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
2021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职工招聘简章(第七批)
因我开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若干名。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21年8月31日为计算基数。
(二)岗位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2021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职工招聘计划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一)岗位性质
被聘用人员为编外教职工,与用人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二)教职工薪酬待遇
1.编外教师从报到之日起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工资标准和管理办法计发薪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编外教师在培训培养、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方面与在编教师具有同等权利。
3.编外教师统一安排入住教师公寓。
4.编外教辅、后勤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开发区公办学校教辅、后勤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三、招聘方式
报名简历审核通过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者,经体检、审查合格后予以聘用。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信息公布时间:2021年8月31日,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招完截止。
3.网上报名:应聘教师岗位须如实填写附件2《2021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编外聘用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教职工岗位须如实填写附件3《2021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编外聘用教职工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dm6305768@163.com(邮件标题及报名表请务必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华侨中学+语文教师),报名表格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全的不予受理,逾期不接收报名简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求职咨询热线:0771-6336691
附件1:2021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招聘计划表(第七批).xlsx
附件2:2021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外聘用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1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外聘用教职工报名表.doc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局
2021年8月31日
2021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为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并遵守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能快速、准确地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和庭审应对等审判辅助工作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1.薪酬按照《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青人社通〔2020〕10号)执行。月薪为3660元,其中:基本工资2562元,绩效工资1098元。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2.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
2.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4)个人健康码及14天内行程轨迹截图;
(5)其他(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获奖证明等)。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到青秀区法院网站http://qxqfy.chinacourt.gov.cn/下载),连同报名材料电子版一并发到青秀区法院部邮箱qxqfyzzb@163.com),笔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本单位可从中择优甄选进入笔试。通过笔试的,方能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听打情况(即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语音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以内容的完整度、汉字数量的准确度进行计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情况,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统一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故意隐瞒不良记录的,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因招聘工作需要,单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其他辅助佐证材料的,应聘者应予配合。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未按照参加考试、政审、体检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4.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青秀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部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邮编:530029
电子邮箱:qxqfyzgk@163.com
联系电话:0771-5679509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5日
2021年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第二轮长聘人员招聘公告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1年第二轮长聘人员招聘公告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职业院校。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长聘人员15名,现将有关内容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岗位需要,按岗聘用;
(二)公平公开、择优录用;
(三)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1年度第二轮长聘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岗位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素质;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四)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以上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8日
2.报名方式:从2021年5月19日起,有意者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提交报名材料电子版,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学院人事科电子邮箱:gxqgjsxyrsk@163.com,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粘贴个人相片)
(2)报名汇总表
(3)个人简历(含个人全身照片、学习及工作经历、个人特长等)
(4)本人身份证
(5)学历证
(6)
(7)相关资质证书
(8)荣誉证书等
(9)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与工作经历相符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验后退还)或工作证明原件。
(10)有面貌要求中员的,需提供党组织的相关证明。
报名材料电子文件请按以上序号及名称命名,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无法联系应聘者本人所造成的后果,学院不负任何责任。
(二)资格审查、初步筛选考核
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考核,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初步筛选考核是通过审查应聘者应聘资料(个人学历、简历、报名登记表、各类证书等),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评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选。初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考核人选。
进入面试考核的应聘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在面试考核的当天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和原件进行验证,教师岗还需提交教案五份,查验材料后把原件退还给本人,复印件恕不退还。验证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考核。
(三)面试考核
1.行政岗位(01~08行政岗位)
进行面试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了解和掌握考核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
2.教师岗位(09~14教师岗位)
教师岗进行试讲考核,应聘者按照试讲要求自定应聘专业课程的相关内容,试讲时间15分钟。
3.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应聘者存在失信行为的。
4.面试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考核成绩70分(含)以上者面试考核合格,进入拟聘人员候选人名单,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从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定。
(五)体检
组织确定的拟聘人员到市级以上资质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将从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拟聘岗位、姓名、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学院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聘后管理
被聘用的人员,列入我院长聘人员管理,待遇和考核管理按照我院长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待遇情况:新进长聘人员月薪约3500~5000元,学院购买五险一金。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聘用期间因学院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学院的安排。
六、纪律监督
长聘人员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和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771-4820979。
应聘咨询电话:0771-4883585,联系人:农老师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踊跃报名。
附件1: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1年度第二轮长聘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3: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1年第二轮长聘人员招聘报名汇总表.xlsx
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隆安县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51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隆安县各乡镇卫生院中属于2010年以后参加过渡考试、竞聘上岗、公开招聘新进的人员(即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办法管理的人员)须服务满五年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查看《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下载并填写《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粘贴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报名材料经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11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隆安县卫生健康局3楼302室(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03号)。
4.报名及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持“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报名,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名人员报名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工作人员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当场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为资格审查时间。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6月1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6月2日至2003年6月1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6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经报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后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和隆安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区域内公布。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降低开考比例意见报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一)本次招聘考试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公布后,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疫情防控要求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3号)精神,在疫情防控一线经受考验、表现优秀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交隆安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招聘考试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
1.有关岗位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0771-6529350。
2.监督电话:0771-6522245、0771-6522631。
隆安县卫生健康局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2021.05.11.xls
附件2: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pdf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