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玉林北流市委党校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2021年北流市委党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北流市委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党校在北流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我校定于2021年12月赴广西师范大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1年北流市委党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学校的纪律。

  5.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书。

  6.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北流市委党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8日(星期六)9:00-15:3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邮编:541000)。

  四、现场招聘程序

  (一)现场接受应聘报名

  在招聘现场接受咨询、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应学历证书、相应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报名登记表(附件2)、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同意报名的,要说明不同意报名的具体原因,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笔试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须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可参加笔试。如无人报考,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50分;考试时长为4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资料。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成绩公布时同时公布面试和地点。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参加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五)照顾加分

  1.硕士毕业生加3分;

  2.中员加2分;

  3.大学就读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学金加3分,获得省级奖学金加2分;

  4.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大学毕业生加3分,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加2分,学院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加1分;

  5.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学院级三好学生加1分;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

  6.大学就读期间,担任校级学生会干部加2分,学院级学生会干部加1分。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的,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照顾加分不计入笔试面试总成绩。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与应聘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和三方协议(《三方协议》考生自行携带到签约现场)。

  面试成绩相同时,依次以师范类、学历高低、照顾加分多少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资格复审

  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报到证(三证缺一不可)到北流市委党校进行资格复审。经核验上述证件不齐全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依据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委党校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察办法。

  (三)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委党校组织。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北流市委党校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察复核。

  六、递补

  如有的岗位出现没有通过资格复审或个人提出毁约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空缺岗位可按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uli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八、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5年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作为范本。

  十、待遇和人员管理

  本次使用实名编制招聘的教师列入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同类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相关要求适时调整招聘会相关安排,具体请关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二、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335277(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十三、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775-6333937

  电子邮箱:gxbldx@163.com

  附件:

  1.2021年北流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21年北流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北流市委党校

  

2021年12月6日

  

2021年广西江滨医院精神科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2021年精神(心理)科招聘公告

  我院计划招聘精神(心理)科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要求及报名方式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需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持虚假证件报名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参与非法组织的;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学历和任职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月11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所需材料整理为压缩包(大小不超15MB),并以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姓名为格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byyrsk[at]163[dot]com: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二)个人简历;

  (三)学历、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相关资质等证书扫描件;

  (四)撰写论文或科研课题的,提供所写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内容扫描件;提供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封面、项目成员有个人姓名页面、有相关审核部门盖章页面扫描件;

  (五)其他获奖证书扫描件;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安排

  专业技能考核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771-2080006;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河堤路85号 广西江滨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530021;

  邮箱:jbyyrsk@163.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招聘报名表(2).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2021年6月3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