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梧州市万秀区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人公告
为满足2021年我区学校补充人员的需要,优化我区学校人员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及《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和《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试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9]19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通过公开考试招聘方式招聘实名编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聘用教师控制数7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各事业单位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招聘前公布的《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基本条件:
1.年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1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具备相应的;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以2021年11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交费。
(一)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带报名岗位所需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户主、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和养老缴交证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3张等,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市新兴一路60号)审核,审核通过的,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计划表》(详见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现场咨询。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缴费
对报考有笔试环节岗位(详见附件1)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5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缴费时间:2021年11月1日8:30时—11月4日17:00时。
(四)开考的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放弃改报的考生,报名费退还考生本人。
考试费政策减免。脱贫家庭人员和城镇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1月 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面试、考核、体检环节需提供,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应用能力》,不指定考试科目和考试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方式
采用闭卷方式。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考生考试时可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以备使用。
3.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万秀区学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区、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6.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
7.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照顾加分。
8.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或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zwxq.gov.cn/)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不需笔试的岗位:对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择业期内(2020年-2021年)未就业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1(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当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超过1:10比例时,需经择优遴选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拟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或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zwxq.gov.cn/)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或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zwxq.gov.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前2天,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须由考生本人亲自领取,不准代领。
4.面试的命题
委托相关部门负责做好面试的命题。
5.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教育局组织,邀请区纪委监委监督。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6.面试方式
教师类岗位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进行面试,非教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1.参加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分+照顾加分)÷2;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不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考生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因考生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体检
1.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4.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和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zwxq.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日的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采取本款方式聘用的人员,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年限应当不少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自治区编办、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是指:该类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入编手续,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等文件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由梧州市万秀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梧州人才网和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梧州市万秀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此次招聘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说明
(一)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招聘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核、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3953035
监督电话:0774-395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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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1年梧州市万秀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 《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 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6日
原标题: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z.gxrc.com/Article/info/33485482-8dac-4b75-b194-bb8ff0f44fbc
2021年广西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36人简章
2021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及时补充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根据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1年我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共招聘56个岗位,人数136人(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马山县乡镇卫生院已纳入用编管理的人员(实名制在编人员、新人新机制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自行登录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msx.nanning.gov.cn) 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查看招聘计划表,下载《2021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各粘贴一张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马山县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股(马山县白山镇银峰大道211号)。
2.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5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如下: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及原件。
4.资格审查:通过对现场报名材料进行审验确认后, 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6月21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6月22日至2003年6月21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6月2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5.增设面试人选筛选程序:如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5比例时,该岗位报考者需先统一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100分,时长5分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四、考试
按照桂人社发〔2015〕37号及南办发〔2017〕128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采取不设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即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马山县县级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七、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在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msx.nanning.gov.cn) 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八、招聘纪律
(一)2021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咨询电话:马山县卫生健康局 0771-6804081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1-6826088
附件1:2021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1).xlsx
附件2:2021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广西南宁马山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马山县2021年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我县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3年6月18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6月18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6月19日至2003年6月18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6月1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马山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https://jszp-nnms.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8:30时至6月24日17:00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18日8:30 时至6月25日17:00时。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1年6月18日8:30时至6月26日17:00时。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核准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五)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的前述报考人员,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1年6月27日8:30时至17:00时。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7日8:30时至18:00时。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马山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https://jszp-nnms.glrgds.com/),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7月1日8:30时至7月3日9:00时。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知识》和《德育与教学法》,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9:00—11:00 两科连考。
2.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两科答题卡合为一张答题卡,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2021年7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6.应考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对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县教育主管部门工作区域内、报名系统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三)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当天内完成。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msx.nanning.gov.cn)、县教育局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马山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https://jszp-nnms.glrgds.com/)和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msx.nanning.gov.cn)、县教育局工作区域内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马山县2021年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马山县教育局:0771-6819786;
马山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6828186;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1-6826088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3-7595081。
马山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马山县2021年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pdf
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隆安县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51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隆安县各乡镇卫生院中属于2010年以后参加过渡考试、竞聘上岗、公开招聘新进的人员(即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办法管理的人员)须服务满五年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查看《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下载并填写《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粘贴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报名材料经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11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隆安县卫生健康局3楼302室(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03号)。
4.报名及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持“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报名,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名人员报名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工作人员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当场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为资格审查时间。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6月1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6月2日至2003年6月1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6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经报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后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和隆安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区域内公布。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降低开考比例意见报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一)本次招聘考试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公布后,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疫情防控要求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3号)精神,在疫情防控一线经受考验、表现优秀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交隆安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招聘考试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
1.有关岗位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0771-6529350。
2.监督电话:0771-6522245、0771-6522631。
隆安县卫生健康局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2021.05.11.xls
附件2: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pdf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