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河池市环江县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环江县参加“2023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关于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2023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的邀请函》的相关要求,我县决定组织招聘小组参加,开展现场招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8日至2005年2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及招聘具体岗位、人数、年龄、专业等资格条件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3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综合类)》(附件1)为准。

  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有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2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即对应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2023年2月18日(星期六)9:00-15:00,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06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3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填写《个人承诺书》一份。

  4.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我县招聘小组组织有关招聘单位负责,考生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报名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2023年2月19日(星期天)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自愿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自治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的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8827637。

  附件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综合类).xls

  附件2;22023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附件5.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

  附件6:环办发〔2018〕1号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都安县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招聘64人公告

  

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2023年都安瑶族自治县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主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4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

  自主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毕业生,2023年11月4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本县在职在编人员;

  9.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服务期限、工作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招聘方式

  (一)采用双选会招聘方式。由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区内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洽谈方式进行。

  (二)其余现场招聘方式。针对双选会招聘后剩余的空缺职位过多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将采取组织现场招聘方式继续招聘。

  四、招聘程序

  )招聘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09:00—13:00。

  2.报名地点:参加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2023年中国一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南宁市民族大道106号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2号厅N区)。

  双选会(人才交流大会)待定,招聘人数按专场时间顺序招满即止。

  )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个人承诺书》(附件3)一份;

  3.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就业推荐表一份;

  5.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相片1张。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职(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应聘者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在报名资格审查时,现场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电话通知入围人选按要求进行面试。截止报名结束时间时,未收到电话通知面试的考生,视为没有入围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8:00;

  面试地点: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具体地点待定,以电话通知的地点为准。

  结合本单位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合格。按面试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

  体检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将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审批聘用

  1.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2.办理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者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891609

  都安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778—5528558

  附件:1.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计划申报表.xls

   2.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诚信报考承诺书2023.10.24.docx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都安瑶族自治县 都安瑶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3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