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桂林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1204人公告

  

  


桂林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全市共1003个职位计划招聘120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2);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6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8日至2002年6月28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桂林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2)。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桂林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10:00—7月2日15:30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站并网上填写《桂林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30kb以下,照片上传并报名确认后招聘单位才能审核资格条件)。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审查结果。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职位。报名期间,考生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但7月2日15:30以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职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应说明原因。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上资格审查不严,造成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 6月28日10:00—7月3日18:00

  
(四)网上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须缴笔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缴费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28日10:00—7月4日12:0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成功缴费订单号、报名序号于2020年8月4日至8月7日(国家法定假日不办理)到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校内,进大门左侧第一栋一楼,咨询电话:0773-2815807,传真:0773-2825325)领取缴费(不领取也可参加考试),过期不予办理。

  
(五)确定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7月7日上午12:00前,出具书面意见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是否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已缴费成功的人员,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开考通知(通知公告于2020年7月8日15时前发布)后,于2020年7月8日15:00—7月9日12:00期间可改报职位,改报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7月9日18:00以前完成。如不选择或不符合报考职位的报考人员,由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0年7月17日前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

  
(六)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1.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3日10:00—8月8日12:00。

  
2.已缴笔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打印都可以。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桂林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设置笔试环节,报考人员均要参加公共科目的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公共科目考试采取分类考试,《计划表》医疗卫生类岗位根据招聘单位需求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使用医疗卫生类(B类)试卷(有部分医疗卫生类岗位笔试,招聘单位选择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计划表》中未选择医疗卫生类(B类)试卷的岗位使用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公共科目笔试类别详见《桂林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两个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每科分值满分各为150分,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测试范围包括哲学基本原理、时事、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等内容。《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B类))主要测试范围详见附件1。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测试范围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疗卫生类(B类))主要测试范围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策略选择等内容。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8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公共科目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查询。

  
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时间:2020年8月18日10:00起。

  
五、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加分,分值为3分。加分分值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

  
六、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报考市直单位、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135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105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县(市、区)(含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县、雁山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12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报考市直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并使用医疗卫生类(B类)试卷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需达9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县(市、区)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并使用医疗卫生类(B类)试卷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需达8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20年8月18日16:00时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22日—8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考县(市、区)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具体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详见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桂林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2020年8月27日10:00。

  
(三)缴面试费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自行网上缴面试费、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网上缴纳面试费时间:2020年8月27日15:00—9月13日16:00。

  
(四)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13日。

  
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2020年9月7日10:00—9月11日18:00。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所载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六)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七、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

  
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如果此时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医疗卫生类岗位并使用医疗卫生类(B类)试卷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其他岗位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八、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个别不法分子通过网站、电话、手机短信、微信或QQ等各种方式向报考人员兜售所谓的2020年度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的“笔试真题及答案”以及对《考试大纲》的各种解读,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7月1日-2日15:30)报名的报考人员,一是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二是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职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6.在报名期间,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天上午在报名系统公布相关报名信息(进入“查看报考统计”栏目查看),供报考人员参考。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请查阅《桂林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资格审查单位电话。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73-2866296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B类))主要测试范围

  
2.《桂林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 目录(2020年版)》

  


2020年6月11日

  

2020年广西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招聘单位: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
2、拟招聘人数:2人。
3、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没有受到过刑事治安处罚;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岗位及相应专业范围:

  

岗位
需求人数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办公室文秘
人员
1
汉语言文学、文秘类等相关专业
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生态环境治理人员
1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给排水等环境化学类专业
如有环境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专业要求

  6、其他要求:35周岁以下;一经录用,必须保证工作满一年。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有意向者请投递个人简历至:gkhjbhj@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月3日。
2、审查:本单位对应聘人员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并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2021年1月8日前。具体时间按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3、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
4、聘用:通过面试者,自行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5、待遇:全日制专科学历基本工资为 2600 元/月;全日制本科学历基本工资为 2800 元/月,均按规定缴纳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按工资80%比例发放。
四、其他
1、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书等有关资料
2、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证件,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联系人:郑佳幸 联系电话:0770-2069200
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3日

2020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招聘教师(控制数)830人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关于印发来宾市2018-2020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来办发〔2018〕81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8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控制数,下同)共830名,各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乡镇学校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7日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专业大类参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六)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涉及教师相应职业资格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兴宾区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控制数、特岗教师)、2020年已通过公示拟聘用的教师(含控制数、特岗教师);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8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使用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来宾市兴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打印报名登记表。本次考试报名、考试不收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11:30至2020年8月23日17:00。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含居民来往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下同)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8月17日11:30至2020年8月24日17:00。

1.资格审查事项。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单位须在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打印报名登记表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届时在来宾人才网上公布。

2.打印时间:2020年8月25日8:30至8月28日17:00。由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打印如遇问题,请与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联系。《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现场编写教案方式进行,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城区学校岗位需笔试;乡镇学校岗位原则上免笔试,但乡镇学校通过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需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方式与城区学校岗位笔试方式相同。笔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00-11:00,地点设在来宾市城南小学。笔试时须携带笔、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2020年9月16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乡镇学校岗位:通过报名人数不超过1:3比例的岗位考生即确定为面试人选;通过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城区学校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无人合格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适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增补面试人选,按公布实有人选组织面试。

2.面试内容形式。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试讲课题为兴宾区学校现使用的教材。幼儿园教师岗位增加个人五项技能展示、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教师岗位增加现场模拟操作环节。

3.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兴宾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兴宾区人社局和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外单位专家共7人组成。面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适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6.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7.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笔试岗位(城区学校岗位和增加笔试筛选程序的乡镇学校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四、考核和体检

(一)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并列时,则确定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通过再次面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是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二是对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三)体检。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将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顺延递补拟聘用人员。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和兴宾区人社局审核,报来宾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不可超过 12 个月;受聘人员为再次就业的,试用期不可超过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参考笔试、面试的考生,当天须签个人健康承诺书,经现场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合格方能进入考点,考点内保持适当社交距离,进入试场后要求全程戴口罩。

(二)全面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落实审查人员负责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四)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建立诚信档案。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在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三)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当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2020年8月22日至8月23日17:00)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也可能因为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的情况。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或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本方案由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4228091、4228092;

来宾市兴宾区人社局事业股:0772-4220086;

监督电话:0772-4228081

附件: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3日

  

2020年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财政局招聘4名编外人员公告

  

2020年防城港市上思县财政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上思县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素质、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理解能力、学习能力、适应能力。

  (二)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4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坚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书、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及有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书、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及有关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发至财政局邮箱ssczj2656 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报名材料”。面试当日或提前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进行复核。

  (二)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4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上思县财政局人秘股(6楼607室),联系电话:0770-8512656。

  四、面试和考核

  由上思县财政局组织面试和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人员继续按上述程序补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上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思县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政办发〔2016〕8号)执行。解聘或辞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根据上思县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单位部分的费用。聘用人员的休假、差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现行规定执行。

  (三)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关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岗位性质执行。

  

  

上思县财政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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