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崇左市政协办公室招聘2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立场坚定,有敬业精神。

  

(二)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性格开朗,有团队精神,为人礼貌,助人为乐,言谈举止得体。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无不良纪录和嗜好。

  

二、招聘岗位、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安排在市政协办公室有关科室。

  

三、工资和其他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试用期月工资及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月工资为2500元。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二)正式聘用期间,单位负责按期足额缴纳聘用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在其工资中扣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12月3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填写《崇左市政协办公室招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崇左市政协办公室邮箱:czszx2003@163.com。

  

本单位承诺对所有个人资料进行保密。

  

(二)资格预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等。

  

(五)确定聘用人员

  

综合各方面情况后2021年12月中旬确定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电话:0771-7968258

  

附件1:崇左市政协办公室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政协崇左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原文标题:广西崇左市政协办公室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bfb4fbc03f173c5917641d5cb5f69315)

2021年兴宁区农业农村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

  招聘岗位: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人数:1名。

  工作地点:兴宁区。

  工作内容: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及统计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强。

  (二)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有农业农村或统计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29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并投递至邮箱:nonglinju@nnxn.gov.cn。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咨询电话:0771-329077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2.面试

  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择优录取。面试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

  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4.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实行二年一聘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中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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