1:2022年河池市教育局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2.3.22.xls
附件3:2022年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2022.3.22.xls
附件4: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2022.3.22.xls
2022年3月22日
2022年 广西河池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聘公告
河池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2人(办公地点在河池市宜州区)
三、招聘条件:
(一)男女不限,年龄35岁以下;
(二)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新闻传播、土地、测绘、城乡规划等专业或有办公室、新闻宣传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细心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办公室文秘、新闻宣传、土地及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每月2600—3000元左右(含五险),工作满一年后可缴纳一金。聘用期间享受单位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待遇,与单位在编干部享受同等的出差、下乡等相关福利待遇。
(二)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9日—8月25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将简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2109502@163.com进行网上报名。经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谈,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进行面谈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半年内的小2寸免冠彩照2张,并提供原件核对。
(二)择优试用。经资格审查、面谈、考察、体检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
(三)正式聘用。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按照国家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
(四)联系方式:0778-2109960,地点为河池市(宜州)行政办公大楼D区一楼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原市国土资源局)。
六、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河池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2022年招聘工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河池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