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88名)》已于2021年4月3日发布,本次贵港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8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5年4月6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初级专业技术的招聘岗位,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岁(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面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随军未就业家属、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招聘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45岁(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面向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招聘岗位,可以放宽到50岁(1970年4月6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

  2.直接考核招聘岗位,须获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免笔试招聘岗位:

  (1)部分岗位须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部分面向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须获得大学本科以上或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4.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2日17:00

  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四类)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分四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分六小类)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021年广西贵港市综治中心就业见习公告

  

  贵港市综治中心2021年度就业见习公告

  贵港市综治中心是经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为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等群体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实现就业,贵港市综治中心决定设置就业见习岗位吸纳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广西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含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广西籍中职毕业生。

  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登记失业之后开始。

  二、见习岗位

  贵港市综治中心提供见习岗位3种,具体如下: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见习人数

  

  见习期限

  

  文书辅助岗位

  

  中文类、新闻传播类

  

  全日制本科以上

  

  2

  

  12个月

  

  综治系统

  辅助岗位

  

  计算机类

  

  全日制本科以上

  

  2

  

  12个月

  

  综合辅助岗位

  

  法学、管理类

  

  全日制本科以上

  

  2

  

  12个月

  

三、贵港市综治中心性质

  贵港市综治中心隶属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采集录入社会基础信息、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信息化系统管理、参与及协助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及完成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贵港市综治中心的宗旨是贯彻落实《中国党政法工作条例》,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贵港市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四、报名时间、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30日。

  (二)报名条件:符合见习岗位的专业要求及见习年龄要求;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坚定,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格。

  (三)报名所需材料: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并提供(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面试时带原件核验);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所需材料发至贵港市综治中心邮箱:ggzzb3236@163.com。现场报名的,请到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219室报名并递交报名材料。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

  五、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上岗

  (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对递交的报名材料先进行审核,结合工作需要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有关材料原件待面试时再审核。

  (二)面试。主要考察见习生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人际交往等能力。

  (三)体检。按照见习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考察情况,综合选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四)上岗。体检合格的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协议书》后上岗,体检不合格则不予上岗。见习时间原则上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因违法违规受处理的,我中心有权单方面终止见习协议。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我中心向每名见习生发放生活补助费800元/月,政府补贴1500元/月;并为见习生办理见习期内不低于3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食宿自理。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见习的毕业生应符合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二)因见习生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递补;就业见习协议签订后,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见习资格,空缺岗位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递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综治中心负责解释。

  本单位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A-219室,邮编:537100。

  联系电话:4563236,4564168(传真)。

  电子邮箱:ggzzb3236@163.com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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