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来宾市中心血站招聘4人公告

  

来宾市中心血站地处来宾市兴宾区新华路28号,是来宾市唯一一家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采供血机构,属公益性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供应任务。根据工作需要,我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成分供血岗位3人、宣传招募岗位1人。

  

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从业记录;服从工作安排,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成分供血岗位:

  

(1)护理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西结合类专业;

  

(2)专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2.宣传招募岗位:

  

(1)专业不限;

  

(2)专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9日以后出生),无职称要求;

  

(3)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活动组织能力;

  

(4)有文字宣传及公众号运营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5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者请填写《来宾市中心血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扫描后发送至邮箱lbszxxz@163.com (请注明姓名)。

  

(2)实地报名:请持上述材料到来宾市中心血站三楼办公室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组织面试

  

我站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择优聘用。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面试合格后,按规定参加体检(成分供血岗位人员应无经学传播传染病),费用自行承担。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五、岗位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新华路28号。

  

邮政编码:546100

  

联系电话、传真:0772-4285189(办公室)

  

电子邮箱:lbszxxz@163.com

  

附件:来宾市中心血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中心血站

  

2022年1月19日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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