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南宁市体育休闲公园招聘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简章

  南宁市体育休闲公园2021年度公开招聘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南宁市体育休闲公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行政辅助岗)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办公室:综合办文秘岗位 1 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新闻学、档案管理等,有较强文字功底或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者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生育法规、政策处理未满7年或正在接受调查待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1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体育休闲公园办公楼2楼(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11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搜索“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通知公告专栏)。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党委、政府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南宁市体育休闲公园工作。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南宁市体育休闲公园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一)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园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体育休闲公园。

  联系人:韦林伶,联系电话:0771-2114690 。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南宁市体育休闲公园

  

2021年11月26日

  

2021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为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并遵守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能快速、准确地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和庭审应对等审判辅助工作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1.薪酬按照《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青人社通〔2020〕10号)执行。月薪为3660元,其中:基本工资2562元,绩效工资1098元。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2.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

  2.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4)个人健康码及14天内行程轨迹截图;

  (5)其他(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获奖证明等)。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到青秀区法院网站http://qxqfy.chinacourt.gov.cn/下载),连同报名材料电子版一并发到青秀区法院部邮箱qxqfyzzb@163.com),笔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本单位可从中择优甄选进入笔试。通过笔试的,方能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听打情况(即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语音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以内容的完整度、汉字数量的准确度进行计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情况,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统一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故意隐瞒不良记录的,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因招聘工作需要,单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其他辅助佐证材料的,应聘者应予配合。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未按照参加考试、政审、体检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4.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青秀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部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邮编:530029

  电子邮箱:qxqfyzgk@163.com

  联系电话:0771-5679509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5日

  附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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