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简章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退役军人及四项目人员优先(四项目人员可免机试/笔试)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或其他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现场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到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领取报名表,或在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请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或邮寄至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1(柳江区拉堡镇瑞龙路125号)

  (三)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30日

  四、考核

  1.本次招聘采取机试/笔试+面试方式,机试/笔试通过的人员,组织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面试通过的拟聘人员需安排体检和跟班学习一周,体检标准及费用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1.经面试、跟班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柳州市柳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六、纪律和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0772-7212256

  传真:0772-7225211

  七、本《简章》由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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