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县综治中心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宾阳县公开招聘县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综治网格化管理,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升我县社会治理水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县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招聘岗位为县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综治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均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县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7人,均在宾阳县城上班。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好的思想觉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犯罪等任何不良记录。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基本系统软件操作,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6.年龄要求:男性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6日以后出生),女性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本人有猥亵、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有涉及网络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组织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此项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
2021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在《今日宾阳》、宾阳吧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并在各镇进行张贴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9月26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下班及休息日不受理报名。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 报名地点:宾阳县委政法委办公楼505室或506室(电话:8251899,8252259)。
4. 报名手续:符合条件者,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宾阳县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1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
5.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县委政法委负责对报名人员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并当场告知审查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笔试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统一组织。
2.笔试范围为计算机操作、一般公文写作。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40%。
5.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面试
1.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面试事宜由县委政法委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审题时间),侧重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60%。
六、考核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通过后确定体检人员,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人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由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其他体检的相关事宜由县委政法委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县委政法委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从未被聘用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宾阳县委政法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签订聘用合同
所聘用人员隶属聘用单位的聘用工作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人员。
确定聘用人选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县委政法委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
九、薪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510元/月·人,“五险”缴纳按我县当年最低缴费标准计算,需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县财政负担,需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招聘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二)绩效、奖励视个人完成工作情况发放(待定)。
十、工作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对违反规定和人事纪律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县委政法委将通过宾阳吧、宾阳县融媒体公众号及相关网站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宾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9 月13日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招聘公告
武鸣区委部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聘用制)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8日至2001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毕业,不限专业。
(五)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吐字清晰,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六)熟悉word或wps和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地点
(一)工资待遇。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管理按南宁市武鸣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工资按岗位分类实行统一标准:技术行政辅助岗位工资2353元/月·人(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合同期限按年度签订(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续签合同,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二)工作时间。按行政班时间。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7日。
四、报名方式
将个人简历填写好后发至南宁市武鸣区委部邮箱wmtzb@163.com,经过初步审核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五、面试需提供材料
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1张,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直接送达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
(三)面试内容:考核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办公软件操作能力等。
咨询电话:18176851227,0771—6222246
南宁市武鸣区委部
2021年9月30日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武装部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良庆区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武装部相关工作(征兵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办事员
1.招聘人数:2名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专业优先,有系统录入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9日至6月18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64388912@qq.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男性司法若干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司法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职业技能;
(三)符合司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聘用司法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警务保障工作,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复原、转业军人文凭放宽至高中学历;
5. 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持有B1以上(含B1)驾驶执照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
6.在同等条件下,人民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7.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南宁市财政支付,按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邮寄及网上投递简历。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679121。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附照片);
(2)自荐书;
(3)身份证;
(4)户口本;
(5)学历书;
(6)驾驶证;
(7)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体能考核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体能考核: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四)体检
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六)公示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广西法院内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党组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