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贵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08月23日讯:因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专业:

  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

  二、招聘要求

  (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综合文稿撰写能力;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四)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五)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同等条件下,党员及有专业技术职称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由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聘用的,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1日下午17:30止。

  (二)报名地点: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综合科(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市自然资源局3楼305室,联系电话:0775-4286160,传真:0775-4286161)。

  (三)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应聘者到市土地储备中心综合科领取或联系市土地储备中心综合科(0775-4286160)工作人员下载电子版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三份);同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请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直接到市土地储备中心综合科报名。(双休日、节假期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请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邮箱ggcb4293061@163.com(邮件标题:报名表+姓名)。

  应聘者对报名表的内容真实性负一切责任。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招考程序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2日。

  2.对符合条件者,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择优录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经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市土地储备中心聘用制劳动合同工,首次聘用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视工作表现等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差旅补贴按在职在编人员标准发放。在本中心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其他具体事宜面谈。

  点击下载>>>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8月23日

2021年广西贵港市综治中心就业见习公告

  

  贵港市综治中心2021年度就业见习公告

  贵港市综治中心是经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为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等群体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实现就业,贵港市综治中心决定设置就业见习岗位吸纳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广西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含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广西籍中职毕业生。

  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登记失业之后开始。

  二、见习岗位

  贵港市综治中心提供见习岗位3种,具体如下: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见习人数

  

  见习期限

  

  文书辅助岗位

  

  中文类、新闻传播类

  

  全日制本科以上

  

  2

  

  12个月

  

  综治系统

  辅助岗位

  

  计算机类

  

  全日制本科以上

  

  2

  

  12个月

  

  综合辅助岗位

  

  法学、管理类

  

  全日制本科以上

  

  2

  

  12个月

  

三、贵港市综治中心性质

  贵港市综治中心隶属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采集录入社会基础信息、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信息化系统管理、参与及协助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及完成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贵港市综治中心的宗旨是贯彻落实《中国党政法工作条例》,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贵港市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四、报名时间、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30日。

  (二)报名条件:符合见习岗位的专业要求及见习年龄要求;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坚定,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格。

  (三)报名所需材料: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并提供(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面试时带原件核验);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所需材料发至贵港市综治中心邮箱:ggzzb3236@163.com。现场报名的,请到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219室报名并递交报名材料。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

  五、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上岗

  (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对递交的报名材料先进行审核,结合工作需要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有关材料原件待面试时再审核。

  (二)面试。主要考察见习生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人际交往等能力。

  (三)体检。按照见习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考察情况,综合选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四)上岗。体检合格的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协议书》后上岗,体检不合格则不予上岗。见习时间原则上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因违法违规受处理的,我中心有权单方面终止见习协议。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我中心向每名见习生发放生活补助费800元/月,政府补贴1500元/月;并为见习生办理见习期内不低于3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食宿自理。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见习的毕业生应符合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二)因见习生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递补;就业见习协议签订后,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见习资格,空缺岗位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递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综治中心负责解释。

  本单位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A-219室,邮编:537100。

  联系电话:4563236,4564168(传真)。

  电子邮箱:ggzzb3236@163.com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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