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口语表达能力,能够熟悉使用WPS、EXCEL、PPT等办公软件。优先考虑崇左市辖区内高校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团结同志,为人礼貌,言谈举止得体,服务奉献意识强。
(五)无不良记录和嗜好。
(六)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招聘人数1名,安排在崇左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有关科室从事后勤接待服务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时需递交以下材料:(1)《崇左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登录崇左人才网公告栏下载);(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3)个人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全身生活照。
4.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崇左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办公室邮箱:jdbmsk2016@163.com。
(二)资格预审、面试。
招聘单位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应聘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证书原件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按时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等。
(四)确定聘用人员。
综合各方面情况后,研究确定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崇左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有关文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招聘工作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
未尽事宜请联系崇左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7968802。
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委部招聘简章
天等县委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天等县委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等县委部办公室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技术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填写《天等县委部招聘部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报名表发送至:tdtz3521213@126.com,联系电话:3521213。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电子版后请于10月2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县委部邮箱或将纸质版报送到部办公室(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09号县委楼3楼)提供给相关人员审查,2日内办公室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四)面试:由县委部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县委部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府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部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3.聘用期间,单位不安排食宿,需自理。
四、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工资为24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费用)
(二)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天等县委部
2022年10月17日
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事业单位2023年免笔试招聘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9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7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在龙州县服务满3年且在岗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非在编引进人才,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9月18日起,登录龙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zhou.gov.cn/)查阅《岗位计划表》,可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咨询)。
(二)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不接受网上报名)。本次招聘不按岗位报名,符合上述条件均可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设在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事业单位管理股(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41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6日(共 2 天)。
报考人员登录龙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zhou.gov.cn/)下载并填写《龙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情况表、聘用合同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聘用的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和过后复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开考比例及考试
1.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如达不到1:3比例的将以实际报名人数情况减少招聘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龙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如果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到60人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改为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四、面试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确定面试人选。
(一)发布面试公告
在龙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zhou.gov.cn/)发布,并由县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以书面形式或电话(信息)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组织
1.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与崇左市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五、考核
考核方法按考核量化设计方案实施,考核时发放给考生及所在单位。考核分数100分,占总成绩的60%。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以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到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无记名测评评分,领导及干部面谈评分,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评分,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占40%)+考核量化成绩(60%)。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在龙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zhou.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录取,录取后按照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拟招聘岗位,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龙州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经龙州县人民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介绍信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录用公务员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本简章由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771-8830015(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事业单位2023年免笔试招聘人员岗位表
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8人公告
大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崇左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崇左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大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岗位38名,其中男性26名,女性12名,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各种警务活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2日至2005年9月22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业技能,报考乡下派出所、监管场所、特巡警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等基层一线单位的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5.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2.近两年以来从大新县公安机关离职的;
13.未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在职辅警人员报名。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771—3627695。
2.报名地点:大新县公安局办公楼712会议室。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9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征信报告、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和本人户口簿一起复印),个人简历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审查及考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聘考试。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法律基本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100分制。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100分制。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女子组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
(三)考试成绩计算
1.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X40%+面试成绩60%;
2.考生考试成绩(含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等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职位出现缺额或者新增员额,招聘单位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补录。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结果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政审。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审查。
体检、政审参照有关考核录用标准进行,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依照考生考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经政审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均算报酬;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辅警人员不提供住宿,伙食安排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均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休假。
(二)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参照现聘用辅警标准发放。
六、费用来源
辅警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划拨保障。
七、注意事项
(一)大新县公安局将通过大新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面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予以聘用。
(四)被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考我局其他辅警岗位资格。
大新县公安局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