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河池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量及工作年限

  
(一)招聘人数:员岗位(从事辅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的工作)2人;司法岗位(从事司法警务工作,适合男性)1人。

  
(二)工作年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不低于1年。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履行职责必备的技能;

  
(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大学本科、法学专业优先录用;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工资包含五险,总额不低于2000元/月。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26日止。

  
2.报名方式:请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通过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22号(河池市人民检察院部809室),联系电话:0778-2115524,电子邮箱hcjczzb@163.com。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报名材料均先提供复印件,待面试时统一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必须附上照片);

  
(2)身份证;

  
(3)学历书;

  
(4)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人民检察院部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考察。

  
(六)办理手续

  
经考察合格,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致电:0778-2115524 2115416

  
附件:河池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员报名表.docx

  


河池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17日

  

广西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招聘3人公告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物业管理岗位1名、白蚁防治岗位2名。

  二、岗位职责

  物业管理岗位:协助做好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白蚁防治岗位:协助做好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和灭治工程的具体实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12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

  4.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2003年7月12日至1971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持有中级职称或从事相关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

  2500元/月左右,食宿自理。试用期一个月。

  (二)休假待遇。

  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五、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的应聘人员在2021年7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及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格式附后)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办公室邮箱(gxhcfc@163.com)。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反映到应聘人员档案所在管理部门。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的通知参加面试。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

  应聘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招聘人选。

  根据面试及审查结果,提交中心领导班子议定,择优录用。

  联系电话:0778-2259199。

  附件: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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