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招聘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以下简称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为自治区教育厅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事务性工作,参与制订全区教育信息化规划、标准,研究制订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技术装备建设事务性工作,开展教育技术研究与培训;负责自治区本级教育云管理;承担中国教育电视台广西记者站工作;协助自治区教育厅开展教育新闻宣传工作;为全区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提供服务。

  

二、招聘岗位

  

数据中心运维岗3名,数字资源开发与应用岗2名(具体岗位需求信息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有相应岗位实践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好;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责任心强;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7.本公告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包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8.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时间统一计算到报名首日(2023年6月19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9.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海外留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按期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学籍的或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2.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将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gxzf.gov.cn)、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网站(https://www.gxetic.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将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gxzf.gov.cn)、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网站(https://www.gxetic.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906办公室。

  

4.报名材料及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纸质版,请务必用A4纸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无亲笔签名者直接视为报名无效;可编辑电子版于现场报名前发送至邮箱gxdjgbgs@126.com。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本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书前,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盖章版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海外留学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专业目录。报考人员的研究生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须与专业目录表述一致。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请提供就读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专业名称证明并附专业核心课程(成绩)表。

  

(5)个人简历涉及的职业证书、科研及论文成果、所获奖项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如为中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中员证明(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6月19日(报名时间首日)。

  

5.注意事项:

  

(1)请将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1份。

  

(2)现场报名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查实后退回个人;复印材料由本单位妥善处理。

  

(3)不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本次考试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7.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的信息及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报考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及时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不再个别通知。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2个岗位的,即刻取消报名资格。

  

3.原则上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后调整,并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4.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和已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组织实施。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0时,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10时,该岗位增加笔试。

  

1.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网站公布为准。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可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网站查询成绩。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需笔试的情况:在笔试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不需笔试的情况: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0时,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海外留学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

  

核验原件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的,以及现场不能提供原件或提供材料不全、信息不实的,面试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将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网站发布,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发布公告后,如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5.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成绩计算。

  

(1)有笔试环节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70%;

  

(2)直接面试的,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四)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增加有笔试环节,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核范围。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经确认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递补考核人选总成绩符合比例内且末位并列的,则同时进入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考核过程中,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招聘单位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统一安排通过考核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入考核程序。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含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因没有考核人选或没有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监督及工作联系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自治区教育厅机关纪委,0771-5815252。

  

(三)招聘联系人及电话:

  

谭老师,0771—5815481;邓老师,0771—5815419。

  

文件下载: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4 中员证明.docx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6666223.shtml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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