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思想品德端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

  

(二)有较强的思想觉悟和大局观念,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三)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勤奋好学,积极向上;

  

(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技能。有行政机关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专业不限,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港北区编外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单位负责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缴纳),食宿自行解决。

  

三、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在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4日上班(工作日)时间,带个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3张、个人简历、个人自荐等材料到贵港市港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港北区行政中心B区三楼310室)报名,或发送上述材料扫描件到贵港市港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gbgxj4258383@163.com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775-4258383)。

  

应聘者限对报名表的内容真实性负一切责任。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招考方式

  

1、面试:经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后,组织合格人员统一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27日

  

面试地点:港北区政府行政中心B310办公室。

  

2、聘用:面试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不变)。

  

港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0日

  

原文标题: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a32c84b9e821bb2c8f8a48ddcc8787c7)

2021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13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岗类型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为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研究期间聘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协助科研项目负责人从事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以及科研辅助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不纳入学校教职工管理。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二)采取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批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能够服从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符合《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六)本次招聘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五、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8日至6月28日,未招满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者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扫描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成绩单扫描件等)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文件包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

  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组织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学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对其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把关。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面试考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信息。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根据相关规定,应聘人员与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试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

  六、聘用期限

  科研助理岗位聘用时间为一年。

  七、管理考核

  各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对科研助理的聘任管理承担主体责任,科研助理的具体管理实行项目(平台)主持人负责制,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是科研助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聘岗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机制。对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助理,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安全。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71-3852561(人事处);0771-3858210(科研处)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28493

  附件1: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

  附件2: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

  

广西财经学院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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