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工作人员14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8月3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8月4日至2005年8月3日出生)。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8月3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岗位条件相关证件。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信息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的用人方式)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公布。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卫健委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招聘单位或现场考点区域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址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3日至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具体详见《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3.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一式二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并在表格签名处亲笔签名。
(3)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层次及相应学位的毕业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属在国内取得高校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并打印验证报告,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原件(含电子职称证书打印件,需有可验证的二维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考察、聘用。
(二)面试或考核(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详见附件1)
1.直接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入围考核人选。考核指标包括:自身条件、业务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患者满意度、荣誉称号、科技拔尖人才奖、行业认可度、国内外学术会议发言情况、专著、专利、社会兼职等,以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前至少2个工作日由招聘单位向考核人员发出书面或者短信通知,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规则。
2.直接面试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或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准开考。面试前至少2个工作日由招聘单位向面试人员发出书面或者短信通知,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规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或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四)体检
各招聘单位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市卫健委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卫健委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监督电话:0771-5766816。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原标题: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jw.nanning.gov.cn/tzgg/t5652436.html
2023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具体信息见附件1《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
三、应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原则上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s://www.gxufe.edu.cn/www/myweb/index.html)发布。
2.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s://www.gxufe.edu.cn/www/myweb/index.html)发布。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以电子邮件投递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扫描件等)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文件,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电子邮箱:gxcjxyhq@sina.com,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不宜重复发送邮件。
六、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资格。
在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七、考试
通过综合面试进入考核环节。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开考。
综合面试由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综合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该考场综合面试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综合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综合面试的岗位、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八、考核
考核由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九、确定拟聘人选
经用人部门与人事处共同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十、体检、公示、聘用
拟聘人选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事处核准,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1-3822162
监督电话:0771-3852561(人事处);0771-4928493(纪委办公室)。
附件1: 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pdf
附件2 : 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3年全国事业单位招考信息汇总(10月31日)
2023年全国事业单位招考信息汇总(10月31日) | |||
地区 | 报考公告 | 报名截止时间 | 查看详情 |
北京 | 2023年中国国家画院招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北京) | 2023/11/8 | 点击查看 |
2024年北京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公告 | 2023/11/4 | 点击查看 | |
2023年北京印刷学院医务人员招聘8人公告 | 2023/11/15 | 点击查看 | |
福建 | 2023年10月福建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100人公告 | 2023/11/10 | 点击查看 |
2023年10月福建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188人公告 | 2023/11/10 | 点击查看 | |
甘肃 | 2024年甘肃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66人公告(第一阶段) | 2023/11/6 | 点击查看 |
2023年甘肃政法大学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3人公告(第3批) | 2023/11/12 | 点击查看 | |
2023年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诚聘高层次人才15人公告(长期有效) | 2023/12/31 | 点击查看 | |
广东 | 2023年广东韶关南雄市第三批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招聘19人公告 | 2023/11/12 | 点击查看 |
广西 | 2024年广西气象局招聘应届毕业生86人公告(一) | 2023/11/8 | 点击查看 |
贵州 | 2023年贵州凯里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3人方案(第二轮) | 2023/11/10 | 点击查看 |
2023年贵州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次)6人方案 | 2023/11/9 | 点击查看 | |
国家 | 2024年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 2023/11/30 | 点击查看 |
2023年中国残联机关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 2023/11/12 | 点击查看 | |
202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 2023/11/14 | 点击查看 | |
202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招聘3人公告 | 2023/11/8 | 点击查看 | |
2024年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中国气象局雷达气象中心)招聘应届生公告 | 2023/12/31 | 点击查看 | |
海南 | 2024年海南省气象部门招聘应届毕业生30人公告(第1号) | 2023/11/6 | 点击查看 |
河北 | 2023年河北邯郸大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公告 | 2023/11/10 | 点击查看 |
2023年河北唐山玉田县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第二次) | 2023/11/10 | 点击查看 | |
2024年河北省气象局所属地方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6人公告 | 2023/11/6 | 点击查看 | |
河南 | 2023年河南商丘睢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人公告 | 2023/11/6 | 点击查看 |
黑龙江 | 2023年下半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 2023/12/25 | 点击查看 |
2024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招聘工作人员210人公告 | 2023/11/27 | 点击查看 | |
湖北 | 2023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07人] | 2023/10/30 | 点击查看 |
2023年黄冈龙感湖示范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人】 | 2023/10/30 | 点击查看 | |
2023年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9人公告 | 2023/11/12 | 点击查看 | |
2023年十堰竹山县绿松石资源稽查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8人】 | 2023/10/31 | 点击查看 | |
湖南 | 2023年湖南省科学技术馆公开招聘6人公告 | 2023/11/11 | 点击查看 |
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37人公告 | 2023/11/12 | 点击查看 | |
2023年湖南益阳市赫山区区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8人公告 | 2023/11/12 | 点击查看 | |
2024年湖南省气象部门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59人公告(第2402号) | 2023/11/6 | 点击查看 | |
江苏 | 2024年江苏省气象系统高校毕业生招聘62人公告 | 2023/11/11 | 点击查看 |
江西 | 2023下半年江西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69) | 2023/11/13 | 点击查看 |
2023下半年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68) | 2023/11/13 | 点击查看 | |
2024年江西省气象部门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第一批)60人公告 | 2023/11/26 | 点击查看 | |
辽宁 | 2024年辽宁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2人公告(第一批次) | 2023/11/6 | 点击查看 |
2023年辽宁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18人公告 | 2023/11/14 | 点击查看 | |
山东 | 2023年山东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简章 | 2023/11/8 | 点击查看 |
2023年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2人简章 | 2023/11/9 | 点击查看 | |
上海 | 2023年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公告 | 2023/10/31 | 点击查看 |
四川 | 2023年四川宜宾兴文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 | 2023/11/10 | 点击查看 |
2023下半年四川绵阳市招才引智第四批招聘700人公告(上海场) | 2023/11/6 | 点击查看 | |
天津 | 2024年天津市气象局招聘应届毕业生18人公告 | 2023/11/6 | 点击查看 |
云南 | 2023年云南广播电视台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人公告 | 2023/11/16 | 点击查看 |
重庆 | 2024年重庆市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26人公告 | 2023/11/10 | 点击查看 |
2023年第四季度重庆高新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 | 2023/11/5 | 点击查看 |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