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1人公告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1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

  
见《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确定,具体薪酬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咨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资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2020年5月18日至5月20日,上午9:00-11:00,到学校大门旁报名。具体地址:钦州市钦南区西环南路89号(原钦州学院西校区)。

  
联系人:梁老师 咨询电话:0777-2596890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根据招聘启事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四)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可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5月13日

  

广西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须为中员(含预备党员);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四)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在校(本科或者研究生)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者在高校有专兼职辅导员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7日前,填写《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党员证明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028898692@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专职辅导员”。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596808,13807779753。

  (二)资格审查。学校按照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并组织考核和体检。

  (五)聘用。学校根据岗位数择优聘用。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学校编外同类岗位工作人员待遇发放。

  报名材料下载: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党员证明(模板)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9月28日

  

广西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选聘公告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精神,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钦州幼专)干部队伍结构,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学校中层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职位和名额

  (一)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1名。

  (二)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八级管理岗位)1名。

  (三)财务处副处长(八级管理岗位)1名。

  (四)产教融合与社会服务中心主任(七级管理岗位)1名。

  二、公开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殊情形经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

  4.具有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市直人员报考产教融合与社会服务中心主任岗位特别优秀(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奖励)的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

  5.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入编满四年以上,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6.七级管理岗位的要求现任正科(七级管理岗位)或在副科级岗位(八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年龄、年限等均包含本级(数),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

  (三)职位要求

  1.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文字撰写和语言表达能力,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好。

  2.后勤管理处副处长:有一定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财务处副处长:熟悉财务、审计等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财务、审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产教融合与社会服务中心主任:曾从事职业教育工作,有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体检、讨论决定、公示、办理调配和聘任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5月6日。

  应聘人员登录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址:https://www.qzyz.edu.cn/),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近5年获得的奖励和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一起上传至钦州幼专组织人事处邮箱:qzyzzp@163.com,报考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还需提交本人撰写的2000字以上的工作总结、调研报告或宣传报道等文章1篇以上。报名联系电话:0777-2596881。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准予面试。各职位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聘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钦州幼专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凡列入考察对象的均需参加体检。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自理。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每个职位的拟聘人选。为确保选聘质量,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办理调配和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配和聘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指导下实施。

  (二)本公告由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19日

  附件: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doc

  

广西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聘编外学前教育专任教师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备注

  

1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

  

10

  

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硕士(专业硕士)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18-35周岁

  

本科学历的须为省级师范院校毕业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1日-2005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7月20日。应聘人员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及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qzyzzp@163.com,邮件命名为学前教育教师+姓名。联系电话:2596881、2596891。不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和不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以上的,结合报名材料,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面试。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未收到通知者视为未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面试采取试教(模拟教学)与现场问答的方式。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测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试教10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试教(模拟教学)占70分,现场问答占30分。

  (四)考核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聘用。经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正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学校编外同类岗位工作人员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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