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贺州昭平县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昭平县面向村党组织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决定面向村党组织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报考定向村党组织招聘岗位的,须在昭平县连续担任村党组织满3年(含担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的村党组织。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须在昭平县服务满2年且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面向村党组织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2021年昭平县面向村党组织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 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

  (四)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特岗教师、使用聘用控制数教师、县级公立医院使用聘用控制数人员;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服务基层”服务期或服务时间、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五、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11月25日开始,可以通过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通知公告)查询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74-6687858。

  (二)现场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日- 12月7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407办公室),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213号;联系电话:0774-6687858。

  4.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2021年昭平县面向村党组织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要求贴好相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该证明要求详细注明服务基层起止时间)、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并现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不符合条件者终止其参加考试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实有人数开考。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设在昭平县第四中学。笔试时间地点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携带身份证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当场公布。报考人员在笔试的当天下午3点前在考区内成绩公布栏查看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前往考务办公室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七、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2日(星期日),面试地点设在昭平县第四中学,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一)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二)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四)报考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八、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又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二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察

  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经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昭平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本公告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74-6691919(驻县委组织部纪监组)。

  附件:

  1. 2021年昭平县面向村党组织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 2021年昭平县面向村党组织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5日

  

2021年广西南宁师范大学招聘公告

  

  南宁师范大学2021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这里满城皆绿、四季常青,被誉为中国绿城。

  南宁师范大学为广西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 百校工程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组委托的学校,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建设单位。

  学校的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就坐落在南宁的绿地青山之间,占地面积共3307.74亩。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普通本科专业7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未覆盖的二级学科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拥有应用数学、测绘地理院士工作站2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等。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高校思想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国家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是首批广西特色高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高校、全区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3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8门,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8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45门,自治区教学成果特等奖5项、一等奖26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6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正门口天龙湾酒店一楼大堂。

  注意事项:报名时严格执行防疫健康码亮码出行制度,报名全程请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将《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员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科研及获奖情况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附件6要求进行装订)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审核完毕退回原件,复印件不退还。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5.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本人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及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缴费

  1.资格审查。我校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初审结果在我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串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凭本人相关证件参加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考生自备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3.缴费。我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 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50元。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

  4.现场确认、缴费的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我校公告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复审的将视为放弃应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表中要求具有副高职称的岗位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潜在能力。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测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列,并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调整公告。

  专任教师及思政教师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课堂组织及反应能力。内容是通过现场课堂教学,展示教学过程设计,包括本节课教学思路的设计及其依据、教学内容重点及难点的处理、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等方面,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结束后,我校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其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业道德规范、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笔试结束后,我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南宁师范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考试总分及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总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四)考核

  学校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为考核人选。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批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达不到该岗位满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员。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我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体检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拟聘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及学校主页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发现有弄虚作假、师德师风不良、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

  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908523。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老师、吴老师,0771-3908854。

  附件1: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中员证明(模版).doc

  附件5: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附件6:应聘材料装订要求.doc

  

南宁师范大学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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