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南县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选调公告

  

平南县委员会、平南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全县纪检监察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平南县委员会同意,平南县委员会、平南县监察委员会决定面向贵港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8名。

  
二、选调人员条件和要求

  
(一)思想素质好,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敬业精神,保密意识强,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中员。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审计类、财会类、法律类、计算机类专业或有一定写作能力的优先考虑。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有国家统一法律、财务、审计等职业资格证书者可适当放宽。

  
(五)贵港市全市在职在编公务员(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或参公人员(通过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录用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服务期满两年<含试用期>以上的人员)。其中:2015年及以后录用到乡镇的公务员须在乡镇机关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选调生须工作满2年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若选调成功须在县纪委监委工作不低于3周年(组织提拔任用除外)。

  
(八)与所报考单位干部职工应没有如下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调: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任职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定向招考、选调等签约)的;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业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调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7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8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城顶街1号 (平南县政府大院6号楼二楼209室,联系电话:0775-7822256)。在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前提下,报名考生现场递交以下材料或将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pnxjwb@163.com):

  
(1)《平南县委员会、平南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报名表可到平南县纪检监察网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3)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具有人事管理审批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打(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阶段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不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面试人选,由平南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通知本人。

  
(三)组织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选调对象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及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1:1.5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提供近期健康体检结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以及体检合格者,经县纪委会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对选调人选名单在平南县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正式调动前,若选调对象放弃选调资格,则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选调工作接受组织人事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报名人员要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造成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75-7835090。

  
(四)未尽事宜,由平南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平南县委员会、平南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平南县委员会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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