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市田东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田东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21〕16号)文件精神,为适应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坚决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

  (六)能适应经常性的外业工作,熟悉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符合相关专业条件的人员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或有不良行为的;

  (5)不能正常履职的身体疾病。

  二、聘用期限及要求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聘,并报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三、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不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形式正常晋升,其工资等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约定。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由县财政全额拨款,遇有县委、县人民政府重新调整的,参照县委、县人民政府新标准执行,并享受规定的差旅费等补助。

  (三)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拨付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按照“合法、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不进行笔试。

  五、报名办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2021年9月13日前)。

  通过田东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田东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到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24日前)。

  县应急管理局对照职位所需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

  六、面试、体检与考核

  (一)面试(2021年9月30日前)。

  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肢体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以及主考官即兴提问(非每个考生都提问)。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二)体检(2021年10月15日前)。

  根据面试结果,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三)考核(2021年10月22日前)。

  根据体检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考核对象有不符合定性考核条件的,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中止考核。然后由领导小组决定,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七、公示、审批与聘用

  严格参照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聘用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含一个月的试用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招收聘用后,招聘工作办公室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本公告由田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6-5222198

  

田东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附表:田东县应急管理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2021.9.doc

  

  

      


    广西百色市西林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招聘政府购买公告

      

      西林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告

      因工作需要,西林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岗位性质

      (一)招聘职位:全域绩效履职履责体系建设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性质:政府购买。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百色市常住户口的公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热爱绩效业务,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全域绩效履职履责体系建设工作;

      (三)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和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危害活动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简历、学历书(应届毕业大学生可提供学校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9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西林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四楼办公室(西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76-8660176。

      (二)资格审查

      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进入面试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组织体检部门联系上一级医院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

      (五)公示

      严格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全域绩效履职履责体系建设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本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期内,实行一年一考核,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期限满三年不再续签合同;

      (三)聘用期间管理考核、服务待遇按照《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林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21〕71号)执行,无绩效和餐补。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期满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执行;

      (四)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五)休假。政府购买事假、病假、丧假、产假、婚假和探亲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本单位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西林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附件:西林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