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邮政管理局招聘公告
南宁市邮政管理局招聘公告
南宁市邮政管理局是中央和地方双重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品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备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精神;且符合岗位工作的基本要求。
(三)同等条件下,有驾驶证、熟练驾驶技术,或有机关、执法相应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调查的
(二)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过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南宁市人才市场、南宁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15日。
2.报名要求: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快件信函或现场提交等方式报名。
应聘者需填写《南宁市邮政管理局2020年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同身份证、近期生活照一张(不得使用艺术照)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公开招聘办公室。传真:0771-6752320 电子邮箱:nnyzglj@163.com。
现场报名请携带以上材料至南宁市新民路53号(自治区通信管理局3楼)南宁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面试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时间。应聘者应按面试通知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与考核
面试地点:南宁市新民路53号(自治区通信管理局3楼)南宁市邮政管理局。时间待定。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经体检合格的,组织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复检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办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1、聘用期间薪资待遇:月综合薪资35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2、按规定享受双休日、国家法定节日以及公休假。
本次招聘为辅助岗位人员,不属于机关行政及事业编制。经面试、体检合格者,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婷婷 电话:0771-6752313
邮箱:nnyzglj@163.com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3号3楼
邮政编码:530012
六、本方案由南宁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宁市邮政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土地储备分中心2023招聘办公室综合岗位工作人员
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土地储备中心各项工作,经良庆区党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办公室综合岗位工作人员
1.招聘人数:1名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团结同事,工作积极主动,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新闻传播、汉语言文学、文秘类等专业优先;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口语表达能力,熟悉现公软件运用,具有从事党政机关办公室工作3年以上经历者优先;
(5)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中员优先。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9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m19195820725@163.com,联系电话:0771-4512899。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委部招聘简章
南宁市良庆区委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委部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1.招聘人数:1名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强;
(3)熟悉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文秘类、新闻学等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5)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3日至8月31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lqq4508892@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男性司法若干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司法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职业技能;
(三)符合司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聘用司法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警务保障工作,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复原、转业军人文凭放宽至高中学历;
5. 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持有B1以上(含B1)驾驶执照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
6.在同等条件下,人民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7.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南宁市财政支付,按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邮寄及网上投递简历。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679121。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附照片);
(2)自荐书;
(3)身份证;
(4)户口本;
(5)学历书;
(6)驾驶证;
(7)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体能考核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体能考核: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四)体检
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六)公示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广西法院内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党组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