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港市港北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贵港人事考试网2022年01月13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港北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招聘港北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导办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后出生);
(三)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者填写《港北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好后将报名表连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发送至港北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邮箱:gbsz2020@163.com;现场报名的,请到贵港市金港大道904号港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面办公室报名并提交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局对递交的报名材料先进行审核,结合工作需要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有关材料原件待面试时再审核。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言语表达、人际交往等能力。
(五)确定招聘人员
我局将拟录用聘用人员列为试用对象,试用期(含业务培训)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上岗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编外工作人员。
(六)工资待遇
1.待遇标准为250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保);
2.从试用期当月起,由单位统一代扣代缴五险;
3.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联系人:周;联系电话:456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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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2022年1月11日
2021年广西贵港市教育局招聘市直学校编外教师56名公告
2021年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市直学校编外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56名到贵港市荷城初级中学、贵港市实验小学担任编外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
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非实名制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8:00至7月31日18:00。
1.网上报名实行承诺机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期间,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严格按照《2021年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市直学校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内容规范填写;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在报名表中联系电话栏内务必填写个人手机号码;
4.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2021年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市直学校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毕业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书(压缩文件以姓名+报名材料的格式命名,照片清晰,扫描后制成PDF格式)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附件1)。
(二)资格审查
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至8月1日,由招聘单位(学校)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招聘单位(学校)通知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贵港市教育局官网复核结果为准。
(三)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8月3日上午8:30-12:00。
地点:贵港市荷城初级中学报告厅(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南50米)。
考生携带应聘相关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亲笔签名,到贵港市荷城初级中学现场报名。
三、考试
由贵港市教育局制定,主要考核内容: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通过面试进行考核,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不超过1:3。
(一)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3日在贵港市荷城初级中学进行。
(二)面试采取讲课(试讲)方式。初中教师岗位的讲课(试讲)内容为对应学科的现行初中课本;小学教师岗位讲课(试讲)内容为对应学科的现行小学课本。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由招聘单位(学校)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属于贵港市以外在职人员,应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学校)提供其工作单位所在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二)考察
招聘单位(学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贵港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
六、教师待遇
(一)编外教师工资为3300元/月。
(二)聘用学校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聘用单位办理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聘用学校和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学校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聘用合同终止、解除后,用人单位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五险。
(三)编外教师与在编在职教师在休假、评优评先、培训培养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七、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贵港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和招聘单位(学校)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贵港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和招聘单位(学校)相关信息。
(二)疫情防控。应聘人员进入面谈地点前,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和当地健康绿码查验。持健康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招聘现场;持非绿码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现场报名地点,否则不能进入。
应聘人员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谈地点。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活动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等必要情况下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入招聘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四)未尽事宜由贵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4573877。
贵港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2021年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市直学校编外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2021年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市直学校编外教师报名表.xls\>
2021年平南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法律顾问助理2名;
(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服从安排;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七)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聘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日-3月10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
平南县司法局5楼508办公室(平南县龚州大道与行政副轴交汇处)。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现场报名须提供资料
应聘者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1)《平南县司法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
(5)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三)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聘用,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平南县司法局聘用制劳动合同工。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四、工资待遇
签订合同正式聘用后,法律顾问助理工资2300元/月,调解员工资2100元/月,并按照规定办理五险。
聘用人员不享受年终绩效奖,食宿自理,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五、其他
联系人:平南县司法局政工股
联系电话:0775-7863048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