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50人公告
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中小学(含中职类学校和幼儿园)用人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计划使用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4日至2003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2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阅《计划表》。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 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明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2.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5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4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支付考试报名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6日19: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
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22年1月10-11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教育局(广东南路117号)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时间为2022年1月7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原支付渠道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考试前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0779-3201219)。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和体检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分值: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包括《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星期六)
具体为:上午:0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考生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市外返回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所有考生需佩戴口罩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广西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境外的考生,具体情况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两证缺一不可,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2022年1月下旬起,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可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询。
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的50%分值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北海市教育局党组划定,并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按照《计划表》规定比例来确定),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及以上比例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达到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岗位。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布。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给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提交的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如因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月下旬。
2.发布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需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3.面试方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中职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教材处理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具体面试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统一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告。
5.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上述其他个人信息的,按扣5分处理。
6.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该岗位面试成绩,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7.总成绩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中职教师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后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考察要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二)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本次招聘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负。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北海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北海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五)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受聘人员管理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
报考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的新招聘人员,按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 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岗位设置。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师控制数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二)岗位聘任。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三)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按事业单位人员标准落实相关保险待遇。
(四)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暂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其他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教育系统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同时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北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9-3200237。
(五)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北海市教育局、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拨打岗位计划表中相应招聘单位电话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电话)
市教育局:0779-3200219。
附件1: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附件3: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与说明
北海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3日
2021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13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岗类型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为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研究期间聘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协助科研项目负责人从事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以及科研辅助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不纳入学校教职工管理。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二)采取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批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能够服从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符合《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六)本次招聘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五、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8日至6月28日,未招满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者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扫描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成绩单扫描件等)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文件包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
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组织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学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对其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把关。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面试考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信息。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根据相关规定,应聘人员与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试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
六、聘用期限
科研助理岗位聘用时间为一年。
七、管理考核
各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对科研助理的聘任管理承担主体责任,科研助理的具体管理实行项目(平台)主持人负责制,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是科研助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聘岗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机制。对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助理,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安全。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71-3852561(人事处);0771-3858210(科研处)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28493
广西财经学院
2021年6月18日
2021年广西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副处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凤亭河、屯六、屯村、晓村水库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械设备运行维护、雨情水情观测、防汛抗旱、水资源保护和农田灌溉服务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人事科,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北大道131号。
(2)网上电子邮件报名。请考生准备好材料将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发送到报名邮箱:fthskrsk@126.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考生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复印件1份。
(3)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名称)。
采取现场报名的,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用于现场审核。以上材料还须同时提供电子版。
4.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则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报名时现场审查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技术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审核通过的,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领取或笔试前在考场领取。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分值
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分专业),分值满分为100分,时限120分钟。
2. 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3.笔试成绩公布
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制,由专业机构统一阅卷评分。评分结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
(1)具有财会类中级职称以上应聘财务管理岗位2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 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前7天,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顺序递补面试人选。
3. 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 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立即公布,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1. 具有财会类中级职称以上应聘财务管理岗位2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
2. 其余岗位的考生,以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作为考生最后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即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核
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放弃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管理中心领导班子研究,按照考试成绩、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如考核人选不合适岗位工作需要的,该招聘岗位空缺。
(八)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由管理中心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列入自治区保健委员会规定的医疗承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愿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若出现因考核、体检无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等情况,需要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将在公示中加以注明。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管理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管理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不再聘用。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等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为保持管理中心职工队伍的稳定,考生被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须满5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753768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后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行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少媛、文显付,联系电话:0771-4122496。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
2021年广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21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民生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民生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民乐路机关办公区和其他区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五象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五象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五象机关办公区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宅区综合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宅区综合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周转房住房以及区直未售公有住房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保障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行政用地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事务性工作。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南湖小院、新民小院、星湖小区、星湖公寓、青秀小区和青秀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水库的管理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周边自治区人民政府后续用地的规划、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周边园林绿化工作。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区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和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全区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配备更新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公务用车使用监管和运行成本监控技术工作,以及自治区公务用车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自治区重大活动公务用车调度具体工作;协助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车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车队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承担自治区四大班子和省部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自治区重大会议、公务接待、调研应急等公务用车以及自治区省部级领导干部机动用车服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本公告中高校毕业生包含2021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七)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7.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7月26日8:00至7月30日18:00期间登陆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提交报考申请。2021年7月30日18:00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需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缴纳考试费50元,缴费时间为2021年8月3日8:00-8月4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不需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需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7月29日8:00至8月2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后可查询)。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后仍未查询到审查结果的,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反映,并提供报名材料及报名成功的网站截图,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视为报名成功。
4.需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17日8:00—8月21日9:30。
(三)考试。
考试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实际情况,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0时,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10时,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若出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超过1:10,但由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未按时缴费,导致最终报名成功人员未超1:10的,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该岗位已缴费考生考试费将退回考生。
1.笔试 。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60分(含)以上为合格。笔试人员须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可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阅。
2.确定面试人选。
(1)需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不需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员需按照面试公告中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从报名系统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书;
(3)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4)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5)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档案、组织关系证明;
(6)其他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发布面试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
5.实施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成绩计算
(1)有笔试环节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直接面试岗位的总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
(四)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有笔试环节的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比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核中若出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考核人选自愿放弃考核和聘用资格、考核人选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核工作无法完成的情况,则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确需进行递补的,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有笔试环节的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个人重要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个人履历、经历情况不清,不能进行有效考核的。
3.自愿放弃考核或聘用资格的,须提交书面材料至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则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确需进行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2810883。
(四)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陆** 0771-2803046;田** 0771-2805487。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