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选调学教师80人公告

  2020年钦州市钦南区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区城区小学教师紧缺问题,经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0年钦州市钦南区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为确保本次竞争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实际需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学科

  

小学 语文

  

小学 数学

  

小学 英语

  

小学 音乐

  

小学 体育

  

小学信息技术

  

小计

  

人数

  

35

  

33

  

3

  

4

  

4

  

1

  

80

  

  

  
说明:以上学科岗位等级设置为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或专业技术岗位十(现聘专技十二级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岗位为专技十二级,现聘专技十的报考人员岗位为专技十)。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选调范围及对象为在钦州市钦南区乡镇公办中小学(含尖山街道、丽光场)服务满四年及以上的现在职在编在岗教师(2016年9月1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新招聘的教师必须在合同期满后才能参加竞选)。

  
四、选调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及以上职称,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相应学科专业(语文、数学岗位任教学科或学历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岗位学科要相对应;任教学科或学历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文科可报考小学语文岗位、理科可报考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科岗位的人员,学历专业必须要与岗位学科相符)。

  
3.近三年(2017年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要求:男50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后出生)。

  
5.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竞争选调。

  
五、选调步骤和程序

  
(一)发布信息(2020年7月30日前)钦州市钦南区教育局通过办公系统、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http://www.gxqn.gov.cn/)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公开竞争选调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等。

  
(二)个人申报(2020年7月31日-8月1日)。个人根据岗位设置条件提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到学校领取《2020年钦州市钦南区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需提供相关的学历证书、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或最近一次岗位变动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教育教学工作年限证明及荣誉证书等原件进行审核,同时提交上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

  
(三)学校审核推荐(2020年8月1日-2日)。报考人员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由所在学校统一收集,经学校审核推荐小组审核推荐,签署好单位意见,于8月2日前将报名表送交区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2020年8月3日-4日)。钦州市钦南区2020年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进行公告。

  
(五)组织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参加笔试;原则上,竞选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实际原因急需选调的岗位,经区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开考。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8日(星期六),笔试内容: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分值100分(具体笔试方案另行制定)。

  
2.面试。原则上,按照竞选岗位名额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星期六)。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经区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3.总成绩确定。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六)考察了解(2020年8月16日)。

  
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竞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若出现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总分(七位评委评分总和)为准,高分胜出。

  
2.考察。根据确定考察对象情况,钦州市钦南区2020年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如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师德师风问题或放弃选调的,则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讨论决定和公示(2020年8月21日前)。钦州市钦南区2020年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讨论确定选调人选并上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2020年8月28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钦州市钦南区2020年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区小学教师缺额情况统一安排任教学校,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选调资格,空缺的岗位,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依次递补选调。

  
六、相关要求

  
(一)本次竞争选调教师工作面广、时间紧、纪律性强,要统筹兼顾,认真组织实施。

  
(二)经过竞争性考试选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其专业技术等级岗位要按本方案公布竞争岗位等级设置。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公开竞争选调工作的各项程序和要求。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四)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加强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777-2697636,信件举报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教育局机关党委纪委。

  
七、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参加选调的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相应地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广西健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进入相应地点。“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应地点。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如考生在笔试、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四)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在笔试、面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请参加选调的考生认真阅读公告,知悉相关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作出诚信承诺。下载《广西居民健康申报表》(附件2),认真阅读,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及签字,于笔试、面试当天交由工作人员统一收集。

  
未尽事宜由钦州市钦南区2020年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公告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一)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工作人员1名;

  (二)钦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养护科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一)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工作人员:协助负责干部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事档案等工作。

  (二)钦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1.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文电、文件和综合性材料起草和审核、综合协调、宣传、机关后勤等工作。

  2.财务人员:负责财务会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编制资金年度预算和资金年度筹措计划,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负责劳动工资等工作。配合做好公路水路建设和发展资金落实、检查、检查、上报服务工作。

  3.养护科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开展全市公路、水路基础设施运行的安全监测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公路、水路数据库建设、养护领域信息采集录入及统计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谨、严肃、保密”的原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的回避规定;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原则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要求如下:

  1.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文秘、人力资源、公共管理、社会学、档案管理等相关专业。

  2.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财务人员专业要求: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等相关专业。

  3.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养护科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要求:土木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等相关专业。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养护科专业技术人员需熟悉CAD应用。

  (七)中员或具有交通建设行业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其中人教科工作人员须为中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3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1)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4)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证件照片和5寸生活照片各1张。

  应聘者将以上报名材料(报名表、证件彩色扫描PDF格式、图片格式电子文档)发至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邮箱:rjkbw@163.com。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作放弃报名,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钦州市交通运输局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五)政审考察。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计划生育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政审考察不通过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在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栏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不符合招聘条件、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签订合同聘用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满后,再次签订合同聘用3年。

  六、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按市交通运输局现行聘用人员标准2800元/月执行,试用期间月工资按同岗位人员标准80%计发。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每月应发工资中代扣,单位应缴部门由单位负责。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差旅补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钦州市及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规定执行,如政策改变,按新政策执行。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

  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0777-2189866、19977756576。

  附件: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附件-报名表) .docx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交通支队五大队招聘15人公告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支队五大队招聘协勤工作人员的公告

  参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勤工作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公安民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巡逻防范等工作。具体由钦州市公安局支队五大队统一管理、调配和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5人,其中男性14人,女性1人。

  (二)招聘岗位

  岗位一:13人。

  岗位二: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适当放宽。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有纹身者不予聘用。

  (六)自愿服从统一工作分配。

  (七)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受到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教师及其他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的;

  8.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从事过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3月31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到钦州市公安局交通支队五大队(钦州港晨光路67号)3楼文秘宣传中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填写《钦州市公安局支队五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附报名所需材料。

  (三)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本人户口簿,要求:住址页(即第一页)、本人页。

  2.本人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4.本人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5.退伍证,要求:有证件编号,有退伍相关信息。

  五、薪酬待遇

  平均工资待遇约为2800元/月(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参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六、报名咨询联系方式:李警官,0777-3880096。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支队五大队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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