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武宣县城区小学教师选调41名公告
2021年武宣县城区小学教师选调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发展需要,促进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经武宣县城区小学2021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武宣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武宣县民族小学教育集团面向全县各乡镇公办小学选调小学教师41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改善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合理配置城乡教育人才资源,均衡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二、选调范围、学校、学科、名额分配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学校、学科、名额
1.全县各乡镇(不含武宣镇)公办小学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借调教师以现所在工作单位报名)。
2.选调单位、学科教师数及各乡镇中心校名额分配(见附件3)
(二)报考条件
1.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教龄满5年以上(原特岗教师需入编满3年以上);
2.师德良好,责任心强,业绩突出,遵纪守法;
3.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身体健康,男教师年龄55周岁以下(1965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50周岁以下(1970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5.实行定向报考,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上述条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期间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工资
选调上岗后,按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任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手续办理后次月,各学校再根据本校岗位设置实际情况,开展竞聘上岗。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武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并在县直小学、各乡镇中心校内张贴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8月25日18:00止。
2.报名地点:各乡镇中心校。
3.报名程序: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武宣县城区小学2021年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材料均一式两份。
5.报考岗位要求:报考学科岗位的教师,需具备有相应专业资格,或近三年内在本学科岗位任教满一年及以上。
6.各乡镇中心校要高度重视教师选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审核报考教师材料,于2021年8月26日12:30前将附件5《2021年武宣县城区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花名册》电子版发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邮箱:wxrsg20041208@163.com。
(三)考试
1.考试方式。直接面试,采用模拟课堂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如某岗位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要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选调人选。每个考场设5名评委,5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结合实际报考情况,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增加民族特色项目训练技能测试。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8:30开始
考试地点:武宣县武宣镇中心校(原武宣镇第二小学)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
拟定选调人选。根据考生学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乡镇定向分配指标拟定选调人选。如有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学科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在乡镇分配指标范围内统一调剂。
(五)公示
在武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城区小学、各乡镇中心校内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
(六)调动
公示期结束前,若因拟调动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根据名额分配情况按面试分数顺延递补。公示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城区学校之间的教师调配及选调工作中的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商定。
武宣县教育体育局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附件1
2021年武宣县城区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覃笑龙 县委、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熊绍武 县政府办副主任
谭其欣 县人社局党组、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覃金慧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局长
臧志宏 县委编办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成 员:罗道成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副局长
潘 梅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职教中心负责人
李利松 县委编办副主任
钟涵予 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股长
陈国献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罗道成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附件2
2021年武宣县城区小学选调教师岗位汇总
招聘单位
| 语文
| 数学
| 合计
|
武宣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 7
| 9
| 16
|
武宣县民族小学教育集团
| 11
| 14
| 25
|
合计
| 18
| 23
| 41
|
附件3
2021年武宣县城区小学选调教师名额分配表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合计
|
武宣县金鸡乡中心校
| 2
| 2
| 4
|
武宣县黄茆镇学校(小学部)
| 1
| 2
| 3
|
武宣县二塘镇中心校
| 3
| 3
| 6
|
武宣县三里镇中心校
| 2
| 2
| 4
|
武宣县东乡镇中心校
| 2
| 2
| 4
|
武宣县桐岭中心校
| 3
| 4
| 7
|
武宣县通挽镇中心校
| 2
| 3
| 5
|
武宣县禄新镇中心校
| 2
| 3
| 5
|
武宣县思灵中心校
| 1
| 2
| 3
|
18
| 23
| 41
|
附件4:2021年武宣县城区小学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5:2021年武宣县城区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花名册.docx>
2021年广西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笔试招聘公告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占地面积35亩,是隶属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为一体的预防医学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9名,详见《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和南宁疾控微信公众号。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示栏。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携带《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行到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712室(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55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表贴当年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5月27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5月28日至2003年5月27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5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直接面试以1:3的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15分钟左右,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直接考核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入围人选,考核方式以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四)考察
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或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告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 0771-5679992
(四)本次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陆老师 0771-5679372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引进优秀人才22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广西分所),创建于1959年,占地面积202公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从事药用动、植物资源收集、保存、展示、科普教育;药用动、植物资源保存与利用、特色中药资源、民族药资源产品开发、中药材产品质量检测技术与标准研究;中药材产品质量标准起草以及检测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优化人员结构,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药用植物园科研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岗位计划
因工作需要,我园面向海内外公开引进优秀人才22名:
1.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科研人员6人;
2.广西药用资源保护与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4人;
3.广西中药材良种繁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人员 6人;
4.广西中药材标本馆科研人员4人;
5.广西药用植物园仿制药研发中心科研人员2人。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学业优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工作条件(岗位计划中提出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本次人才引进报名截止日),具有严谨求实的作风和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热爱科学研究事业。
3.海内外正规高等院校或者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合格出站的博士后,须同时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出站人员须具有博士后证书:其中,海外博士的毕业证、须经国家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海外博士后证书也须经过国家相关权威机构认证。
4.符合广西药用植物园学科建设、创新发展的需要。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优惠待遇
(一)引进优秀人才享受的优惠待遇
1.项目支持:优先协助其申报各种科研课题(项目)。课题(项目)负责人有权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包括人力成本投入;有权决定团队成员的聘任,所聘人员可实行协议工资制,不受单位现有编制、工资总额和科研经费成本比例限制。
2.经费支持:提供最高可至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启动经费以科研项目的形式资助,引进的博士办理完聘用手续并到岗工作,提出项目申请、评审通过后,才予以支持科研启动经费。
3.绩效奖励:引进的优秀人才可以自主决定其科研成果的转让转化方式和途径。在园内进行的科研成果转化可按我园相关规定享受收益分配;对于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负责人可酌情提高收益分配比率或进行额外奖励及表彰。
4.团队激励:鼓励引进的优秀人才组建创新科研团队。对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课题、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是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进行成果产业化的团队给予2-10万的奖励。
5.发展晋升:设立产学研基金,支持鼓励引进的优秀人才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参加学术交流、科研合作、产研对接等活动;优先推荐引进的优秀人才参加境内外教育培训及职称晋升。
6.健康保障:合同期内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7.带薪年假:在正常享受国家法定的假期外,每年可额外增加3-7天带薪年假,其中:博士后增加7天、博士增加3天。
8.安家费:按合同在广西药用植物园工作满5年且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分别给予以下标准安家费(税前):博士后55万元、博士50万元。安家费按照5年合同期逐月发放。
在合同期内已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每额外具备以下一项条件,可增加10万元安家费(享受此待遇后就不能重复享受科研成果奖励):
(1)合同期内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奖励(排名不限,以证书为准);或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奖励(排名第1,二等奖以上);或获得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奖励(其中一等奖排名第2—第7,二等奖排名第2—第5);
(2)合同期内以第一作者、独著、通讯作者发表SCI 一区论文1篇,以检索证明为准,分区标准执行中科院JCR大类分区标准;
(3)合同期内以第一完获得2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每项成果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或者以第一完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成果年产值2000万元
以上提及的所有论文、著作、专利、奖励、成果转化等科研成果,人员单位署名应为广西药用植物园,且广西药用植物园为第一单位。
9.人才津贴(税前):引进的优秀人才需全职在广西药用植物园工作才能享受人才津贴,人才津贴标准如下:博士后1600元/月、博士1400元/月。人才津贴按高层次人才入职后按月发放。
10.工作条件:对引进的优秀人才在办公、实验用房和科研助手上予以优先安排。
(二)引进优秀人才享受的其他待遇
1.园内安排面试考核期间,广西南宁市区以外应聘人员,可以报销国内来往交通费、1-2天的住宿费。
2.协助解决引进的优秀人才的户口、配偶工作以及子女上学问题。
3.引进的优秀人才在技术职务聘任上优先聘任。
4.引进的优秀人才可采取先借后调,先聘后调的办法办理,可先到岗任职,后办理人事关系。引进的优秀人才手续随到随办、特事特办、专人帮办。
5.获得各级政府奖项、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对广西药用植物园科研、产业发展等有重大促进作用或有突出贡献的,除享受以上的优惠待遇外,还将另行奖励。
如是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人或实验室负责人、博士研究生指导老师等高层次人才,待遇从优,具体面谈。
三、服务期限
实行合同管理,服务期限:5年。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引进优秀人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毕业证、及相关论文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gxyyrs@126.com。
五、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联系电话: 0771-5610229 联系人:黄老师、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2021年6月25日
2021年广西南宁师范大学招聘公告
南宁师范大学2021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这里满城皆绿、四季常青,被誉为中国绿城。
南宁师范大学为广西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 百校工程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组委托的学校,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建设单位。
学校的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就坐落在南宁的绿地青山之间,占地面积共3307.74亩。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普通本科专业7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未覆盖的二级学科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拥有应用数学、测绘地理院士工作站2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等。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高校思想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国家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是首批广西特色高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高校、全区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3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8门,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8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45门,自治区教学成果特等奖5项、一等奖26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6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正门口天龙湾酒店一楼大堂。
注意事项:报名时严格执行防疫健康码亮码出行制度,报名全程请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将《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员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科研及获奖情况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附件6要求进行装订)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审核完毕退回原件,复印件不退还。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5.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本人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及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缴费
1.资格审查。我校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初审结果在我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串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凭本人相关证件参加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考生自备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3.缴费。我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 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50元。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
4.现场确认、缴费的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我校公告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复审的将视为放弃应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表中要求具有副高职称的岗位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潜在能力。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测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列,并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调整公告。
专任教师及思政教师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课堂组织及反应能力。内容是通过现场课堂教学,展示教学过程设计,包括本节课教学思路的设计及其依据、教学内容重点及难点的处理、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等方面,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结束后,我校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其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业道德规范、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笔试结束后,我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南宁师范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考试总分及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总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四)考核
学校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为考核人选。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批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达不到该岗位满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员。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我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体检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拟聘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及学校主页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发现有弄虚作假、师德师风不良、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
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908523。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老师、吴老师,0771-3908854。
附件1: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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