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招商促进局招聘公告

  2020年贵港市港北区招商促进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贵港市港北区招商促进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贵港市港北区招商促进局编外工作人员2名。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招商促进局招聘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精神。

  
2.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年龄不超35周岁,即1985年8月之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熟悉办公室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熟悉公文写作格式,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身心健康。

  
4.中共党员或汉语文言文专业报名者将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现役军人的;

  
7.全日制院校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9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未时间除外)。

  
3.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北区西江产业园党群服务中心二楼港北区招商促进局办公室206室。

  
4.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附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应聘者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经核验后退还本人。

  
5.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与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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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收集汇总报名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料,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确定初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港北区招商促进局通知初步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到我局办公室进行复审,并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面试成绩前4名列为我局编外聘用人员考察人选。

  
(四)考察、体检

  
1.港北区招商促进局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4名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2. 港北区招商促进局研究确定招聘人选。

  
3. 港北区招商促进局组织确定的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确定正式聘用人选2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1.按港北区关于编外干部工资标准实施(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即五险);

  
3.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港北区招商促进局联系。电话:0775-4258243,邮箱zs4258243@163.com。

  
附件:贵港市港北区招商促进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贵港市港北区招商促进局

  


2020年8月26日

  

广西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公告

  

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贵港市综治中心是属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贵港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3名,其中七级管理岗位人员1名,八级管理岗位人员1名,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法学类、中文类、计算机类、新闻传播类等专业,有法律服务、综合文稿写作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选调人员资格和条件

  
(一)中员。坚定,有较强的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团结协作、严守秘密。

  
(二)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名的岗位工作。

  
(三)贵港市辖区内在职在编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参公)的在职在编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要有初级以上职称),且需符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有关规定。

  
(四)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含选调生)服务年限需满5年(含试用期),其他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有服务期限的需服务期满;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任满一届。

  
(五)从县(市、区)交流进入市本级的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是获得事业编制身份后在初聘事业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或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有服务期限的需服务期满)。

  
(六)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能力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所有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有主管部门的还需经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一是现场报名。有意者请填写《贵港市综治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携带学历证、、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至市荷城路888号A区106室报名。二是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前提下,报名考生将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ggzfw251@163.com)。报名人员应征得本单位盖章同意并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不办理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于2020年4月30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市委政法委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等能力。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市委政法委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面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以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按1:2比例进行考察。考察确定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经市委政法委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在平安贵港网(http://gg.pagx.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部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张志辉,4563235;刘凯,4563603,联系地址:贵港市荷城路888号A区106室。

  
附件:贵港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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