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位于广西柳州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柳州市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和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等,为所驻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持。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

  一、招聘计划

  环境监测技术岗或办公室文秘岗,1名,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大学及以上学历,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新闻学、新闻传播学类等专业,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及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应用,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役军人;

  6.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需附近期蓝底2寸照片),附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扫描件,发送至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邮箱lzjczx@sthjt.gxzf.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编外聘用岗+名字”。

  (二)报名截止日期

  2021年12月2日18:00前。

  (三)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

  (四)考核

  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潜在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并复查其报考资格。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组织拟聘人选到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备案

  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备案,备案通过的,确定为试用人员。

  (八)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作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我中心聘用人员工资制度执行;

  (二)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休假、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单位地址:柳州市三中路70号。

  联系电话:0772-2800246;联系人:米世侨。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为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并遵守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能快速、准确地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和庭审应对等审判辅助工作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1.薪酬按照《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青人社通〔2020〕10号)执行。月薪为3660元,其中:基本工资2562元,绩效工资1098元。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2.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

      2.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4)个人健康码及14天内行程轨迹截图;

      (5)其他(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获奖证明等)。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到青秀区法院网站http://qxqfy.chinacourt.gov.cn/下载),连同报名材料电子版一并发到青秀区法院部邮箱qxqfyzzb@163.com),笔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本单位可从中择优甄选进入笔试。通过笔试的,方能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听打情况(即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语音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以内容的完整度、汉字数量的准确度进行计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情况,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统一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故意隐瞒不良记录的,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因招聘工作需要,单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其他辅助佐证材料的,应聘者应予配合。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未按照参加考试、政审、体检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4.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青秀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部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邮编:530029

      电子邮箱:qxqfyzgk@163.com

      联系电话:0771-5679509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5日

      附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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