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是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来宾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4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4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来宾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兴宾区外商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兴宾区内商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备职位要求的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会计、汉语言文学等专业,有较强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者优先。

  (四)年龄原则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有中级职称以上、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商调的其他情形。

  四、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9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有关资质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材料。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8栋4楼8413室);网上报名电子邮箱:jsj4225600@163.com,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合格者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再组织考察。

  (四)考察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股联系。联系人:石兰花,联系电话:0772—4231208。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文秘类、规划类相关专业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二)职位条件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根据兴宾区相关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含“五险”)实施。试用期为1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行期工资待遇与正式聘用相同),正式聘用待遇 2500元/月(含个人自缴部分五险),差旅费与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填好《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以下称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专业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发改局电子信箱:a4216592@163.com。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

  (二)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地址

  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附楼四楼东面,联系电话:0772—6680389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6日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正龙分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正龙分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临床医师2人、中医科医师2人,放射科医师2人,公卫科医师2人,药剂2人、1人。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好奉献精神,近三年无医疗责任事故;

  (二)各岗位资格要求如下:

  1.综合科临床医师,要求临床医学专业(西医、中西医结合),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者优先。

  2.中医科医师,要求中医、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者优先。

  3.放射科医师,要求医学影像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及以上者优先。

  4.公卫科医师,要求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农村医学、预防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5.,要求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及以上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5日开始报名,至招满为止。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接受报名(仅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正龙乡正龙街19号医院院办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以电子邮件形式投档报名,简历投送邮箱:zlwsyb4718686@163.com;

  4、报名须提交材料:《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正龙分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

  (二)面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统一安排在兴宾区人民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公示3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后,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社保手续,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参照在编同岗人员。

  联系地址:兴宾区人民医院正龙分院(正龙卫生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718686办公室小李:18078299578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正龙分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正龙分院

  

2021年01月15日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重症医学科医师1名、科医师1名、消化内科医师1名、骨科一病区/烧伤/整形外科医师1名、胸外科医师1名、泌尿外科技师1名、产科医师2名、新生儿科医师1名、血液透析室医师1名、眼科医师1名、耳鼻咽喉科医师1名、病理科医师1名、超声医学科医师1名、心脑电图室医师1名、发热门诊医师1名、协作病区医师1名、检验科技师1名、宣传科干事1名。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近三年无医疗责任事故;

  (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2021年2月26日至招满为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仅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须提交材料:《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

  (二)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我院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公示3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我院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社保手续,社保费用由我院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人事科(地址:来宾市宾城路66号,乘12、33路公交车到兴宾区人民医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772-4778220

  

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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