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资格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观念,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

  (三)年龄35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20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如实填写;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直接到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1室报名(双休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的扫描件,发送到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rl4861136@163.com)。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21日前。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谈人选,由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其本人。

  (三)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2500元/月(含单位、个人五险)。被聘用人员与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如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优先聘用。未尽事宜,请直接与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人:韦世全,联系电话:0775—4861314)。

  本公告由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公告

      

    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贵港市综治中心是属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贵港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3名,其中七级管理岗位人员1名,八级管理岗位人员1名,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法学类、中文类、计算机类、新闻传播类等专业,有法律服务、综合文稿写作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选调人员资格和条件

      
    (一)中员。坚定,有较强的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团结协作、严守秘密。

      
    (二)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名的岗位工作。

      
    (三)贵港市辖区内在职在编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参公)的在职在编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要有初级以上职称),且需符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有关规定。

      
    (四)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含选调生)服务年限需满5年(含试用期),其他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有服务期限的需服务期满;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任满一届。

      
    (五)从县(市、区)交流进入市本级的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是获得事业编制身份后在初聘事业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或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有服务期限的需服务期满)。

      
    (六)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能力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所有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有主管部门的还需经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一是现场报名。有意者请填写《贵港市综治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携带学历证、、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至市荷城路888号A区106室报名。二是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前提下,报名考生将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ggzfw251@163.com)。报名人员应征得本单位盖章同意并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不办理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于2020年4月30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市委政法委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等能力。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市委政法委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面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以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按1:2比例进行考察。考察确定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经市委政法委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在平安贵港网(http://gg.pagx.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部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张志辉,4563235;刘凯,4563603,联系地址:贵港市荷城路888号A区106室。

      
    附件:贵港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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