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公告

  

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聘人员招聘简章

  

  为了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适应当前市场管理的需要,经批准,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协助行政与执法的辅助岗位人员(以下称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招聘市场监督管理外聘人员共计8名,主要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包括行政与执法的辅助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二)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年龄条件:聘用的外聘人员年龄要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需求(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岁);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曾在党政机关、新闻媒体行业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的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有其他资格证书或有驾驶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5.存在不适宜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聘用人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4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青秀区金洲路34号2楼2007室人事股)。

  
(3)报名手续:应聘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继续教育在读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一份《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管员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疫情期间请应聘者自觉佩戴口罩,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585802。

  
(5)招聘具体事宜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询,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gszjj/ 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常识、市场监督管理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即可组织笔试,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三)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考核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要求到自治区或南宁市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在青秀区金洲路34号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制。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按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实行管理。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第三类岗位(专业技术、行政辅助岗位)核定:

  
(一)薪酬按照《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青人社发〔2018〕4号)执行。工资:2800元,其中:基本工资 1960 元/月,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 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8日

  

广西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员启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启事

  为改善我院人员队伍结构,推进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处理本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外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市属五县一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培训工作;组织宣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说明

  员1名。

  员职责:1、配合仲裁员开庭、负责庭审记录;2、协助仲裁员接收送达文书和校对文书;3、录入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4、在立案窗口从事接待员工作,接收并初审材料,接受立案咨询和其他事务咨询。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能吃苦耐劳;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自愿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员工作一年以上;

  (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输入及文档编辑技能,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和听力理解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如业务能力强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22日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把以下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报名表(表上需粘贴电子照片);2.扫描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原件。邮箱地址:nnldzyzcy@126.com。

  (二)确定测试名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后,我院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测试。应聘人员务必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测试资格。

  (三)应聘测试及面试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及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合格者,我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院领导与应聘者面对面沟通交流,增进双方了解,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

  根据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和面试谈话情况,综合考虑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并征求应聘者意愿,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入职体检。

  (五)签约

  我院与体检合格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根据南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有关规定,聘用制员月工资为3077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覃赞清 电话:5679471)

  附件: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招聘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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